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7條 法規: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二章 組織 第7條 教導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少年生活之指導事項。二、少年之教學事項。三、少年習藝之指導事項。四、少年之康樂活動事項。五、少年之同行護送及戒護事項。六、少年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七、少年紀律之執行事項。八、少年之飲食、衣類、臥具用品之分給、保管事項。九、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事項。十、其他教導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