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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5 頁-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5條 …沼氣再利用中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輸(運)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畜牧廢(污)水,作為植物澆灌。四、前款以外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輸(運)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作為花木澆灌。…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33條 …清理法規定辦理,得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不在此限。委託者應記錄受託者通知停止輸送之時間、每日廢(污)水產生量及貯留量、貯留設施之編號及數量,並保存三年,以備查閱…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36條 …一百倍以上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排放之廢(污)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二、無法排放於海洋時,得由主管機關許可之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但排放期間超過九十日者,應向核發機關辦理許可證(文件)之變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39條 …廢(污)水貯留後,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於作業環境內,貯留期間超過三十日以上,且未取得經核發機關核准之其他水措,應停止產生廢(污)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1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應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回收使用,並於回收使用前,設置採樣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產生之廢(污)水作為製程之用。二、產生之廢(污)水回收作為洗滌塔或其他污染防治設備之…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2條 前條回收使用後之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排放於地面水體。但回收使用作為沖洗作業環境內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之室內用水,應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前項回收使用之廢(污)水應避免與人體接觸影響健康。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6-1條 …地肥分使用。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輸(運)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作為植物澆灌。前項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比率規定如下:一、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後始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應達總廢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7條 …管機關。三、排放期間應按日檢測並記錄原水濁度、懸浮固體濃度及放流水懸浮固體濃度;其檢測紀錄應保存五年,以備查閱。自來水廠因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所造成之淤積或損害,應負責清除或修復。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8條 …及懸浮固體過濾設施處理。但泥漿泉質者,不在此限。前項處理後之放流水,除水溫外,其他項目水質雖超過放流水標準,但未超過原水水質者,得直接放流至該溫泉泉源所屬之地面水體。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1條 …未接觸冷卻水者,除水溫及氫離子濃度指數外,其他水質項目雖超過放流水標準,但未超過進水水質,得直接排放於原取水區位之地面水體。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3條 …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三、應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放流水量。但逕流廢水放流口,不在此限。四、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五、可供直接採樣,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設置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直接採樣之設施。六、放流口…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6條 …境內者,應依規定期限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及完成設置放流水水量、水質自動顯示看板(以下簡稱顯示看板),並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六款違規情事…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4條 …同一業別有不同製程,其廢水混合處理及排放者,應符合各該業別之放流水標準。相同之管制項目有不同管制限值者,應符合較嚴之限值標準。前項各業別中之一種業別廢水水量達總廢水量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並裝設有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者…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1條 …二、排放廢(污)水之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及每月排放水量。三、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及每月讀數或量測值。四、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者,應另依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規定之內容申報。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4條 …核准許可廢(污)水排放量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應檢測申報放流水水質之生物急毒性。但原水來源為海水或放流水為高濃度鹵離子廢水,且排入之承受水體為海洋者,不在此限。前項廢(污)水排放量,以作業廢水及洩放廢水之排放量計算。…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4-1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辦理放流水水質之生物急毒性檢測,應於鯉魚、羅漢魚擇一選定及水蚤、米蝦擇一選定,進行二種生物檢測,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執行。主管機關進行稽查採樣時,亦同。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檢測申報者,其頻率為每…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4-2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檢測申報或主管機關稽查採樣放流水生物急毒性連續六次數據中,累計三次水樣之二種生物TUa值均超過一.四三時,水質已具有生物急毒性之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命其執行毒性鑑定及毒性減量程序,並提報毒性…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99條 …水溫、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外,其餘項目經連續二次檢測結果低於放流水標準者,該項水質項目得免再檢測。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定期輔導及巡查納管用戶設置之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功能及操作情形,視巡查結果,採行適當管理措施,並作成紀錄,…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1-1條 …年度之自評報告,其內容至少應包含下列事項:一、污水處理廠進、放流水質、用藥量、用電量、產生污泥量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及近三年數據之比對檢核結果。二、區內事業家數、納管事業家數、自行排放事業家數。三、處理水量之許可利用…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3條 …個月內實際平均排放之廢(污)水水量達五萬立方公尺/日以上,且放流水承受水體經主管機關認定屬嚴重污染程度者。三、其他經主管機關進行承受水體相關環境污染調查,其結果經主管機關認定,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排放,有造成嚴重污…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6條 …變更核准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完成設置。前項設施實際設置有困難或放流水為高濃度鹵離子廢水者,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採行替代措施,並依核准之替代措施辦理。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10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運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應於為運送行為二十四小時前,以電話或傳真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始得為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為提升廢(污)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6條 …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應同時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申請審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3條 …機關審查。但下列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得以功能測試檢測當日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替代之(以下簡稱簡易功能測試者):一、附表一所列一般對象(二)。二、附表一所列簡要對象。三、附表二所列應申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以下簡稱…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7條 …下。但簡易功能測試者,得免執行第一款及第二款工作內容,以檢測放流水水質替代:一、量測原廢(污)水及處理後之水量各一次、檢測原廢(污)水水質一次、檢測各設施單元操作參數一次。二、處理後之水質檢測方式:(一)二十四小時連續排…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3條 …理變更排放許可證(文件)之簡易功能測試者,得以功能測試當日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替代之。送核發機關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據以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程序。四、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無法依第二款規定於核發機關同意變更之期限…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4條 …件)之簡易功能測試者,功能測試合格報告得以功能測試檢測當日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替代之。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2條 …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許可、登記、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二、放流水排入專用雨水下水道、灌排使用渠道或私有水體者,該管理機關(構)或所有人之同意文件影本。三、部分廢(污)水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納管事業,其聯接使用證明影本。…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5條 …屬附表一所列特定對象之事業,應揭露之排放廢(污)水污染物含有放流水標準管制以外之污染物項目,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應將其污染物項目及其濃度與排放量資料與文件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二項審查認定。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6條 …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未依規定期間提出風險評估與管理報告者,涉及放流水標準管制以外之污染物項目部分,不得運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風險評估與管理報告之審查後,應通知事業限期換發水措計畫或排放許可證(文件),依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