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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33條 處理小組停止調和後,應進行調查,並召開調查會議。調查程序進行中,雙方重新有調和意願時,處理小組得停止調查,進行調和。
  2.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34條 處理小組於調和成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應完成調和報告,提防制委員會審議;審議時,處理小組應依防制委員會通知,推派代表列席說明。前項調和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檢舉之案由,包括檢舉人陳述之重點。二、調和歷程,包括日期…
  3.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35條 調和成立者,必要時,防制委員會應依調和報告對行為人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決議,學校應於決議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成下列第二款至第四款之終局實體處理:一、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處置。二、提供心理諮商與輔導或其他協助。三、…
  4.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37條 防制委員會委員同時擔任處理小組委員者,於審議其調和或調查之事件時,應自行迴避。
  5.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38條 …、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其他權利,必要時,學校於調和、調查、處理階段或作成終局實體處理後,得為下列處置:一、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席紀錄或成績評量,並積極協助其課業,得不受請假、學生成績評量或其他相關規定之限制…
  6.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0條 …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前條第八款規定之保密義務,適用於學校參與調和、調查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所有人員。依前項規定負有保密義務者洩密時,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7.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1條 …或提供予偵查、審判機關以外之人。但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調和、調查過程所需之行政工作,學校應協助處理。
  8.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2條 處理小組、防制委員會之調和、調查及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是否進行及審理結果之影響。前項之調和及調查程序,不因當事人喪失原身分而中止。
  9.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3條 處理小組應於召開第一次調和或調查會議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和或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學校並應通知當事人。處理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後,應提防制委員會審議;審議時,處理小組應依防制委員會通…
  10.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6條 …作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行為人及被行為人,並一併提供調和報告或調查報告。學校應告知行為人不服終局實體處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學校應告知被行為人不服終局實體處理之陳情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行為人或被行為…
  11.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7條 學校就原始文書以外,對外所另行製作之調和報告、調查報告或其他文書,應將當事人、檢舉人、證人及協助調查人之真實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刪除,並以代號為之。
  12.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59條 …人員,應謹守專業倫理,維護學生接受輔導專業服務之權益;曾參與調和、調查之處理小組委員,應迴避同一事件輔導工作。但偏遠地區學校欠缺適合執行輔導工作之人員,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且經受輔導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60條 …小組、調查小組、主管機關諮詢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審議小組,於調和、調查、處理及審議本準則之事件時,關於委員之迴避,適用或準用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
  14.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62條 學校作成終局實體處理後,應將處理情形、調和報告、調查報告、防制委員會及學校之會議紀錄,報學校所屬主管機關備查。
  15.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64條 …知學校或陳情人:一、事件應受理而未受理者,應命學校受理。二、調和協議顯失公平,或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者,主管機關得命學校繼續調查或另組處理小組進行調查。三、學校終局實體處理違法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退回學校,命學校於一定期…
  16.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70條 …將第十一條之校園安全規劃、校園危險空間改善情形,及學校防制與調和、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成效列入定期考核事項。主管機關於學校調和、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對學校提供諮詢服務、輔導協助、適法監督或予糾正。
  17.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71條 …集體故意傷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學校應準用本準則檢舉、審查、調和、調查及處理相關規定辦理。
  18.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5條 …國家標準法規之研擬、國家標準之公布、標準化實施指導、國家標準調和之規劃、正字標記之審核與管理、國家標準及標準公報之編校、其他有關國家標準之推行與國際合作事項。二、第二科: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及通信、機動車及…
  19. 行政著作權法 第1條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0. 行政船員法 第1條 為保障船員權益,維護船員身心健康,加強船員培訓及調和勞雇關係,促進航業發展;並加強遊艇駕駛與動力小船駕駛之培訓及管理,以推動遊艇活動發展,特制定本法。
  21. 行政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第5條 …物及攤位,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設施之設計,應與周圍自然環境調和。二、設施之位置、量體、高度,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三、海岸、湖岸、河畔等水邊地區應保留縱深三十公尺以上之適當空間,供公共使用。但都市計畫或…
  22.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37條 …潛水作業最大深度限制為五十七點九公尺(一百九十呎)。二、人工調和混合氣潛水作業,應具前款空氣潛水作業操作能力、人工調和混合氣供氣系統檢驗及潛水鐘之操作能力者,其潛水作業深度限制如下:(一)潛水最大作業深度限制為九十一點五…
  23.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39條 …供氣管、信號索、安全索及第五十二條之壓力調節器。四、使用人工調和混合氣者:應檢點混合氣比例及氣瓶壓力,並檢測空氣中氧濃度。
  24.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5-1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而使用氮氧人工調和混合氣供給氣體時,應參照附表四之七之相當空氣潛水深度,並依其減壓時程作業,其氧氣濃度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且氧分壓不得超過一點四絕對大氣壓力。
  25.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6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而使用氦氧人工調和混合氣供給氣體時,勞工自開始下潛至開始上浮之滯底時間,應依附表五之規定,參照表內之潛水深度、滯底時間、至第一減壓站時間、減壓站深度之停留時間、總上浮時間等從事潛水作業,並每次作成紀…
  26.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7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而使用人工調和混合氣供氣,勞工在水面使用氧氣減壓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於離開潛水深度十二點二公尺(四十呎)之減壓站開始,以每分鐘十二點二公尺(四十呎)速率上浮至水面、卸裝、進入減壓艙,並使用空氣以…
  27.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54條 …點第五十七條之水中計時器。(三)每半年檢點氣瓶。三、使用人工調和混合氣者:(一)每週檢點空氣及人工調和混合氣之供氣設備。(二)每月檢點空氣清淨裝置及校對深度表。(三)每季檢點水中計時器。(四)每半年檢點流量計。四、每月依…
  28.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0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而使用水面供氣供給人工調和混合氣時,應按潛水作業深度及工作環境特性,於適當處所置附表八規定之裝備,並適時定期檢查及保持清潔。
  29.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80條 …七十八條第一項裝備。三、潛水人員進入減壓艙後,應按空氣或人工調和混和氣減壓表內規定之深度、時間及減壓艙標準操作程序執行減壓。四、如醫療需要,使潛水人員呼吸純氧減壓時,應確定該潛水人員曾通過耐氧試驗,並於執行前通知該潛水人…
  30. 行政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2條 …ropeanDrivingCycle,以下簡NEDC)或全球調和輕型車輛測試程序(WorldwideharmonizedLightvehiclesTestCycle,以下簡稱WLTC)者為一百公斤。十一、車型年:車輛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