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9條 法規: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退休 › 第三節 遺屬一次金與遺屬年金 第49條 退休教職員依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與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擇領展期月退休金,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亡故時,其遺族得按所具資格條件,依第四十三條或第四十五條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