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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4條 退撫新制實施前定期退撫給與領受人之領受資格查驗作業,規定如下:一、每月月底以前,由舊制發放機關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整合平臺)核對或更新領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國護照號碼與居留證號、出生年…
  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5條 退撫新制實施後定期退撫給與領受人之領受資格查驗作業,由新制發放機關於每月一日,將領受人資料交換至雲端服務平臺,送提供查驗資料機關進行查驗;每月十一日以前,自雲端服務平臺取回查驗結果,確認領受人有無喪失或停止領受等情形。
  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6條 退撫新制實施前定期退撫給與領受人之資料查驗及註記結果,由退撫整合平臺於每月二十日傳送至雲端服務平臺;新制發放機關於每月二十日自雲端服務平臺擷取查註資料,作為定期發放退撫給與之參據。
  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7條 …,應即註銷其使用權限。發放機關登錄於退撫整合平臺及因而取得之領受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8條 舊制發放機關得基於人事服務需要,與領受人適時聯繫,以示關懷並了解領受人近況;必要時應提供適切之協助。領受人僅領受退撫新制實施後之定期退撫給與者,由其原服務學校依前項規定辦理領受人之聯繫事宜。
  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9條 本條例第七十一條所稱行蹤不明,指領受人經內政部警政署登錄失蹤;所稱無法聯繫,指發放機關依當事人、親友及警察、戶政單位提供之聯繫資料,仍無法傳達訊息予當事人。
  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領受人移居國外或定居香港、澳門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領受人應於每年檢具以中文姓名簽章並經我國駐外機構或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領受人移居國外或定居香港、澳門領取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證明書(格…
  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13條 領受人前往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應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及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四項、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辦理。
  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領受人之定期退撫給與領受權有喪失(亡故除外)、停止、暫停或變更等事由,應主動通知發放機關;俟其停止或暫停領受權原因消滅時,再檢具證明文件,或由原服務學校協助,向發放機關申請恢復發放或補發。領受人亡故者,其遺族或服務學校應…
  1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15條 …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定期退撫給與之發放作業:一、發放機關審核領受人領受資格無誤後,應造具每月發放清冊。二、發放機關應於每月一日將定期退撫給與直接撥入領受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或專戶。遇假日而金融機構作業未能配合,致無法…
  1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16條 領受人有溢領或誤領定期退撫給與者,由發放機關依本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領受人於三十日內繳還溢領或誤領之金額,並副知各支給機關;屆期不繳還者,發放機關應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移送強制執行,同時副知支給機…
  1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17條 …)金、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三節慰問金及年節照護金發放之領受人資格查驗,準用本辦法規定。
  1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64條 …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休教職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退休教職員依第一項規定預立之…
  1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83條 本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六項所稱同一順序月撫卹金領受人遺族,於包括配偶時,指配偶及本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經審定之同款內遺族。
  1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85條 …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由教職員生前預立遺囑指定撫卹金領受人之相關事宜,比照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1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99條 故教職員之月撫卹金領受人有變更時,由其他具領受權人檢附證明,送服務學校轉送主管機關註銷或變更之。
  1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5條 …第三項規定保障。本條例第六十九條第四項所稱支給或發放機關應就領受人冒領或溢領之款項覈實收回,不受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指退撫給與之支給或發放機關應按其冒領或溢領之退撫給與金額,書面通知開戶銀行逕自退撫給與專戶扣款…
  1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8條 …預立遺囑,於第四十三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退休教職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比率。退休教職員生前未立遺囑且同一順序遺族無法協調選擇同一種類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時,…
  1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6條 …卹金。五、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一百二十個月之月撫卹金。前項領受人屬未成年子女者,於前項所定給卹期限屆滿時尚未成年者,得繼續給卹至成年為止;子女雖已成年,仍在學就讀者,得繼續給卹至取得學士學位止。前項所定在學就讀者,以就…
  2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2條 …領受權之人數比率,分別請領撫卹金。依法審定之同一順序月撫卹金領受人,於月撫卹金領受期限內均喪失領受權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一次退休金之標準,計算一次撫卹金,減除已領月撫卹金金額後,補發其餘額;無餘額者,不再發給。二、…
  2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3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領受人死亡、拋棄或因法定事由而喪失領受權者,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不適用前條第三項規定。教職員生前預立遺囑,於前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撫卹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教職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
  2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6條 …按遺族未成年子女人數,每月加發之撫卹金,亦同。前項退撫給與之領受人資格之查驗、發放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2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9條 …教職員之退休金依第八十三條規定被分配者,不在此限。退撫給與之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退撫給與之用。前項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退撫給與領受人有冒領或溢領情事者,支給或發放機關…
  24. 行政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6條 …於停止領受權利後溢領之月退休給與,由原退休機關(構)學校通知領受人於三個月內繳還並副知退休給與支給機關。屆期仍未繳還者,自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檢具相關文件移送退休給與支給機關依法處理。
  25.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四、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回復撫卹金、退休金或保險金領受人資格之申請案,為各該核定權責機關。本條例第三條第五項所稱之主管機關,為各該退休金、撫卹金核定主管機關。
  26.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撫卹金、退休金或保險金領受人資格之回復,得向原服務機關(構)、學校申請核轉各該核定權責機關辦理。原服務關(構)、學校裁撤或改組者,應向上級機關(構)、學校或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構)、學校申請。…
  27.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第3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之資格。四、為撫卹金、退休金或保險金領受人之資格。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情形,並應依申請為考試及格證書及執業證書之補發。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申請,應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內為之。屬於第一項第二款所…
  28.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支領月退休給與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5條 …後溢領之月退休給與,由原退休機構或退休給與支給機關(構)通知領受人於三個月內繳還。屆期仍未繳還者,自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依法處理。
  29. 行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3條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一、領受人死亡。二、領受人任公職。三、配偶或寡媳再婚。四、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子女、孫子女,已成年且能謀生或不在學。五、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之兄弟姊妹,已成年或能…
  30. 行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4條 …明文件,由服務機構報總機構或其授權之機構核准。撫卹金或撫慰金領受人有數人時,得由各該領受人共同出具委託書,委託其中一人或二人為代表人,出據具領。前二項申請書、委託書之格式,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