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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4條 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應定期舉行軍事檢察官會議,決定下列事項:一、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分配。二、軍事檢察官代理次序。三、各組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之配置。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檢…
  2.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6條 值勤軍事檢察官除檢察長另有決定外,應處理下列事項:一、以言詞告訴、告發或自首之案件。二、軍法警察機關將人犯隨案移送之案件。三、因拘提或通緝到場之案件。四、依軍事審判法第九十六條送交現行犯之案件。五、應急速搜索、扣押、勘驗…
  3.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9條 值勤軍事檢察官對於應即時調查、保全之證據及實施之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等行為,應為必要之處置。
  4.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30條 值勤軍事檢察官承辦之案件,無論已結、未結,均應於翌日上午交收發室登記分辦。
  5.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31條 值勤軍事檢察官及書記官對於第二十八條案件有應行迴避之情形,應依法自行迴避,並報請檢察長核辦。但遇有急迫情形時,仍應先作必要之處理。
  6.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條 …形,注意其辦案期限。檢察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指定之主任軍事檢察官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
  7.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3條 檢察長得親自或指派主任軍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擔任視察或調查事務。檢察長視察後或據報認為該應受監督或指揮之人員,辦理事務著有成績或廢弛職務者,得依法分別予以獎懲。
  8.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4條 …題或有關軍法檢察事務之重要事項,得召集各級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會議,商討後供檢察長採擇。
  9.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6條 主任軍事檢察官之權責事項如下:一、本組事務之監督。二、本組軍事檢察官辦案書類之審核。三、本組軍事檢察官承辦案件行政文稿之審核或決行。四、本組軍事檢察官及其他人員之工作、操守、學識、才能之考核、指導與獎懲之擬議。五、檢察長…
  10.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7條 軍事檢察官之權責依軍事審判法及其他法令,並辦理軍法教育等行政業務。軍事檢察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其他軍事檢察官代理。軍事檢察官辦理案件,應遵照有關辦案期限之規定,妥速辦理。
  11.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8條 軍事檢察官對於交辦之緊急事件,應提前辦理。情節繁重者,並得陳請檢察長指派其他軍事檢察官協同辦理。
  12.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9條 主任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檢察官對於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辦理案件所為之處分或處理情形認為不當時,應詳列事實提出意見陳請檢察長核示辦理。
  13.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0條 軍事檢察官辦理裁判確定案件之執行,應注意其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之原因,如有發現,應隨時簽報檢察長核辦。
  14.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1條 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撰擬之文件,應送請主任軍事檢察官核轉檢察長核定。主任軍事檢察官撰擬之文件,逕送檢察長核定。前項軍事檢察官撰擬之文件,主任軍事檢察官得為修正或填具意見。前項文件,檢察長得逕為修正,或指示原則命重行撰擬後送…
  15.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2條 軍事檢察官或主任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除依前條規定外,應就重要事項,隨時以言詞或書面向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提出報告,並聽取指示。
  16.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3條 軍事檢察官或主任軍事檢察官對檢察長之指示有意見時,得陳述之。但檢察長不採納者,仍應服從其命令。前項情形,檢察長之指示,得以書面為之,其書面應附於卷內。
  17.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軍事檢察官每屆月終,應將本月份案件收結情形及逾期未結案件未結原因,列表報由主任軍事檢察官轉陳檢察長核閱。
  18.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5條 書記官受軍事檢察官之指揮監督,綜理記錄、編案、統計、文書等事務。
  19.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6條 主任書記官之權責事項如下:一、襄助檢察長及主任軍事檢察官處理本署行政事務。二、各書記官及所屬人員之指揮監督及工作調整擬議。三、其他經檢察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
  20.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7條 …。前項事務,檢察長得視情形,指定相關行政人員辦理,或指定軍事檢察官兼辦之。
  21.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8條 …辦書記官應即登載於收案登記簿並迅將卷證送交配受案件之主任軍事檢察官或軍事檢察官核辦。前項收案登記簿應於每月終送請軍事檢察官、主任軍事檢察官及檢察長核閱。
  22.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9條 執法官兵受檢察長、軍事檢察官及書記官指揮監督。
  23.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1條 本署應定期舉行軍事檢察官會議,決定下列事項:一、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分配。二、軍事檢察官代理次序。三、各組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之配置。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檢察長決定之。
  24.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29條 …、在會期中之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三、各級法院之法官、檢察署之檢察官。四、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小學以上學校校長、院長、系主任或有關國防科學之專任教授。五、直接辦理兵役工作之役政或警察人員。六、國防部所屬之聘僱人員。七、正在辦…
  25.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8條 軍法機關受理涉及國家機密之案件,得指派專責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辦理。案卷封面右上角應加蓋國家機密案件紅色戳記,並標示所涉國家機密等級、保密期限或解密條件及限閱字樣。由承辦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負責卷證、資料保管。保管國…
  26.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9條 …會辦、送繕用印、歸檔、送請再議及移付審判等作業,應由承辦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親自為之。監印人員憑主管簽署用印、不得閱覽其內容。二、文書之傳遞,應予密封後派專人送達,不得以電子公文交換及傳真方式處理。三、案件經提起公訴、…
  27.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1條 …統處理與國家機密有關之資訊,應加密處理,其方式如下:一、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製作訴訟書類及軍法書記官製作正本時,應以單機作業並以光碟片加密儲存。二、前款書類電子檔應俟國家機密解密後,將檔案解密並上傳軍法裁判及檢察書類檢…
  28. 行政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第6條 …造成健康危害之虞者。責任廠商執行第一級菸酒回收作業時,應配合檢察官指示辦理。
  2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0條 主計官、審計官或檢察官就採購事件,得為機關提起訴訟、參加訴訟或上訴。
  30. 行政私立學校法 第73條 …全部或一部不願或不能就任時,法院於必要時,得因法人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選任清算人。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將前項清算人全部或一部解任之。法院選任、解任清算人時,得徵詢法人主管機關之意見;法人主管機關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