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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五目但書免附輸配電業併網審查意見書之申請案,嗣後如經輸配電業確認其應備條件不符者,其同意備案文件自始無效。
  2.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1條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應自同意備案之日起二個月內與公用售電業辦理簽約;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應自同意備案之日起六個月內與公用售電業辦理簽約。未於前項期限內辦理簽約者,同意備案文件失其效力。輸配電業經營者經營之發電業所…
  3.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同意備案文件後,應檢附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文件,並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申請發電業執照;以取得發電業執照視同設備登記文件。但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取得同意備案文件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應另檢附同條第三項…
  4.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造場所出具之證明文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附:(一)經輸配電業確認該設備已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三日前申請併網審查意見書。(二)符合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五目但書之申請案,並於一百十五年一月三日前取得同意備案文件。六、…
  5.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6條 …壞或其他相關事由,申請更換與裝置容量有關之設備者,應經由輸配電業核轉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更換,且更換設備後之總裝置容量不得超過原設備登記文件所記載之總裝置容量。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第三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請全…
  6.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7條 基於供電可靠度、電力品質、供電安全及購售電量等因素,公用售電業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簽訂之購售電契約中,應約定併網、運轉、更換設備及查核相關事項。前項購售電契約,就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或其必要附屬設施,應約定於該設備運轉期…
  7.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0條 …效後,依本辦法規定取得同意備案文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或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全數更換為符合申請年度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試驗要求之模組,應就其更換後總裝置容量,於申請換發發電業執照、申請…
  8.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其他法令規定。二、第一型或第二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取得之電業籌設許可或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函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三、違反第九條第三項、第十四條第四項、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規定,未經核准而擅自變更。…
  9.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3條 …用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改善,並於限期改善期間通知公用售電業暫停計算電能躉購期間至完成繳納之日為止。
  10.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電業,指經營電力網之電業。
  11.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電業應於每年二月及八月底前檢具下列書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前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一、前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款項申請表(如附件一)。二、全年度迴避成本表(如附件二)。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電業如未…
  12.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第5條 電業申請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應;基金年度預算用罄,撥付不足金額之部分,得於次一年度撥付。已撥付之金額較年度決算為少者,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撥付不足金額之部分;為溢付者,電業應即退…
  13.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電業應預估次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之金額,於每年三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申報書表如附件三)。
  14.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電業應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躉購費率,編具簡明月報(如附件四),分別記載躉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電能之度數或自行產生之度數,且應妥善保存五年備查。
  15.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第8條 …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實地查核電表及各項電能躉購相關報表文書,電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6. 行政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第9條 電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之核定:一、申請電能費用補貼之內容或記載有虛偽不實。二、違反第七條規定,未記載、記載不實或未保存報表。三、違反前條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
  17.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7條 …變更登記申請時或核准登記後,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並得會同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實施系統查驗,能源用戶不得拒絕;查驗時,查驗人員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查驗公函,並依實際查驗情形,填具經該能源用戶現場人員簽認之查驗結果報告。
  18.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8條 …料,並按月將月統計資料於次月二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及公用售電業申報。前項每日運轉紀錄至少應保留前十二個月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隨時查驗。公用售電業認定合格系統有違反第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虞時,得檢具相關事證,報請中央主管機…
  19.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0條 能源用戶得請公用售電業收購其合格系統生產電能之餘電,及提供系統維修或故障所需備用電力;公用售電業除有下列理由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拒絕:一、能源用戶違反電業供電線路裝置規則或屋內線路裝置規則者。二、能源用戶…
  20.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1條 輸配電業如發生電力系統事故或有安全顧慮時,合格系統應配合輸配電業要求,暫停供應電能。
  21.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2條 能源用戶就合格系統所生產之餘電,得請公用售電業收購之;公用售電業之購電費率,依下列各款方式定價:一、以公用售電業售電價格扣除輸配電及銷管費用。二、反映公用售電業購買相當電源之購電成本,並依燃料種類分別定價。前項所定購電費…
  22.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3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定價方式,其容量費率按公用售電業高壓及特高壓電力之基本電費定價;能量費率依下列原則定之:一、依機組單機裝置容量分別計價。二、得考量公用售電業各時段購電成本。三、輸配電費用得考量成本屬性及時段別平均負載分…
  23.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4條 公用售電業為確保供電穩定及安全,得於必要時收購合格系統所生產之電能,其能量費率以電力交易平台日前輔助服務市場補充備轉容量之電能價格上限為計價上限,不受前二條規定之限制。前項收購措施之啟動時機、適用對象、收購期間、收購費率…
  24.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6條 合格系統之能源用戶其不足電力得向當地公用售電業申請經常用電;其購電費率,以能源用戶經常用電適用電價計費。
  25.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7條 合格系統之能源用戶向公用售電業申請之備用電力,得連接輸配電業經常供電線路或另接輸配電業其他供電線路,以備其系統發電機組維修或故障時,供電至由合格系統發電供給之全部或部分場所。
  26.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8條 …方式如下:一、用電月份:(一)合格系統之定期檢修,如經公用售電業同意安排於非其所公告之夏月期間進行者(用戶檢修計畫應於檢修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公用售電業),按經常用電適用電價計算;定期檢修期間未滿一個月部分,概按日比例計算…
  27.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9條 合格系統與輸配電業系統相互併聯時,依發電機組設備總容量或購電契約容量,按輸配電業規定之供電方式引接適當電壓等級系統。
  28.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20條 …之合約售電容量達十萬瓩以上者,應裝設遙測監視設備,並接受輸配電業之安全調度及無效電力調度。
  29. 行政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 第5條 …受獎勵者如將其設置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產生之電力躉售予公用售電業,其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之期初設置成本參數須扣除儲能設備費用、人事費用及其他必要措施費用以外之實質設置階段獎勵經費。
  30. 行政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請書(如附件十七)。2.實質設置階段獎勵核定通知函影本。3.電業執照、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證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設備登記文件影本。4.經註冊會計師簽證後之再生能源發電相關設備及工作之支出憑證。5.獎勵經費領據。6.公民電廠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