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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 25 頁-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最長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申請人於架設許可證有效期限內,變更電臺設備或設置地點時,應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轉本會審查合格後,於原證上註記更正;不合格者,駁回其申請。申請人於架設許可證期滿未完成架設者,其持有之基…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於執照有效期間內,電臺設置者應維持第三條第二項或第三項所定之車臺數量。但報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評估當地計程車車臺供需情形後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電臺設置者未維持第三條第二項或第三項所定之車臺數量,且未獲專案核准者,該管公路…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車臺應裝設於電臺所屬計程車,車臺執照應交予所屬計程車駕駛人隨車攜帶。車臺裝設於電臺所屬計程車後,電臺設置者應填具車臺編號、車牌號碼對照表一式三份,一份由電臺設置者保管;一份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一份交由駕駛人隨車攜帶…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電臺仍需繼續使用者,電臺設置者應於期滿前三個月內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轉本會換發執照。執照期滿未申請換發者,廢止電臺無線電頻率指配及註銷執照;基地臺及車臺…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臺非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轉讓。電臺主控制室應設於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管轄區域內。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執照遺失、毀損或執照內所載事項有變更時,電臺設置者應即報請補發、換發或更正,其有效期間與原執照同。電臺設備或基地臺設置地點變更時,應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轉本會核發架設許可證,架設完成,向本會申請審驗,其審驗程序準用…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電臺暫停使用時,電臺設置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本會封存電臺設備。前項暫停使用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且不得超過執照有效期限。電臺因故暫停使用後恢復使用時,電臺設置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轉本…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電臺設備應符合附件規定之技術基準及規格。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臺設置者須設置二十四小時自動錄音系統,記錄話務內容,並保存一週。公路主管機關每年定期會同本會、警察機關查核前項紀錄。必要時,公路主管機關得不定期查核。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電臺不得干擾或妨礙既設之合法通信。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電臺設置者申請參與治安聯防,經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同意後,賦予行政區之名稱及電臺編號,其通訊連絡事宜由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規定之。
- 行政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申請設置電臺者,應繳納無線電頻率使用費、審驗費及證照費。
- 行政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四、電波涵蓋區域圖。五、電臺執照影本及原廣播執照影本。六、民營廣播事業為公司組織者,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公司章程;其為財團法人組織者,檢具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捐助章程。七、民營廣播…
- 行政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 第16條 …。三、財務狀況重大異常或虧損,致影響繼續經營業務之能力。四、電臺發射機及天線地點與核准者不相符。五、營運不符合特定族群或服務區域民眾需求。六、依本法受裁罰之程度及情節重大者。七、其他足以影響電臺營運事項,致不具備繼續經營…
- 行政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設置系統或目的分類如下:一、專用有線電信。(一)有線載波電臺。(二)光纖傳輸電臺。(三)專設有線電話。二、專用無線電信(一)船舶無線電臺。(二)航空器無線電臺。(三)計程車無線電臺。(四)學術試驗無線電臺。(五)業餘…
- 行政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第9條 執照有效期間為三年。執照之有效期間屆滿後電臺仍需繼續使用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原執照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計算。執照遺失、毀損或執照內所載事項有變更時應即報請補發、換發或註記更正。其有效…
- 行政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第13條 …監理業務管理辦法之規定,並須避免混附發射與諧波干擾。專用無線電臺設置天線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週禁止、限制建築辦法之規定。天線結構應與高壓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其高度超過地平面六十公尺者,應具有航空…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13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或代理商設置地球電臺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地球電臺之申請及許可程序、架設、審驗、證照之核發、換發與補發、許可之廢止、設置與使用管理、使用頻率、工程人員之資格與評鑑制度及…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62條 …條第二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準用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地球電臺之設置許可程序、架設、審驗、證照之核發、換發與補發、許可之廢止、設置與使用管理、使用頻率、工程人員之資格與評鑑制度或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船舶無線電臺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或參照國際無線電規則、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有關電信部分之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船舶無線電臺:指於船舶上裝設供通信使用之無線電收發信設備或遇險自動通報設備。二、遇險通信:指船舶遭受火災、爆炸、浸水、碰撞、擱淺、傾覆、沉船、失控漂流、武裝攻擊、其他海難事件、棄船、執行與協調搜…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船舶無線電臺分為下列二種:一、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二、非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船舶無線電臺主管人員為船長。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船舶無線電臺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可具有船舶電信專長之船員,負責操作從事通信及電子作業。船舶無線電臺應備有船舶無線電臺日誌,由船長指定一員於遇險事故中負無線電通信之主要任務;並將電臺操作情況詳實記錄。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船舶無線電臺之性能標準及裝設,應符合船舶設備規則第七編有關規定。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船舶無線電臺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於船舶停泊港內時從事特高頻無線電話通信:一、因緊急事故須與海岸電臺或港埠電臺通信,且除利用無線電通信外並無其他方法可供船岸間通信連絡者。二、因船舶審驗人員之需要。三、僅使用無線電接收機者。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船舶無線電臺通信之優先順序如下:一、遇險通信。二、緊急通信。三、安全通信。四、有關無線電導航定位之通信。五、有關與從事搜救作業航空器聯繫之航行安全通信。六、有關船舶航行動態及發往氣象機構之氣象觀測報告通信。七、其他通信。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船舶無線電臺發送遇險呼叫與遇險通報、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通報及緊急呼叫與緊急通報,應經船長或其職務代理人指示,始得為之。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船舶在海上時,其船舶無線電臺應依下列規定守聽:一、裝有特高頻之數位選擇呼叫接收機者,應於特高頻第七十頻道連續守聽;設備可行時,並應連續守聽遇險頻率特高頻第十六頻道及航行安全通訊頻率第十三頻道。二、裝有中頻之數位選擇呼叫接…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遇險、緊急與安全通信使用之無線電頻率及通信作業,應依船舶無線電臺通信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船舶無線電臺收到警報信號時,應立即停止可能妨礙該警報信號後續通信之電波發射,並注意守聽。船舶無線電臺收到附近船舶之遇險呼叫,尚無海岸電臺答覆時,應適時向其答覆或轉發其遇險通報,並將本船名稱、位置及到達現場所需之時間告知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