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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7 頁-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4條 經紀業依前條計算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總額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者,應繳存現金或即期支票;總額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者,得就其超過部分以金融機構提供之保證函擔保之。前項金融機構之保證函,應承諾就其擔保部分,無條件代為清償,並不得主…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5條 經紀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仲介業全聯會或代銷業全聯會申請繳存營業保證金:一、申請書。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全部營業處所清冊。四、全體經紀人名冊。前項第一款之申請書,應載明經紀業自行計算其應繳存營業保證金之數額及…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6條 仲介業全聯會或代銷業全聯會受理前條經紀業之申請,應即就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文件,核對應繳存營業保證金數額,函請該經紀業應於接獲通知後三日內繳存營業保證金,繳存完竣者發給繳存證明。經紀業對前項應繳存營業保證金數額有疑義…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7條 經紀業因新增營業處所或經紀人,致已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低於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數額,而依本條例第八條第四項規定申請補足時,得檢具申請書就該新增部分造冊,免檢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文件。經紀業依前項補足營業保證金後,由仲介業…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8條 經紀業因減少經紀人或裁撤營業處所,致已繳存之營業保證金高於第三條規定數額,其已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准予備查之日起滿二年後二年內,且無受害人請求代為賠償案件者,得檢具申請書請求退還溢…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9條 經紀業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請求退還營業保證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書面理由。二、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二第一項所定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註銷營業證明文件。三、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二第二項所定之公司或商…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繳存或提供擔保辦法 第10條 經紀業依第八條規定請求退還營業保證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書面理由。二、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之證明文件。三、第六條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其有第七條第二項之繳存證明者,應…
- 行政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4條 …。八、電信業。九、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不含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十、汽車客、貨運業、運輸輔助業。十一、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十二、其他教育業。十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行業。前項產業用地(二)土地所占面積,不得超過…
- 行政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 第7條 …易所會員從事自營業務者,最低出資額為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從事經紀業務者,最低出資額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會員制期貨交易所全體會員之出資額不得少於新臺幣十億元;兼營期貨結算機構業務者,其全體會員之出資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二十億…
-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69條 期貨商兼營期貨自營及經紀業務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以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買賣或受託買賣。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四、證券商:(一)成立滿三年,並為綜合經營證券承銷、自營及經紀業務滿三年之證券商。(二)最近三年未曾受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處分;其屬外國證券商者,未曾受其本國主管機關相當於前述之處分。(三)淨值達新…
- 行政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4條 …非衍生金融資產等分類記載。六、客戶保證金專戶:期貨商辦理期貨經紀業務,依規定向期貨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權利金及其結算差額。客戶保證金專戶之餘額與期貨交易人權益之餘額不符時,應附註說明其差異原因。七、應收期貨交易保證金…
-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25條 …之專用營運資金。本國證券商得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並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一、申請兼營國內股價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新臺幣五千萬元。二、申請兼營國內利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
-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27條 …請兼營期貨業務者準用之。但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本國證券商,應於申請許可時,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存入下列規定金額:一、申請兼營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期貨經紀業務者: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0條 …資金。外國證券商或金融機構得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並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一、申請兼營國內股價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新臺幣五千萬元。二、申請兼營國內利率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者…
- 行政期貨商設置標準 第49條 …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申請設置期貨經紀商、分支機構或申請兼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案件,涉及外匯業務時,本會經洽會中央銀行後許可。
-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務事業,應經主管機關之核准。申請為證券交易輔助人,以經營期貨經紀業務之期貨商為限。期貨商兼營證券經紀業務,不得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除依本規則規定辦理外,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條 …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期貨商經營期貨經紀業務時,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交易,應保存足以瞭解交易全貌之交易憑證、確認客戶身分及申報之紀錄,並應依洗錢防制法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辦理。第一項內部控…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4條 …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或第四十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期貨經紀業務者,繳存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二、他業申請兼營期貨商設置標準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四款或第四十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之期貨經紀業務者,繳存營業保證金為…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5-2條 …期貨有關主管機關或自律機構對其總(分)公司處以暫停證券或期貨經紀業務之處分者。三、最近三年未有違背市場交易契約或違反申報資料義務情節重大之情事者。證券商或期貨商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海外子公司,經當地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期貨經紀…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42條 …公告,變更或註銷時亦同。期貨商同時經營本國期貨經紀及國外期貨經紀業務時,應分別設置客戶保證金專戶。第一項之指定機構,以下列各款為限:一、經本會核准經營外匯或收受存款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二、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三…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8條 …。四、證券商:(一)成立滿三年,並為綜合經營證券承銷、自營及經紀業務滿三年之證券商。(二)最近三年未曾受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處分;其屬外國證券商者,未曾受其本國主管機關相當於前述之處分。(三)實收資本…
- 行政證券商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 第5條 證券商同業公會對會員從事有價證券之承銷、自行買賣、經紀業務,及其他經核准經營之各項業務,應訂定自律規範申報本會備查,並確實執行之。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許可。申請為期貨交易輔助人,以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者為限。證券商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不得申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8條 …同時委任一家以上之期貨交易輔助人。前項委任期貨商經營國內期貨經紀業務者,應具本國期貨結算機構之結算會員資格,並應於每委任一家期貨交易輔助人或其分支機構,依本國期貨結算機構之規定,繳存交割結算基金。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1條 …輔助業務,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但金融機構兼營證券經紀業務者,應另檢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文件:一、申請書。二、章程或相當章程之文件。三、營業計畫書:載明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經營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4條 …務為限,並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但金融機構兼營證券經紀業務者,應另檢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文件:一、申請書。二、營業計畫書:載明分支機構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經營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及場地設備概況。…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保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期貨交易輔助人為兼營證券經紀業務之金融機構者,應將其營業保證金繳存於其他金融機構。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繳存。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不得…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18-1條 …前項之限制;其超過部分,應於併購後六個月內符合規定。專營證券經紀業務之證券商僅得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或第一項之轉投資方式擇ㄧ持有單一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