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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8條 檔案進行微縮前得予拆卷。但應注意其順序,並於微縮作業完成後恢復原狀。
  2.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9條 檔案微縮作業應由檔案管理單位及微縮作業單位填寫說明書,併同解像率測試卡,於微縮片之開端及末端攝入之。前項置於開端之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原始文件製作單位。二、原始文件檔號及案名。三、原始文件排列次序之起迄號碼。四、原…
  3.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0條 微縮片之每一影幅,應註明其序號或座標值。
  4.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1條 檔案微縮作業中,應注意拍攝完成之微縮母片與原始文件之內容一致,次序相同;如有錯誤或漏拍情事者,應即補正。
  5.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2條 沖驗完成之微縮母片應影像清晰,其背景密度值、解像率及定影液殘留量應符合國家標準,並定期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派員查驗。
  6.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3條 微縮母片製作完成後,應就第四條至第六條、第九條至第十二條所定事項逐項查驗;如與規定事項不符或無法補正者,應整捲(片)作廢,另取新片重新拍攝。經查驗合格之微縮母片,應由查驗人員親自於微縮片前後端未曝光部位註記姓名及查驗時間…
  7.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4條 微縮母片儲存紀錄之確認,應由檔案管理機關於微縮片攝製完成時,逐一檢視,確定其內容與原始文件內容一致,次序相同後,於微縮片之開端未曝光部位及其外包裝註記「同原檔案」字樣。
  8.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5條 微縮副片儲存紀錄之確認,應由檔案管理機關於微縮片攝製完成時,逐一檢視,確定其內容與微縮母片儲存紀錄完全相同後,於微縮片之開端未曝光部位及其外包裝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
  9.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6條 微縮片儲存紀錄輸出列印之紙本式複製品,其確認應檢視其內容與微縮片儲存紀錄完全相同後,於首頁蓋用主管單位章戳,並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
  10.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7條 微縮片之外部包裝應註明微縮片編號、機密等級、微縮作業單位名稱、微縮作業日期、保存期限等事項;如為微縮副片應加註「副片」字樣及編號。
  11.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8條 檔案微縮作業應設置微縮作業紀錄簿冊。微縮作業紀錄簿冊應記載第九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規定之事項。前項簿冊應併同微縮片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其保存期限與製作完成之微縮片同;必要時,並得製成微縮片保存。
  12.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9條 原始文件經攝製微縮片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微縮片編號、微縮母片保管單位及原始文件處理情形註記於檔案目錄。
  13.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20條 微縮片之保存場所,應有適當環境控制及安全管制措施,避免毀損或遺失。前項措施應參照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檔案庫房設施基準有關規定辦理。
  14.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21條 微縮片應定期查驗,如有變質、損壞,應為適當之修復;無法修復時,應整捲(片)作廢,重行製作;無法製作時,應於檔案目錄註記。微縮母片重行製作時,應依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九條規定辦理。第一項作廢微縮片之銷毀方法,準用檔…
  15.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22條 微縮片之製作及銷毀,應依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辦理。
  16. 行政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7條 攝影類檔案進行電子儲存前,應檢查該照片、微縮片、正片、負片或影片之保存現況;有損壞者,應即修復。辦理攝影類檔案電子儲存時,應配戴棉質或尼龍手套,並避免留下指印或刮痕。
  17.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11條 非公務機關保有之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自動化機器設備或其他媒介物者,應採取下列設備安全管理措施:一、實施適宜之存取管制。二、訂定妥善保管媒介物之方式。三、依媒介物之特性及其環…
  18.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6條 …規定予以保護之。四、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嗣該媒介物於報廢或轉作其他用途時,採適當防範措施,以免由該媒介物洩漏個人資料。五、委託他人執行前款行為時,對受託人依本法施行細則第…
  19. 行政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第8條 …括下列事項:一、保有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等媒介物之環境,依據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方式。二、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三、針對不同媒介…
  20. 行政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 第16條 業者保有之個人資料儲存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自動化機器設備或其他媒體者,應採取下列設備安全管理措施:一、依儲存設備或媒體之特性及使用環境,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二、對儲存設備或媒體,訂定適…
  21.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9條 …十三)其他不屬各科掌理事項。三、檔案科:(一)本會檔案管理及微縮作業等相關規章之研議事項。(二)檔案之點收、整理、分類、立案、登記、裝訂、典藏、保護、借調、應用及清理等事項。(三)公文歸檔之稽催事項。(四)檔案之微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