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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28條 教職員於本條例施行前退休者,其退休金以最後在職經敘定之本(年功)薪額為計算基準,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薪級人員之本(年功)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
  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29條 教職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依前條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按下列標準計給:一、一次退休金:任職滿五年者,給與九個基數;以後每增一年,加給二個基數;滿十五年後,另行一次加發二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六十…
  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0條 教職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依第二十八條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按下列標準計給:一、一次退休金:按照任職年資,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又二分之一個基數,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退休審定總年資超…
  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1條 …滿十五年而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支領一次退休金。教職員任職滿十五年而依第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退休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其退休金由教職員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退休金種…
  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2條 …教職員任職滿十五年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退休者,符合下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規定,得擇領全額月退休金:一、年滿五十八歲。但應隨平均餘命之延長與職場人口結構變化適時調整。二、前款請領年齡,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外,其餘…
  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3條 教職員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因公傷病命令退休並請領一次退休金時,其任職未滿五年者,以五年計給。其請領月退休金時,任職未滿二十年者,以二十年計給。教職員依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因公傷病命令退休者,加發五至十五個基數之…
  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5條 退休教職員按其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所領取之一次退休金,及退撫新制實施前參加公保年資所領取之一次養老給付,得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優惠存款。前項一次退休金與公保一次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之適用對象、辦理條件、可辦理優惠存款…
  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6條 退休教職員支領月退休金者,其公保一次養老給付之優惠存款利率(以下簡稱優存利率),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息百分之九。二、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年息為零。前項…
  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7條 …照附表三所列各年度替代率認定。前三項所定替代率,於選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各依其兼領一次退休金與兼領月退休金比率計算。本條例施行前退休生效者,應按本條例施行時之待遇標準,依前四項規定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
  1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8條 …照附表三所列各年度替代率認定。前三項所定替代率,於選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各依其兼領一次退休金與兼領月退休金比率計算。本條例施行後退休生效者,應按退休生效時之待遇標準,依前四項規定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
  1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9條 …過其替代率上限所得金額止:一、每月所領公保一次養老給付或一次退休金優存利息。二、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所計得之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三、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所計得之月退休金。退休教職員每月所領退休所得,依第三十七條或前條規定…
  1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2條 教職員之資遣給與,準用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所定一次退休金給與標準計給。
  1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3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死亡後,另核給其遺族遺屬一次金。其應核給金額,除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外,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亡故退休教職員無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遺…
  1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4條 …依下列方式計給:一、先依退休教職員審定之退休年資及最後支領月退休金之計算基準及基數內涵,按退休教職員退休時適用之支給標準,計算其應領之一次退休金並扣除已領月退休金後,核給其餘額。無餘額者,不再發給。二、再依退休教職員最後…
  1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5條 …而不支領遺屬一次金者,得依下列規定,按退休教職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未再婚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法定婚姻關係於退休教職員亡故時,已累積存續十年以上為限…
  1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6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遺族除有前條第五項情形外,仍依本條例施行前之原規定,擇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死亡者,其遺族擇領遺屬年金時,依本條例施行前之原學校教…
  1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7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死亡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服務學校得先行具領三個基數之遺屬一次金,辦理其喪葬事宜:一、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二、在臺灣地區無遺族,其居住大陸地區遺族未隨侍辦理喪葬。三、在臺灣地區無遺族且不明…
  1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9條 …十一條第三項與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擇領展期月退休金,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亡故時,其遺族得按所具資格條件,依第四十三條或第四十五條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
  1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0條 退撫新制實施後,至本條例施行前已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後亡故者,其遺族應依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五條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退撫新制實施前已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於本條例施行後亡故時,其遺族所領…
  2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0條 …遺囑,不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請領撫卹金者,得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金。其無遺囑而遺族不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者,亦同。教職員因公死亡,或任職滿十五年病故或意外死亡,且遺族僅存祖父母或兄弟姊妹…
  2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2條 …月撫卹金領受期限內均喪失領受權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一次退休金之標準,計算一次撫卹金,減除已領月撫卹金金額後,補發其餘額;無餘額者,不再發給。二、依前款規定核算而應補發餘額者,依序由次一順序之遺族平均領受;無次一順序…
  2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4條 教職員請領退休金及資遣給與,屬教職員之專屬權利,除下列情形外,不得由他人代為申請及領受:一、年滿六十五歲而拒依規定辦理屆齡退休,經服務學校主動檢同相關文件,送主管機關審定屆齡退休者。二、經服務學校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檢同相…
  2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6條 …,一律採金融機構直撥入帳方式為之,並依下列規定發給:一、一次退休金及首期月退休金經主管機關審定後,自退休生效日起發給。但依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與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擇領展期月退休金者,自其年滿法定起支年齡之日起…
  2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7條 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
  2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8條 …之退撫給與,由退撫基金支給。三、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加發之退休金,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給。四、依第四十一條規定加發之薪給總額慰助金,由服務學校編列預算支給。五、下列各目所定給與,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給:(一)依第五…
  2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9條 …與之權利,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標的。但教職員之退休金依第八十三條規定被分配者,不在此限。退撫給與之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退撫給與之用。前項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
  2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0條 …未以其他方式繳回者,由支給或發放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支領一次退休金或公保一次養老給付並辦理優惠存款之退休人員有暫停、停止、喪失、依法撤銷或廢止其請領退撫給與之情事者,其優惠存款應同時停止辦理,至原因消滅時恢復。未依規定停…
  2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1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教職員或支領月撫卹金、遺屬年金之遺族,於行蹤不明或發放機關無法聯繫時,應暫停發給退休金、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並通知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一併暫停發放優存利息,俟其親自申請後,再依相關規定補發。
  2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2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教職員或支領月撫卹金、遺屬年金之遺族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發放機關應於其居住大陸地區期間,暫停發給退休金、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俟其親自依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休…
  3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3條 …離職後,轉任公、民營單位或私立學校服務,並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私校退撫條例或其單行規章辦理退休者,其依第十條規定申請發還本人原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得至遲於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