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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3 頁- 行政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 第5條 …決定。前項決定,應作成書面通知,並以郵寄、傳真或電子方式送達嚴重病人、保護人、嚴重病人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指定機構及其所在地主管機關。
- 行政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 第6條 …等內血親、姻親所設立之精神醫療機構之申請案件,應行迴避。四、嚴重病人為本人、配偶或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或家屬之申請案件,應行迴避。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3條 …執行人事件。十一、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事件。十二、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十三、民事保護令事件。下列事件為戊類事件:一、因婚姻無效、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二、夫妻同居事件。三、指定夫妻住所事件。四、報告夫妻…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85條 下列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專屬司法院指定之法院管轄:一、關於停止緊急安置事件。二、關於停止強制社區治療事件。三、關於許可、延長及停止強制住院事件。四、關於其他停止安置、住院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八…
- 司法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20條 …本案裁定確定前,得為下列之暫時處分:一、命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與嚴重病人或保護人討論其他替代之治療方式。二、命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調整對嚴重病人之治療方式。三、依精神衛生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命保護人或家屬即時予以緊急處置。四…
- 司法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條 …法官服務成績審查之意見。三、職務法庭法官、參審員之遴定。四、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之遴定。初任法官者,除因法官、檢察官考試及格直接分發任用外,應經本會遴選合格。曾任法官因故離職後申請再任者,亦同。
- 司法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0條 …參審員,依職務法庭法官及參審員之遴選及遞補規則辦理。本會遴定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依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遴選作業辦法辦理。
- 行政特定機關機構或場所精神疾病病人轉介轉銜及處置辦法 第3條 …之一者:一、經專科醫師診斷有精神病。二、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為嚴重病人。三、無前二款情形,而有精神疾病就醫紀錄。特定機關、機構或場所,於前項需治療病人預定離開之日前三十日,應填具轉介轉銜通知書,通知該病人離開後住(居)所之…
- 行政精神疾病病人關懷及訪視辦法 第4條 …需求,並經其同意者。二、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經專科醫師診斷屬嚴重病人者。三、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停止強制社區治療者。四、本法第六十條第二項停止緊急安置者。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處置費用標準 第2條 …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併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治療及強制社區治療之費用(以下併稱強制處置費用)。前項緊急安置之費用,包括強制鑑定之費用。辦理強制社區治療之機構或團體(以下簡稱機構或…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 第2條 經專科醫師診斷為嚴重病人,其非接受緊急安置者,醫療機構應於診斷之日起七日內,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管理系統,將嚴重病人資料通報其戶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接受緊急安置者,應於緊急安置期間屆滿前完成通報。前項嚴重病人戶籍…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 第3條 前條第一項嚴重病人之通報資料內容如下:一、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電話號碼、戶籍及居所地址。二、診斷資料:疾病診斷碼、診斷日期、診斷書有效期間、診斷醫師姓名及其精神科專科醫師字號。三、其他經中…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 第4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就嚴重病人之資料建檔、名冊建立、更新及異動,連結其保護人資料,並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建置之資訊管理系統。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 第5條 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嚴重病人通報資料後,應啟動追蹤關懷機制,自行或委託專業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相關業務。前項追蹤關懷機制,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授權所定辦法辦理。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 第6條 因職務或業務所知悉之嚴重病人通報資料應予保密。處理及使用通報資料,應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違反保密義務者,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 第7條 本辦法施行前,經專科醫師診斷為嚴重病人者,保護人、家屬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應協助其接受專科醫師診斷,確認其嚴重病人身分。前項確認,應自本辦法發布施行日起一年內為之;期間屆滿時,未經診斷確認者,其診斷證明書失其效力…
- 行政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 第2條 …九條第四項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住院,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嚴重病人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二、強制住院聲請狀。三、嚴重病人之意見。四、嚴重病人保護人之意見。五、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及病歷摘要。六、法院指定之其他文件。前項第四款…
- 行政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 第5條 …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於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向法院聲請裁定嚴重病人之強制住院或延長強制住院時,應協助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檢視第二條第一項或第三條規定之文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住院或延長強制住院,經法院通知其…
- 行政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 第7條 嚴重病人、其保護人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依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得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或強制社區治療。法院審理前項事件,得通知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於一定期間內,提供相關資料…
- 司法精神衛生法參審員推薦辦法 第2條 …審員,指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有關嚴重病人之許可強制住院、延長強制住院及停止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或強制社區治療事件第一審之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參審員(以下簡稱指定醫師參審員)及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參…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宣誓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以下簡稱參審員):指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有關嚴重病人之許可強制住院、延長強制住院及停止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或強制社區治療事件第一審之精神科指…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第2條 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以下簡稱參審員)應本於良心,秉於專業,保障人權,依據憲法及法律,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並不因家庭、社會、政治、經濟或其他利害關係,或可能遭公眾批評議論而受影響。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第12條 …審判長告知當事人、已知之關係人及陳報個案繫屬法院之院長:一、嚴重病人現在或曾經接受參審員或其家庭成員提供精神醫療照護或支持服務。二、參審員或其家庭成員現為或三年內曾為嚴重病人之保護人、代理人或程序監理人。三、參審員或其家…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第14條 參審員對於繫屬中或即將繫屬之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之言論。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以下簡稱參審員),指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有關嚴重病人之許可強制住院、延長強制住院及停止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或強制社區治療事件第一審之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參審員…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第5條 參審員每次到場支給日費新臺幣五千元。但參審員到場審理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逾二件者,每件增加支給日費新臺幣三千元。參審員於審理期日外雖未到場,而以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參與審判長召集之討論及評議者,支給參審員日費新臺…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 第11條 …,參審員尚未領取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者,法院應以書面檢附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申請書兼領據(如附件)通知領取。參審員申請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應於各該次到場履行審判職務或收到前項通知後…
-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遴選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指本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所定許可強制住院、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強制住院,及第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定停止緊急安置、強制社區治療、強制住院等事件。二、參審員:指依本法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