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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6條 教師經學校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核准延長病假或依前條同意留職停薪期間聘期屆滿者,學校應予繼續聘任。依前條規定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病癒者,應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向原服務學校申請復職。但為…
  2.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8條 …格者,應給休假三日。但屬第九條第二項前段人員,不適用之。私立學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休假,由各校自行定之。
  3.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9條 教師因介聘轉任或因退休、資遣、辭聘再任其他學校教師年資銜接者,其兼任行政職務時之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因辭聘、退休、資遣、不續聘、停聘、解聘、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後,再任或復聘年資未銜接者,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核給休假;留職…
  4.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11條 …酌予發給補助。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學校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不予保留。前二項應休畢規定之日數、補助或未休假獎勵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私立學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得比照上開基準另定規定。
  5.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12條 …行規定;無地方教師會之直轄市、縣(市),由主管機關自行或授權學校訂定。前二項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之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13條 教師請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因疾病申請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之公假七日以上,應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未達七日者,或因安胎事由…
  7.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14條 …,其課(職)務應委託適當人員代理;教師無法覓得合適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派員代理。但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因各該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所遺課(職)務由學校派員代理。前項所遺課務之調課補課代課,得由各級主管機關協助,並與同級…
  8.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17條 本規則於下列人員準用之:一、各級公立學校校長。二、各級學校依法聘任之編制內專任人員。三、教育部依法定資格派任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前項第一款人員請假之程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教師請假規則 第18條 各級私立學校教師之請假,除第三條家庭照顧假、身心調適假、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之病假、生理假、婚假、娩假、流產假、產前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及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款至第九款…
  10.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受理查詢時,得至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資料庫、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及本資料庫查詢;必要時,並得逕向有關機關查詢,被請求查詢機關應協助查復。
  11. 行政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9條 …通報表,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通報人姓名、任職之教保服務機構或學校、職稱、聯絡電話及通報日期。二、行為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任職之教保服務機構或學校及職稱。但行為人為前條第一款或第四款之人員時,僅通…
  12. 行政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 第2條 國民體適能檢測,分為一般檢測及科技檢測。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辦理國民體適能檢測,得自行決定實施一般檢測或科技檢測,二者檢測方式不得混用。
  13. 行政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告國民體適能現況常模。各級主管機關所主管學校,每學年至少實施學生體適能檢測一次;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二年辦理國民體適能檢測一次,並鼓勵人民參加檢測。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將其辦理國民體…
  14.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2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辦法補助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如下:一、設置廚房:(一)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二)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中部、國小部。二、辦理午餐:位於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6.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3條 本部得視財力狀況,補助前條學校設置廚房或辦理午餐;其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一、設置廚房:(一)新建或重建廚房所需建物、設施及設備:學生未滿一千人者,最高補助新臺幣三百萬元;一千人以上未滿二千人者,最高補助新臺幣四百萬元。(…
  17.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4條 符合前二條規定之學校申請補助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擬具計畫書,向本部提出。前項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學校辦理午餐沿革,包括學校班級數、學生數、供餐方式及未來規劃。二、既有廚房者,應包括建物或設施、設備之分析。三、供餐收…
  18.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5條 本部得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小組,審查前條申請案;必要時,得至學校實地勘察。申請之計畫書及補助金額經本部審查通過並核定後,應通知學校。前項補助金額之請撥、支用及核銷結報,應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規定辦理。
  19.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6條 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核定之計畫書有變更必要者,學校應擬具計畫書修正案,報本部核定後,始得執行。
  20. 行政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7條 本部得至學校查核補助款之執行情形。學校執行本辦法之補助有違反法令或計畫書者,本部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撤銷或廢止全部或一部之補助;已撥付者,得命繳回全部或部分之補助款。
  21.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2條 …營利法人),指下列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核准登記之法人:(一)學校財團法人。(二)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三)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四)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
  22.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3條 …六十名幼兒為限。前項政府機關(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不包括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短期補習班。第一項場址空間經評估未能符合第十七條規定者,得使用下列場址之一辦理:一、政府機關(構)、公司或非政府組…
  23.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4條 …、職工福利委員會或自然人辦理。前項第二款得委託之法人,不包括學校財團法人。
  24.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30條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第二款收容之在校少年,應通知其所肄業之學校,在觀護期內,學校應保留其學籍。前項被收容之少年,經依同法第二十六條之二第一項撤銷收容裁定者,其原肄業之學校,應許其返校就讀。
  25. 行政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32條 被收容之少年,其在學校肄業者,得減少其學習技藝時間,督導進修學校所規定之課程。
  26. 行政離島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雜費交通費補助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補助之基準如下:一、書籍費:依學生就讀學校,就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規定之科目或學習領域所選定使用之教科書(含課本及習作)售價核實補助之。二、雜費:依縣政府所定國民中、小學向學生收取之學校雜費。三、交通費:補助學生上、…
  27. 行政離島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雜費交通費補助辦法 第5條 本辦法補助經費之申請、審核及撥付方式如下:一、學校於開學註冊時免向學生收取書籍費及雜費,其所需之費用自本部補助款中挹注;交通費應發予學生。二、書籍費、雜費及交通費之補助,每學期申請及撥付乙次。學校於每學期開學後十日內提報…
  28.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2條 …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董事,得由設有體育運動相關學系之公立大學校長或相關主管人員以學者、專家身分兼任。
  29.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4條 …學識經驗之監事,得由設有體育運動、法律或會計相關學系之公立大學校長或相關主管人員兼任。
  30.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