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考試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2條 考試院各種電子證書及證明書規費收費數額如下:一、考試及格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以下同)一百元。二、訓練合格證書費:每張一百元。三、補發各項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明書費:每張一百元。四、英文及格證明書費:每張一百元。申請前項證書或證明書之紙本者,每張五百元。申請證書或證明書之影本認證者,應檢附證書或證明書影本,並繳納每張影本認證費二十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