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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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11-1條 最近一次評鑑成績為甲等以上之托嬰中心,因托育人員難覓,或托育人員請假、留職停薪之情形出缺時,得進用下列人員,並應於一年內取得專業資格:一、近三年取得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者。二、近三年領有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
  2.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2條 …備查,其期間不得逾一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應置下列工作人員:一、托育人員、保育輔導人員或助理保育輔導人員。二、社會工作人員。三、心理輔導人員。四、醫師或護理人員。五、行政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人員,應為專任;…
  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2-1條 安置未滿二歲之兒童,每三人至少應置托育人員、保育輔導人員或助理保育輔導人員一人;未滿三人者,以三人計。安置二歲以上之兒童及少年,每四人至少應置保育輔導人員或助理保育輔導人員一人;未滿四人者,以四人計。前二項人員於夜間值班…
  4. 行政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類方式,通報兒童居住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家長、居家托育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者,得準用前項規定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處理情形,填具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回復表(附表二),回復前二項通報…
  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2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下簡稱機構)專業人員,其定義如下:一、托育人員:指於托嬰中心、安置及教養機構提供教育及保育之人員。二、早期療育教保人員、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指於早期療育機構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教育及保育之人員。三、保…
  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3條 托育人員應為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者。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10條 …保人員、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所長或園長。二、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及主管人員。三、早期療育機構之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及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四、安置及教養機構之托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