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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87 頁-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2條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訓練場所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為訓練場所最近二年內無下列情事之一: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二、經勞動檢查機構處以全部停工。
-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3條 …反勞動基準法同一規定,依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處罰逾三次。五、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規定,積欠勞工保險費、勞工退休金、就業保險費或滯納金,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性別歧視、性騷擾…
-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4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辦理建教合作當月一日建教合作機構參加勞工保險之人數。
-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6條 …、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其應備之證明文件如下:一、訓練場所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證明。二、最近二年無違反勞動法規證明。三、最近二年終止勞動契約人數未超過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十證明。前項證明文件,於學校依本法第八條規定申請辦理建教…
- 行政建教合作機構參與建教合作應備條件認定辦法 第7條 …第二條所列情事,必要時,仍得由依本法第九條組成之專家小組會同勞工主管機關進行現場評估認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生申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3條 …至十五人,任期二年,均為無給職,由具備教育、心理輔導、法律、勞工等專長之學者專家組成之;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審議會由本部指定委員一人擔任召集人,並為會議之主席。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4條 …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指派專人負責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二)勞工安全與衛生法令及教育訓練之辦理。(三)建教生訓練場所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之規定。(四)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考評之執行。三、生活照顧:(一)符合安全衛生及舒…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4條 …累計二年以上工作經驗。前項參加者之工作經驗,應由學校依其投保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年資予以認定。
- 行政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7條 因中止或停止營運而為強制接管營運時,有關民間機構之勞工接續權益,依強制接管當時相關勞工法規辦理。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38條 …及義務之日三十日前,以書面載明勞動條件通知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該受通知之勞工,應於受通知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新雇主是否同意留用,屆期未為通知者,視為同意留用。留用勞工於合併前在消滅財團法人之工作年資,合併後存續或新…
-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四條第三項所稱勞動派遣,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機關團體提供勞務,接受各該機關團體指揮監督管理者。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組織通則 第7條 …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系說明書,就一般行政管理、勞工行政、經建行政、一般工程、人事行政、文書、事務管理、會計、統計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主任委員一人。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一人。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一人。五、對產業、經貿、財稅或法律等富有研究與經驗之學者、專家八人至十人。前項第五款聘兼委員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一次。本會聘兼委員為無給職。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4條 各區管理處置課長、主任、秘書、工程師、管理師、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工程員、業務員、課員。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2條 …保育、管理、運用、調配、給水設備維護、更新操作及生產力運用與勞工安全衛生等事項有關規章制度之訂定及執行事項。四、營業處:各項營業章則之擬訂、營業目標之推廣、水表管理、用水設備管理、用戶服務管理、營收稽核與營業之規劃、督導…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4條 …、專門委員、副理、副主任、秘書、組長、工程師、管理師、專員、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工程員、組員。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5條 …質保證計畫之督導。二、施工品質控制檢驗之督導。三、工程施工中勞工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事項之督導。四、施工中工程品質之督導。五、工程施工造成環保及公害糾紛處理事項。六、工程品質檢驗技術之研究及改進事項。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5條 …、工程品質研究、試驗、控制等事項。七、施工期間水災防治考核、勞工安全衛生、施工環境保護之擬議及處理。八、水利工程技術之研究事項。九、協助及督導各縣市縣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工程事項。十、各項防汛及搶險、搶修、歲修、年度工程擬…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7條 …:一、工程品質管制標準研訂。二、施工品質管制及檢驗查核。三、勞工安全衛生。四、環境保護。五、工程評鑑。六、檢驗技術(含實驗室認證)。七、研究發展(工程品管部分)。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7條 第四課職掌下列事項:一、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組織之輔導推行事項。二、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福利之管理監督事項。三、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工教育之推行督導事項。四、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勞動條件督導及檢查事項。五、關於所轄區內事業安全…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二、工友(技工、駕駛)之分配、調度、管理及考勤事項。二十三、勞工保險及工友全民健保之辦理事項。二十四、公有房舍之管理、修繕、分配及環境衛生之整理與災害處理事項。二十五、事務計畫及營繕、規劃、採購等事項。二十六、民防業務事…
-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30條 …土石採取人應負責提供有關土石採取場安全之設備、經費及人員,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辦理,並採行下列安全措施:一、岩磐或岩床、土石層或廢土石堆不安全崩塌或滑落之防止。二、作業場所各種有害氣體、粉塵之防制。三、使用機電、搬運或…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28條 …人為操作負責人,主辦操作管理及受檢相關業務,相關操作人員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接受相關訓練。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6條 …加儲油(氣)設施,應符合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建築管理、消防、勞工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8條 …設施者,應分別檢具建築管理、消防、環境保護或建築管理、消防、勞工安全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對其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13條 自用加儲氣設施操作人員,應持有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證照。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17條 …二年內,應分別檢具建築管理、消防、環境保護或建築管理、消防、勞工安全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逾期未陳報、未申請,或未核准者,不得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而為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
- 行政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5條 加儲油(氣)設施,應符合建築管理、消防、勞工及環境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
- 行政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7條 申請設置加儲油(氣)設施者,應檢具建築管理、消防、勞工及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對航空器、地勤作業車輛、船舶或港區機具設施加注燃料。
- 行政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9條 從事加儲氣設施操作人員,應持有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