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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18條 …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其所參訓性質為各類全日制職業訓練,得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前項所稱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一、訓練期間一個月以上。二、每星期訓練四日以上。…
  2.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19條 申請前條津貼者,應備下列文件,於開訓後十五日內向訓練單位提出︰一、第五條規定之文件。二、津貼申請書。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3.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1條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一、於領取津貼期間已就業、中途離訓或遭訓練單位退訓。二、同時具有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身分者,未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4.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8條 不符合請領資格而領取津貼或有溢領情事者,發給津貼單位應撤銷或廢止,並以書面限期命其繳回已領取之津貼;屆期未繳回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因不實領取津貼經依前項規定撤銷者,自撤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申領本辦法之津貼。
  5. 行政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9條 中央主管機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職業訓練單位為查核就業促進津貼執行情形,必要時得查對相關資料,領取津貼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領取津貼者違反前項規定時,發給津貼單位得予撤銷或廢止,並以書面限期命其繳回已領取之津貼;屆期未…
  6.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條 …發及管理。九、技術士證照效用之協調推動。十、辦理技能檢定優良單位及人員之獎勵。十一、其他技能檢定業務之推動、辦理、監督、協調、稽核及考評。前項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八款及第十一款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辦理之。…
  7.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6條 …,得參加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前項年齡計算,以檢定辦理單位同一梯次學科測試日期之第一日為準。
  8.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7條 …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以在職業訓練機關(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之國手培訓時數,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得納入第一項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
  9.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8條 …業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以在職業訓練機關(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之國手培訓時數,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得納入第一項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
  10.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1條 …類、級別及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一項第三款有關經認可單位之資格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11.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3條 受委任、委託或委辦辦理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務工作單位,其術科測試採筆試非測驗題以外之方式者,其場地及機具設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
  12.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4條 受委任、委託或委辦辦理技能檢定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終止委任、委託或委辦:一、對參加技能檢定人員之資格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審查不實,經查證屬實。二、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完成…
  13.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5條 受委任、委託或委辦辦理專案技能檢定之下列單位,得辦理所屬特定對象技能檢定學科、術科測試試務工作:一、政府機關設立之職業訓練機關(構):自行辦理受訓學員技能檢定。二、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技能檢定。三、事業機構:辦…
  14.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6條 受委任、委託或委辦辦理專案技能檢定之單位,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政府機關設立之職業訓練機關(構)及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辦理之職類,應與訓練課程相關,且當期訓練時數至少符合下列規定:(一)甲、乙級檢定:依職業訓練主管機關…
  15.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7條 …人員:經參加短期技能訓練班結訓之國軍官兵、軍事校院學生及國軍單位之聘僱人員。五、在校生:為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六、公會所屬廠商僱用之員工:經參加短期技能訓練班結訓,且已參加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七、工會所屬會員:…
  16.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9條 辦理專案技能檢定之單位,除情形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符合下列事項:一、每一梯次之同一職類同一級別參加檢定人數須在十人以上。二、甲、乙級之學科測試採筆試測驗題方式者,須配合全國技能檢定舉辦學科測試。但中央主管機關必…
  17.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1條 申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之單位,除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職業訓練機構: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領有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且其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申請評鑑…
  18.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3條 申請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之單位,應於依據各職類級別自評表自行評鑑符合規定後,檢附下列文件及自評表一式二份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評鑑:一、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及公立學校不在此限。二、測試場地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19.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5條 經實地評鑑合格單位,由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合格證書,並載明下列事項:一、評鑑合格者之名稱。二、職類名稱及級別。三、每場檢定崗位數量。四、場地地址。五、有效期限。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或機具發…
  20.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經費預算編列情形,補助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技能檢定所需機具設備。
  21.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7條 …動自評表時,應於適用該新試題三個月前公告新訂自評表。評鑑合格單位應依前項自評表重新自評,並於中央主管機關所訂期間內提出評鑑申請或填報調整情形。
  22.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8條 離島地區、偏遠地區或符合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資格之單位,申請評鑑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受評鑑自評表所定每場最少辦理崗位數量之限制。符合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資格之單位,因矯治及管理需要,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免設置自評表所定之…
  23.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29條 評鑑合格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為廢止其職類級別場地合格之處分,並註銷其合格證書:一、場地及機具設備嚴重毀損或變更用途,致已無法辦理術科測試。二、場地經建管、環保、消防、安全衛生或相關機關(構)檢查不符規定,…
  24.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30條 評鑑合格單位所提供申請評鑑之資料、文件,有偽造、變造或其他虛偽不實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評鑑合格證書。
  25.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32條 下列單位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推派人員參加監評人員資格之培訓:一、培訓職類之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二、培訓職類之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學、術科題庫命製人員服務單位。三、培訓職類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經評鑑合格之單位。四、設有與…
  26.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33條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得經前條單位推派或自我推薦參加監評人員資格之培訓: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現任或曾任培訓職類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之技術人員、高中(職)以上學校教師、軍事學校教官、技術人員或職業訓練機關(構)訓…
  27.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36條 …評工作。具監評人員資格者,擔任監評相關職類之補習班等相同性質單位之負責人或行政、教學工作,不得參加前項研討。未參加第一項研討、未全程參與或研討成績不合格者,暫停執行監評工作。參加第一項研討之監評人員資格證書定有效期者,應…
  28.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39-1條 …級別監評人員資格證書:一、擔任監評相關職類之補習班等相同性質單位之負責人或行政、教學工作。二、應檢人為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應自行迴避而未迴避。三、現任或自報名梯次首日前二年內曾任應檢人之授課人…
  29.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44條 …人員,已遴聘者應予解聘:一、投資或經營相關職類之補習班等營利單位。二、於技能檢定相關職類之補習班等營利單位,擔任行政或教學工作。三、違反前條規定。
  30.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46條 …學、術科測試試題應由題庫管理人員密封後,點交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領題人員簽收,或密交辦理單位首長。測試辦理單位相關人員於試題之領取、印製、分送等過程,應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