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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5 / 193 頁-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26條 …府機關(構)學校及團體所舉辦與智慧財產或商業事件有關之研習、訓練或會議各合計達四十小時以上者,於改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時,得不受前項限制;合計未達四十小時者,應於實際到職之日起一年內補足時數。第一項研習課程由司法院規…
- 考試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6條 …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國內外進修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三、依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借調至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有關法規規定辦理。四、依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
- 考試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額如下:一、考試及格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以下同)一百元。二、訓練合格證書費:每張一百元。三、補發各項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明書費:每張一百元。四、英文及格證明書費:每張一百元。申請前項證書或證明書之紙本者,每張五百元。申…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2條 考試院(以下簡稱本院)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之發給、改註與補發,依本辦法行之。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3條 …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檢覈)及格或公職候選人檢覈合格;訓練合格,係指各類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合格。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4條 及(合)格證書應載明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人員之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國籍、考試或訓練名稱、類科(組)、生效日期及發證日期等,並得依各該考試規則或訓練辦法之規定,分別註明下列事項:一、選試科目。二、限制轉…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5條 …後,考選部應向本院辦理冊報及請發及格證書。但公務人員考試須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暨各類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合格者,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請發及(合)格證書;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由轉…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7條 …相關證明文件一份。前項第一款之請發證書清冊,其有關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人員相關基本資料,請發證書機關應透過本院證書系統共享檔案交換平臺上傳電子檔案;第三款經核符免徵考試及格證書規費人員,如已繳納規費,由本院辦理溢繳退費事宜…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8條 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人員之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國籍等,因冊報錯誤或經戶政機關依法更改,於報本院請發證書時,應檢具其個人戶籍謄本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函請更正報備冊籍。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9條 未列有訓練程序之公務人員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考選部於寄發及格通知時,應附寄按榜單或清單名列順序編號之證書規費繳款單,通知及格人員依限向本院繳納證書規費;另將請發證書清冊草案及共享電子檔案資料,送本院先行辦理製證…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10條 …、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國籍等記載有誤,係辦理試務或訓練機關冊報疏忽所致者,原請發證書機關應函請本院更正後重新製發證書。前項及(合)格證書以紙本型式製發者,應將原證書繳回本院。
- 考試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11條 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人員,因原領及(合)格證書所載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國籍等資料變更,或與戶政機關戶籍登記不符時,應備齊下列文件向本院申請改註:一、申請表一份。二、原及(合)格證書。三、記載改註事項之…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26-2條 …年觀護所之人員,應於職前及在職期間接受包括少年保護之相關專業訓練;所長、副所長、執行鑑別及教導業務之主管人員,應遴選具有少年保護之學識、經驗及熱忱者充任。少年觀護所之組織、人員之遴聘及教育訓練等事項,以法律定之。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42條 …或整合符合少年所需之福利服務、安置輔導、衛生醫療、就學、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家庭處遇計畫或其他資源與服務措施之相關會議。前項規定,於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十一條…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考選部為辦理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或學習,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訓練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下列事項:一、有關訓練或學習政策之研議。二、有關訓練或學習法規之研議。三、有關訓練或學習計畫之審議。四、…
-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12條 …停薪或出缺之職務。二、失蹤或停職之職務。三、帶職帶薪於國內外訓練、進修、考察依規定給假期間核派代理之職務。四、依規定日期給假期間或因公出差期間核派代理之職務。第一項之職務代理人具有代理職務適用之加給表所列支給條件者,得按…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17條 …法令任官有案之軍職年資。四、公立學校之教育人員年資。五、公立訓練機構職業訓練師年資。曾任政務人員、民選首長、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年資,如繳有成績優良證明文件,得比照前項…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24條 …考試及格證書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依限申請改敘核准者,其為免經訓練、實習或學習程序之考試及格人員,自考試榜示及格之日改支;其為須經訓練、實習或學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之人員,自訓練、實習或學習期滿成績及格之次日改支…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 第4條 …範圍內者,其任用資格應予保留。轉任人員如以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合格資格轉任薦任職務,以擔任薦任第七職等以下職務為限。
- 司法法官法 第76條 …規定列計,並得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職系調任及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之限制;轉任期間三年,得延長一次;其達司法行政人員屆齡退休年齡三個月前,應予回任法官。前項任期於該實任法官有兼任各法院院長情事者,二者任期合計以六年為限…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階段服役期間為限;接受警察人員養成教育者,以其一般替代役基礎訓練期間為限。三、其他經內政部、國防部認定屬義務役之兵役年資,或經准許折抵為義務役役期之年資。前項第二款所定服研發替代役及產業訓儲替代役,但未能服滿規定之役期者…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依序辦理下列事宜:一、對當事人進行職務調整,並作職能輔導或訓練;期間為一至三個月。二、就當事人工作表現與相當等級人員工作表現質量進行評比,並作成平時考核紀錄;期間為三至九個月。三、服務機關依前二款規定辦理後,確認當事人…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第3條 …者,其依前項規定申請補繳基金費用之五年及三個月時效,均自實務訓練期滿正式派代發文日起算。第一項所稱複利終值之總和,指本人、政府應撥繳之基金費用及依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孳息。所稱加計利息,指依所定自三個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 考試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 第13條 考試後榜示前發現送審之證明文件不實者,不予錄取。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由考試院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3條 …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遇有同…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4條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5條 正額錄取人員除依前條保留錄取資格者外,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依前條保留錄取資格者,於保留原因消滅後或保留期限屆滿後三個月內,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9條 …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考、不予錄取、不予訓練或不予核發考試及格證書。體格檢查醫療機構範圍、體格檢查之內容、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12條 …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配訓練或分發任用為公務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17條 …考資格條件:一、提高學歷條件。二、具有與類科相關之工作經驗或訓練並有證明文件。三、經相當等級之語文能力檢定合格。公務人員考試類科,其職務依法律規定或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之需要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者,應具有各該類科專門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