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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39條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申訴或爭議處理,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但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準用教師法相關規定之幼稚園教師,仍依其規定辦理。
  2.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 …定,知悉園內有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而未依規定處理。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以派遣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三、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列…
  3.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2條 …,知悉機構內有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而未依規定處理。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以派遣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三、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進用未具資格或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列情形者從事教…
  4.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 …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認定、通報、資訊蒐集、任職前及任職期間查詢、處理及利用之強制或禁止規定。二、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後段規定,以教保員或代理教師替代教師編制員額,其待遇未比照幼兒園園內教師辦理。三、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
  5.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對不適任人員進行資訊蒐集、處理及利用;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建立全國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提供或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資訊蒐集、查詢及利用。前項不適任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
  6.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0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處理。
  7.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1條 案件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及教保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調查處理並經認定為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三個工作日內,至本資料庫登載通報資料,並檢附處理情形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或認定委員…
  8.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4條 …導所屬教保服務機構確實依本辦法規定辦理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或通報資料有錯誤不實者,應列為行政缺失,並作為各類補(獎)助款核發之參據,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 行政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 第2條 …訓選手:指經特定體育團體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規定選拔為國家代表隊選手或培訓選手。二、國家代表隊隊職員:指經特定體育團體提送,並經運動部(以下簡稱本部)備查為代表隊領隊、管理、教練、防護員或其他非屬…
  10.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3條 …符合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三、應有固定地點,其為樓層建築者,以使用地面層一樓至三樓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位於山坡地或因基地整地形成…
  11.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7條 …費用項目及數額。四、非營利法人違反規定終止契約,或停止辦理之處理方式。前項第一款計畫,經各級審議會審議後,由各該政府機關(構)或公營公司公告徵求有意願之非營利法人參加甄選時,應一併公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甄選基準及其他相關…
  12.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8條 …契約變更、續辦、終止或解除及其損害賠償。七、違反契約或爭議之處理。八、契約消滅之處理。九、其他相關事項。政府機關(構)與非營利法人訂定之契約為行政契約。
  13.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32條 …應建立會計制度,且財務應獨立,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專帳處理。前項會計制度之建立、財務處理與經費之收支、保管與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比照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非營利幼兒園會計財務及經費處理相關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
  14.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33條 …年度資產負債表之累計餘絀數有賸餘,於清償債務後仍有結餘者,其處理程序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經同意由原非營利法人繼續辦理,或契約屆滿、終止而重新依第七條規定完成委託辦理程序,仍委託原非營利法人繼續辦理者,優先用於該中心教保…
  15.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1條 本通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六條之二第五項制定之。
  16.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3條 …、身心狀況、教育程度、家庭情形、社會環境及其他必要之事項,供處理時之參考。
  17.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4條 少年觀護所之組織及被收容少年之處理,依本通則之規定。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一條收容之刑事被告,與依同法第二十六條收容之少年,應予分界。女性少年與男性少年,應分別收容。
  18.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7條 …少年之同行護送及戒護事項。六、少年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七、少年紀律之執行事項。八、少年之飲食、衣類、臥具用品之分給、保管事項。九、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事項。十、其他教導事項。
  19.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11條 …屬職員;置副所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襄助所長處理全所事務。
  20.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25條 …教養費用,已先由所供應飲食、衣被或日常必需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六十條之規定辦理。
  21.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30條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第二款收容之在校少年,應通知其所肄業之學校,在觀護期內,學校應保留其學籍。前項被收容之少年,經依同法第二十六條之二第一項撤銷收容裁定者,其原肄業之學校,應許其返校就讀。
  22.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2條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行之。
  23.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6條 值勤檢察官除檢察長別有決定外,應處理左列事項:一、以言詞告訴、告發或自首之案件。二、司法警察機關將人犯隨案移送之案件。三、因拘提或通緝到場之案件。四、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送交現行犯之案件。五、應急速搜索、扣押及勘驗之案…
  24.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6-1條 值勤檢察事務官受值勤檢察官之指揮,協助其處理前條事項。
  25.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12條 值勤檢察官對於值勤處理案件有應行迴避之情形,應依法自行迴避,並報請檢察長核辦。但遇有急迫情形時,仍應先作必要之處理。
  26.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14條 下列事項由檢察長處理或核定之:一、年度工作計畫之決定、變更、執行及考核。二、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辦案書類之核定。三、重要行政文稿之核判。四、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分組辦事及一般人員配置之核定。五、上級機關重要行政函令執行之監督…
  27.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20條 …擬議。六、法律問題之研究。七、檢察長交辦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務之處理。
  28.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22條 事務較繁之檢察署,檢察長得指定主任檢察官一人襄助處理有關事務。前項主任檢察官襄助處理有關事務時,如有意見,應報告檢察長處理之。
  29.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25條 …出報告,並聽取指示。檢察長或其授權之主任檢察官得命檢察官報告處理事務之經過或調閱卷宗,檢察官不得拒絕。
  30.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29條 …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情形,應隨時注意。其有不適當者,應為必要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