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航線」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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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17-2條 …運送業經營國際航線旅客運送,乘客滿一歲而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及國內航線旅客運送,乘客滿三歲而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均應設置固定艙位,提供成人票價半價之優待。船舶運送業經營國際航線旅客運送,乘客未滿一歲之兒童,及國內航線旅客運送…
  2. 行政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定繳納許可證費:一、經營國際航線者新臺幣三萬六千元。二、經營國內航線者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三、經營國內航線變更經營國際航線,應增繳許可證費新臺幣一萬八千元。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於領取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為營運資金千分之四。…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條 …公約規定之船舶,其設備之配備得依其實際航行狀況由航政機關比照國內航線之規定核定之。但國外港口之規定標準較高者,依互惠原則辦理。航行國際航線而不適用國際公約規定之船舶及航行國內航線之船舶,其設備依規定檢查合格後於船舶檢查紀…
  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5條 …八八年修正案所規定之航行國際航線船舶,及總噸位三百以上之航行國內航線船舶。(二)適用漁船國際公約船:俟一九七七年漁船安全國際公約之一九九三年議定書生效後,其第九章規定所適用之航行國際航線船長四十五公尺以上之漁船,及一九九…
  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4條 …三)未符合第二百六十五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者,至少六小時。(四)國內航線總噸位三百以上之貨船,備有第二百六十五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者,至少一小時,否則應備有四小時。三、非適用公約船無應急電源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總噸位未滿三…
  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0條 在本編發布施行前,已裝置於國內航線現成船上之現有貨物裝卸設備於申請檢查時,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提供圖樣及計算書確有困難者,得免之。其整體安全工作荷重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關之核定。前項整體安全工作荷重,不得超…
  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5條 …日修正發布之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六款、第二百四十二條之三第一項之國內航線船舶之施行日期,及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第一百四十六…
  8.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2條 國內航線客船,經航政機關確認裝置雙重底不適於船舶之設計與正常操作時,得同意免裝置雙重底。
  9. 行政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中華民國船舶;港區工程用船舶指從事港區工程所使用之中華民國船舶。
  10. 行政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3條 …未滿五千總噸之船舶具有下列條件者,得申請不適用強制引水:一、國內航線船舶,同一船舶同一船長進出(以一次計)港區至少於三個月內達六次以上。二、港區工程用船舶,同一船舶同一船長進出(以一次計)港區至少於三個月內達六次以上。裝…
  11. 行政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下列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高雄港(以下簡稱本港)強制引水規定:一、一千以上未滿一萬總噸之動力船舶。二、由動力船舶拖曳無動力船舶,其合計一千以上未滿五千總噸之船舶。
  12. 行政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5條 本法及本辦法有關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及其處罰事項,交通部得委任引水區域之商港管理機關辦理。
  13.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港之日起算八個月。入港前未繳納者,依前款規定按航次逐次繳納。國內航線之船舶商港服務費,按前項費率之四成計收。
  14.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下第三等級費率計收之金額為限;不足新臺幣一百元者,不予計收。國內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依國際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費率之四成計收。散雜貨及整櫃貨之同一報單或提單內包含二費率等級以上貨物者,分別核算計收各費率等級貨物之商港服…
  15.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進出口貨物放行通知訊息等之必要計費資料,於核定後填發繳納單。國內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由航港局自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接收船舶貨物噸數等之必要計費資料,於核定後填發繳納單。
  16. 行政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一、國際航線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一規定配置。二、國內航線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二規定配置。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三規定配置。四、特種用途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
  17. 行政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中華民國船舶。二、港區工程用船舶:指無拖帶他船(物)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
  18. 行政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符合下列規定之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中華民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填具申請表,連同船長之船員服務手冊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一、航行國內航線或從事港區工程之本國籍船舶。二、一千以上未滿八千總噸。三、無承載油品、…
  19. 行政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4條 在不適用強制引水之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船舶擔任船長職務者,應具三年以上船長資歷,且二年內進出臺中港六航次以上或前條第五款之船舶於臺中港區內移泊六航次以上。
  20.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條 …艇之離退職人員,具有艙面或輪機部門服務資歷二年以上。八、具有國內航線航行船舶乙級船員一年以上之資歷。九、持有漁船漁航及輪機部門幹部船員執業證書。十、曾在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餐廳擔任廚師一年以上,並持有證明者,或具備…
  21.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8條 具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一或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為行駛國內航線船舶或臺灣與大陸地區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乙級船員之相關職務:一、國內船員訓練機構甲級船員養成訓練班結訓合格,領有結業證明文件。二、海岸巡防機關所屬艦艇之…
  22.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9條 …得當值資格:一、艙面部門:水手或其他艙面部門之海員,須具備於國內航線至少一年或於國際航線至少二個月之海勤資歷,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助理級航行當值適任證書。二、輪機部門:副機匠或其他輪機部門之海員,須具備於國內航線至少一年…
  23. 行政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 第7條 …修廠代理提出申請。三、申請自由氣球或飛艇之飛航者,得委託飛航國內航線之我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代理提出申請。
  24.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條 …陸地區(以下簡稱兩岸)直航之船舶。三、在總噸位一萬以上航行於國內航線之船舶。
  25.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條 …一萬航行於兩岸直航之船舶。三、在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一萬航行於國內航線之船舶。船舶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配置二等航行員:一、在總噸位三千以上未滿八千且航行於東經九十度以東,一百五十度以西,南緯十度以北及北緯四十五度以南近海區…
  26.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6條 三等航行員指在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百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上服務之艙面部門甲級船員。
  27.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9條 …直航之船舶。三、在主機推進動力七百五十瓩以上未滿六千瓩航行於國內航線之船舶。船舶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配置二等輪機員:一、在主機推進動力三千瓩以上未滿六千瓩且航行於東經九十度以東,一百五十度以西,南緯十度以北及北緯四十五度…
  28.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10條 三等輪機員指在主機推進動力未滿七百五十瓩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上服務之輪機部門甲級船員。
  29.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船員應具備高速船訓練相關證書。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百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客船,雇用人因船上人力調度致受僱海員不及參加第一項第三十五款訓練,合於下列規定者,得於海員辦理任職之日時,檢附船長已依客船…
  30.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3條 …,或換證測驗合格證明。船員持二等大副或二等大管輪適任證書擔任國內航線總噸位未滿三千之客貨船、航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總噸位未滿三千之客貨船船長或輪機長職務,具最近五年內至少一年海勤資歷者,申領二等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