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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 頁-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2條 …天然放射性核種或含有其衰變後產生的放射性核種之物質。但不包括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二、活度:指一定量之放射性核種在某一時間內發生之自發衰變數目。三、活度濃度:指單位質量之活度。四、活度濃度指數:指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
- 行政核子保防作業辦法 第2條 …各目之一者:(一)研究用、動力用或其他核子反應器設施。(二)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用過核子燃料之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三)任何存有一有效公斤以上核子保防物料之場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 行政核子保防作業辦法 第4條 …出、過境、轉口、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或設定質權,應依核子原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或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 第2條 …天然放射性核種或含有其衰變後產生的放射性核種之物質。但不包括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二、活度:指一定量之放射性核種在某一時間內發生之自發衰變數目。三、活度濃度:指單位質量之活度。四、建材活度濃度指數:指建材中所含天然放射性核…
- 行政放射性物料設施委託檢查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放射性物料設施,指下列之一:一、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二、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2條 …施之建造執照或運轉執照,每件收取證照費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一、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二、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申請下列審查、參加測驗或核發、換發證照時,各項費用每人每件收取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一、…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4條 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生產設施興建、運轉與除役審查費及檢查費,其收費基準如下:一、興建、運轉、除役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一千萬元。二、興建、運轉、除役檢查費,每年每一設施各新臺幣二百萬元。前項設施換發運轉執照審查費,每一…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5條 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貯存設施興建、運轉與除役審查費及檢查費,其收費基準如下:一、興建、運轉、除役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二百萬元。二、興建、運轉、除役檢查費,每年每一設施各新臺幣一百萬元。前項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貯存設施設…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7條 核子原料之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或設定質權之申請許可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收取新臺幣三千元。核子原料之過境、轉口之申請許可審查費,按申請文件所載鈾、釷重量累計,其收費基準如下:一、未滿一萬公斤…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8條 核子原料之檢查費,按許可文件所載鈾、釷重量累計,其收費標準如下:一、未滿一千公斤者,每年新臺幣一萬元。二、一千公斤以上未滿一萬公斤者,每增一千公斤(不足一千公斤者,以一千公斤計)每年加收新臺幣一萬元。三、一萬公斤以上者,…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9條 …許可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收取新臺幣六萬元。於核子反應器設施、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內持有或使用核子燃料者,前項之審查費免予收取。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第21條 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或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於興建或運轉期間,涉及重要安全事項之設計修改或設備變更之申請案,每一案收取審查費新臺幣六十萬元。前項各設施設於核子反應器設施內,並已包含於原核發運轉執…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運轉執照者,應於生產或貯存設施興建完成後,先檢附試運轉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進行試運轉。依前項規定進行試運轉完成後,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應向主管機關提出各種報告及紀錄之期限,依下列各款之規定:一、有關運轉、輻射防護及環境輻射監測年報,於每年結束後三個月內提出。二、每半年之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生產、庫存…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施排放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超過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五、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在吊卸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六、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廢棄物遺失、遭竊或受破壞。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生產設施運轉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經主管機關發給合格證明書,始得負責操作:一、專科以上學校理、工、農、醫系、科畢業或同等學力,經訓練合格,於現場實習三個月以上或全程參與試運轉者。二、高中(職)以上…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申請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設施運轉人員合格證明書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為之:一、學歷證件影本。二、訓練合格證明。三、現場實習證明。前項合格證明書有效期間三年,期滿三十日前,應填具換發申請書及再訓…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運轉。二、經主管機關評估相關文件、資料、紀錄或檢查結果,顯示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未能符合本法第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三、依環境輻射監測結果,對設施外輻射劑量率於一小時內超過○.○一毫西弗,或估算對設施外一般人所…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或貯存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營者應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除役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除役:一、設施永久停止運轉。二、經營者依本法第九條…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劑量評估及輻射防護措施。六、環境輻射監測。七、人員訓練。八、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料帳管理。九、廠房或土地再利用規劃。十、品質保證方案。十一、意外事件應變方案。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經營者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一定重量以下之核子原料如下:一、銲條、真空管及白熱燈罩,每根含釷量在二公克以下者。二、太陽燈、殺菌燈或工業用戶外照明燈,每一燈具含釷量在二公克以下者。三、照明燈,每一燈具含釷量在○.○五公克以下者。…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一定活度以下之核子原料如下:一、火災偵檢器,每一偵檢器含鈾活度在一百八十五貝克以下者。二、含釷、鈾之活度符合輻射源豁免管制標準者。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一定重量以下之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如下:一、研究或實驗用之核子原料生產設施,每批次產量中鈾、釷之總重量在十公斤以下者。二、研究或實驗用之核子燃料生產設施,每批次產量中鈾-二三五在一百公克…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之核子原料係指:一、釷礦物、鈾礦物或鈾釷混合之礦物,其含有鈾、釷之成份重量比在萬分之五以上者。二、任何物理或化學形式之鈾、釷或二者之混合物;但不包括第三條所指之核子燃料在內。三、其他經行政院指定為核子…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生產或持有核子原料,應填具附件(一)之申請書,向原子能委員會申請核發核子原料執照。但所生產或持有之核子原料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免於請發執照。一、鈾礦物、釷礦物或鈾、釷混合之礦物,所含鈾、釷成份重量比低於萬分之五者。二、混…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申請核子原料執照,應符合左列規定:一、使用目的與本法第一條規定相符。二、申請人或所僱用之技術人員具有安全處理核子原料之訓練或經歷。三、設備、設施及操作程序,足以保護工作人員及人民之健康。四、不致造成環境污染。五、有嚴密之…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二條第四款所稱完整紀錄,係指核子原料及核子燃料之料帳紀錄。持照人應於每年七月十五日及次年一月十五日以前,根據半年之料帳紀錄,填報附件(三)之核子物料平衡表,送請原子能委員會備查。
-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放射性物質,係指核子原料、核子燃料以外,能產生自發性核變化而放出游離輻射之物質或含有上述物質之機具。所稱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係指核子反應器以外,用電場、磁場、原子核反應或其他方法產生游離輻射之設備。前項…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第三組掌理下列事項:一、核子燃料、核子原料、用過核子燃料、小產源放射性廢棄物、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等相關管制法規之蒐集及研擬。二、核子原料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與設定質權申請…
- 行政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第3條 本法所稱放射性物料,指核子原料、核子燃料及放射性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