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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2條 產製廠商使用之免稅原料,未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不得轉供他廠使用。
  2.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3條 產製廠商使用菸酒為原料製造另一菸酒,未依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免稅手續,自行使用已稅菸酒為原料者,不予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3.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4條 產製廠商以其產製或進口之菸酒參加展覽,於展覽完畢原件復運回廠或出口者,應將展覽性質、主辦機關、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數量,檢同該展覽會主辦機關證明文件,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免稅出廠或進口。前項免稅展覽之菸酒如須在展覽地…
  4.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5條 已稅菸酒出廠後,因故必須退還原廠整理、改裝或改製時,產製廠商應檢附退運有關文件,報請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後,憑原完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有關文件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俟整理、改裝或改製完竣後,併同當月份出廠菸酒…
  5.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7條 …申請貨物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派員會同銷毀或回爐後,向海關或產製廠商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原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6.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9條 產製廠商或進口廠商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放行後,在運送或存儲之過程中,遇火焚毀或落水沉沒及其他人力不可抵抗之災害,以致物體消滅者,得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
  7. 行政中央系統型及汽車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第4條 廠商產製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用之主機,需用之冷媒壓縮機,得於進口或向他廠購買冷媒壓縮機時,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七十五條規定辦理,不依前述規定辦理者,則應申請依前條規定辦理;同一廠不得同時採用二種課稅方式,其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
  8. 行政中央系統型及汽車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第5條 廠商以進口及國內產製之主機或冷媒壓縮機裝置冷凍冷藏設備非供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使用,准予免稅,其申請免稅或退稅事宜,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進口或出廠時已取得主管機關用途證明者:(一)已辦理工廠登記或已取得工廠設立許可之廠商,…
  9. 行政中央系統型及汽車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第6條 …價格,依海關核定之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之總額計算之。國內廠商產製者,其完稅價格以廠商之銷售價格減除內含貨物稅稅額計算之。
  10.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4條 軍事機關、海巡署或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之得標廠商進口前條軍用貨品,其貨物稅款,由海關憑申請免徵關稅有關文件一併核免,軍事機關或海巡署委託公營事業進口者亦同。
  11.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5條 軍事機關、海巡署或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之得標廠商向國內產製廠商採購合於第三條規定之軍用貨品者,應檢同採購合約副本二份向國防部或其授權核定單位申請核發「申請免稅購買軍用貨品核定單」(以下簡稱軍用貨品核定單)憑向廠商所在地…
  12.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6條 …附件),除將第一聯連同合約副本一份抽存外,餘交由申請單位持向廠商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免稅出廠手續。如採購單位與使用單位不同者,應在核定單上註明其指定使用單位之名稱。
  13.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8條 採購單位向產製廠商提貨時,應將經稽徵機關加蓋印信之軍用貨品核定單第三聯交付產製廠商憑以填用軍用免稅照。該項免稅貨物應在貨件上標明「軍用免稅」字樣。
  14.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9條 產製廠商將免稅軍用貨品交付時,應取具採購單位或其指定使用單位之收貨證明,連同免稅照一併彙送稽徵機關核銷。產製廠商交付軍用免稅貨品,自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逾期未辦理銷案者,應予補稅。
  15.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10條 廠商因承製軍用品收受軍用免稅貨品為原料,遇廠商不能履約或其他原因終止契約者,或經加工後之成品,經軍方驗收不合格退貨者,原採購單位應負責通知稽徵機關補稅。
  16.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11條 軍用免稅貨品供應廠商加工或使用,遇有剩餘不繳還軍方者,應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補稅手續,未補繳稅款先行移用者,應按漏稅論處。
  17. 行政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14條 軍事機關、海巡署採購之軍用油料,由得標產製廠商憑國防部或其授權核定單位核定文件,免稅供應,並按月取其收貨證明核銷。
  18.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9條 …為限;通案原料核退標準之適用期間以不超過五年為限;屆期均應由廠商重新申請核定。前項原料核退標準應由外銷廠商於開始製造時造具「製成品所需用料計算表」及有關外銷文件、用量資料送請經濟部審核;經濟部應於收文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核定…
  19.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2條 外銷品業經定有原料核退標準者,廠商於貨品外銷後,得逕向經辦機關申請沖退關稅及貨物稅。
  20.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3條 依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外銷廠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其進口原料應納之營業稅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自行具結記帳:一、專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二、兼營應稅貨物或勞務及投資業務,且採用直接扣抵法計算稅額。前項辦理記帳之原…
  21.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4條 …口稅則第三欄稅率者,其逾第一欄稅率部分之關稅,不得辦理記帳。廠商依第一項及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申請辦理稅款記帳,應同時切結保證此項原料不移作內銷之用。
  22.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5條 外銷廠商符合下列規定情形之一,且在各款同期間內平均無虧損、無欠稅及無違章情事,其過去年度如有虧損亦已彌補者,其外銷品原料稅准予自行具結記帳:一、過去二年平均外銷實績年在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上,或沖退稅金額年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
  23.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6條 第十三條第一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廠商,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經辦機關申請核定後准予自行具結:一、外匯或貿易主管機關有關外銷實績之證明。但適用沖退稅金額之規定申請者,依經辦機關之紀錄為準。二、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有關查帳之證…
  24.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7條 已核准自行具結記帳廠商,經發現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止其自行具結記帳:一、積欠已確定之稅額或罰鍰未繳清或未提供相當擔保。二、營業狀況顯有惡化。三、提供偽造、變造等不實證件,取得自行具結資格。辦理營業稅記帳之外銷廠商變更身…
  25.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18條 …口放行之翌日起。二、國產原料之貨物稅自該項原料出廠之翌日起。廠商因具有關稅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之特殊情形,致不能於前項規定期限內申請沖退稅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財政部申請展延,其展延,以一年為限。廠商發現進口原料品質…
  26.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21條 辦理稅款記帳之外銷廠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關稅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停止其六個月以下之記帳:一、應補繳之稅款及滯納金未能依限繳清。二、對於主管機關、經辦機關所要求之資料未予必要之合作或拒絕提供者。三、違反前條第一項規定,擅自…
  27.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23條 …出口報單之日數,應自規定之沖退稅期限內予以扣除。但其可歸責於廠商之日數,不得扣除。前項海關審核出口報單之日數,指自出口報單副本所載出口放行之翌日起至海關簽發出口報單副本之日止;以電子方式申請者,指出口放行之翌日起至出口報…
  28.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24條 …或不齊備致無法辦理,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通知廠商限期補正。前項補正期限為自海關通知書面送達或電子文件經電腦紀錄發出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必要時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一次,其展延以三十日為限;逾期未補正者,海關…
  29.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26條 合作外銷廠商申請沖退關稅及貨物稅案件,應由原供應廠商出具同意書,或於出口報單或沖退稅申請書表上蓋章證明表示同意。但以電子方式申請者,廠商應透過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系統表示同意。前項申請廠商因外銷品進口原料關稅及貨物…
  30. 行政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27條 申請沖退關稅及貨物稅案件之廠商,於辦理外銷品出口報關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電子化方式申請者,應於申報出口報單前,透過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系統製作外銷品使用原料及其供應商資料清表,並經系統回應傳送成功者,始得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