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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9 / 200 頁-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前條第一項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十六小時,其訓練項目如下:一、液化石油氣相關基礎知識。二、液化石油氣相關法令。三、液化石油氣設備工事所需必要機械、器具或材料之相關知識。四、液化石油氣容器、容器閥、調整器及配管等之檢測方法。…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第八條第一項複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其訓練項目如下:一、液化石油氣相關法令。二、液化石油氣設備工事所需必要機械、器具或材料之相關知識。三、液化石油氣容器、容器閥、調整器及配管等之檢測方法及實作。四、筆試測驗。未參與前…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專業機構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應於訓練開始二十日前,檢具訓練計畫及招生簡章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每期招收之學員人數,以不超過五十名為原則。前項訓練計畫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專業機構名稱、初訓或複訓及期別。二、訓練目的。…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安全技術人員訓練講師(以下簡稱講師),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現任或曾任警正或薦任以上公務人員,並有二年以上辦理液化石油氣業務經驗。二、於大專校院教授液化石油氣相關學程,並有二年以上授課經驗。三、具有液化石油氣業五年以上…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安全技術人員初訓訓練之測驗採筆試及術科實作方式,測驗成績均以六十分為合格。安全技術人員複訓訓練之測驗採筆試方式,測驗成績以六十分為合格。前二項筆試之題目,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製作題庫於網頁公告,並不定期更新。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經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合格者,專業機構應自安全技術人員訓練結束次日起十五日內,檢具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合格證書字號,經審查符合規定,始得製作並發給合格證書:一、學員名冊、成績冊及測驗卷。二、課程表、講師及學員簽到紀錄…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經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合格者,專業機構應發給合格證書,載明初訓或複訓,其生效日自訓練結束之日起算,有效期間為二年。前項合格證書遺失或毀損者,應向發給合格證書之專業機構申請補發或換發,該機構不得拒絕。前項補發或換發之合格證書有…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專業機構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之下列資料,自訓練結束之日起,應至少保存三年:一、學員名冊、成績冊及測驗卷。二、課程表、講師及學員簽到紀錄。三、發給合格證書清冊。專業機構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將前一月施予訓練之受訓學員一覽表、…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得抽查專業機構之訓練、業務、勘查其訓練場地或命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專業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並通知限期改善:一、未於訓練開始前依規定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二、訓練場地、設備、公共設施或安全設施維護不良。三、未依訓練計畫內容實施訓練。四、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之查核。五、未指…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停止其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一、一年內累計警告達三次以上。二、經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不完全。三、委託未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機構辦理招生及…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構)撤銷、廢止或因其他原因失效。三、使用未經審查符合規定之訓練場地。四、發給合格證書予訓練不合格之學員。五、招生簡章內容虛偽不實。六、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內,受前條停止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處分達二次以上。七、經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本辦法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辦理安全技術人員訓練之專業機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檢具第三條規定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規定核准登錄,始得繼續施予訓練。但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訓練,…
- 行政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專業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質文件系統架構及一覽表。五、檢查作業規定、標準作業程序、人員訓練計畫、檢查設備之操作及維修程序。六、各種檢查之成本及收費概算說明。七、執行業務相關文件及檔案之管理制度。
- 行政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協助辦法 第13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就業技能及教育訓練,由各級主管機關、勞動主管機關或受託之民間團體定期聯繫被害人,並依相關之規定安排或轉介適當之就業技能及教育訓練機構提供協助。
- 行政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 第2條 …衛動員演訓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四、後備部隊編組、選充、召集、訓練與動員整備之規劃及執行。五、後備軍人管理、服務與動員管理資訊系統政策之規劃及執行。六、軍需物資、軍事運輸、軍需工業動員政策之規劃、督導;協助行政院與所屬機關…
- 行政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處務規程 第6條 …備計畫之協調及推動。四、後備部隊編裝訂修、管制、選充、召集、訓練與動員整備政策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五、後備軍人管理、組訓、服務與動員管理資訊系統政策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六、軍隊動員、軍事勤務隊、軍需物資徵購徵用、軍事運輸…
- 行政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 第4條 …之裝備、系統與其相關支援系統、裝備之獲得、產製、維修、工程及訓練。
- 行政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第9條 …,經擇一免除本次召集。(四)配偶在營服役中。三、因參加考試、訓練、講習或工作因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國家或私人機構舉辦之各種訓練或講習正值召集期間,未參加該訓練或講習,將影響其工作權益。(二)參加專科以上學校招生考…
- 行政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及志願參加召集辦法 第3條 後備軍人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五次者,自第五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新臺幣五千元。
- 行政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及志願參加召集辦法 第4條 …計算基準如下:一、年度接受教育召集者:(一)五日至七日並完成訓練,以一次計算。(二)十四日並完成訓練,以二次計算。(三)後備部隊聘僱人員因執行職務接受教育召集,不計入召集次數。二、年度接受臨時召集者:(一)二十九日以上,…
- 行政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及志願參加召集辦法 第7條 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未依召集令報到或完成訓練者,自當梯次解除召集之日起算三年內不得再申請志願接受教育召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依兵役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免除教育召集。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三十一條規…
- 行政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 第4條 後備軍人志願參加召集、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五次者,應自第五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前項召集獎金之核發對象、條件、金額、認定基準、志願參加召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
- 行政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第2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後段所稱演習訓練,指年度中軍人所隸屬機關核定之重大演訓、基地訓練、實彈射擊,或有相關高度危險性之演習、訓練計畫而遂行之任務。
- 行政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第4條 …其給與基準如下:一、因作戰死亡: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二、因演習訓練死亡:新臺幣二萬元。三、因搶救災害死亡: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前項再加發撫卹金,自事發次月起,按月給與至未成年子女成年當月止,成年當月按全月計給。
- 行政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 第5條 …與水中爆破、拆裝勤務現場督導及作業人員。(三)執行潛艦勤務、訓練相關作業人員。
- 行政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 第6條 …或爆炸引起火災之意外事故,致死亡或失能。五、因執行潛艦勤務、訓練相關作業期間遭受意外事故,致死亡或失能。前項第三款所定任務期間,以人員上機、執行空中勤務及空勤吊掛任務至人員離機為止。第一項第五款所定任務期間,以人員上艦、…
- 行政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 第12條 …辦法規定,參加本保險:一、國軍各軍事學校之軍費學生,或教育、訓練班隊之學生,定有給與者,得參加國軍一般團體意外保險。二、服務於本保險要保機關之公務人員、技術人員、科技聘雇、一般聘雇、評價聘雇等未具軍人身分,報經行政院核定…
- 行政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 第2條 …構)、公法人及法人團體(以下合稱受通報機關)。軍事演習或軍事訓練(以下合稱演訓)場域屬私有者,軍事機關通報前,應取得場域管理人或所有權人同意。演訓場域之空域範圍,另依國防、民航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 行政軍事機關武器或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3條 …防部參謀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業管處長。三、國防部參謀本部訓練參謀次長室業管處長。四、鑑識、彈道、軍事、法律、心理、精神醫學或其他相關專門領域之專家學者。五、律師公會、關注軍人權益或人權之團體代表。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