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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12條 地方公路主管機關及地方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應將前條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包括項目及用款數額等,於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分別列表報各該主管機關之交通部或內政部審核。
  2.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13條 汽車所有人應依規定期間內繳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如未繳納,經徵機關應以催繳通知書通知其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辦理。前項公路法第七十五條逾期罰鍰裁處權時效,自催繳通知書送達後其限繳日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3.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9條 …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暨相關之工會共同擬訂,報請民航局核轉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非經核准,不得調整。
  5.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10條 …,不在此限。三、未備具汽車出租單之小客車租賃業。四、未經有關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行駛桃園機場路線及區域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
  6.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11條 …約之乘客及臨時向機場專櫃租車之入境旅客及其親友者。四、經有關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行駛桃園機場路線及區域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包(租)車人須事先填妥預約乘客名單;其為臨時租用小客車租賃業之車輛須代僱駕駛人者,應由出…
  7.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2條 …運。十、於營運中知有犯罪行為,而匿不舉發。十一、在營運中違反公路法者。十二、在營運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六個月內共達四點以上者。十三、未服從營運管理人員調度指揮者。前項第五款超收之車資及第六款非分收取之財物、…
  8.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4條 …違反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第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違反第十條第四款規定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處罰。觀光旅館業、停車場經營業及旅行業者自用之車輛,違反第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
  9.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編用車輛及人員之範圍如左:一、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發照之公、私有機動車輛。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警備、消防、救護、垃圾、水肥及經公路監理機關檢定專用於搶修交通、郵政、電信、電力、石油、自來水公共設施具有…
  10.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3條 …中央為交通部;在省(市)為交通處(局)。車輛編用執行機關:為公路監理處、所、站,並為調(租)用實施單位。公共需要機關:為中央各部會局處署、省(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公營事業機構。
  11.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4條 …行機關調(租)第二條編用範圍之各型車輛及人員,並同時提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備查。
  12.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7條 省(市)公路監理機關對領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人員平時即應納入編用管理。但外國籍人員,不在此限。
  13.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8條 各型車輛及人員,由省(市)公路監理機關參照所轄行政區域,分別編為各連絡組,以便管理及運用。
  14.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9條 省(市)公路監理機關,對列管之各型車輛及其駕駛人,每年應視需要配合年度車輛檢驗及駕照審驗,實施資料核對。
  15.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12條 …編用執行機關,得依縣(市)警察局長之通知或請求,依警察機關與公路監理機關訂定之支援協定,不分單位與轄區,實施就地調集及交付。並同時提報省(市)主管機關核處。二、依內政部民防業務主管機關之需求計畫,預先調派空襲救護輪值車輛…
  16.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15條 公共需要租用車輛,應依政府核定之公路客、貨運輸費率,全額付費。其他有關之補給、修護、損壞及意外事故等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擔。
  17.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16條 公共需要調用車輛,應依政府核定之公路客、貨運輸費率全額付費。遇其發生意外事故,公共需要機關應為之協助及補助。
  18.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19條 解調後之各型車輛所有人及其駕駛人,應向原編用公路監理機關繳交公共需要機關證明,換發解調書。
  19.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21條 …,不依本辦法之規定接受調用或規避調用者,得移請中央或省(市)公路主管機關依公路法相關規定辦理,或移請相關機關依法處理。
  20.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路法第六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1.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以下簡稱駕訓班)之設立及管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二項及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前項駕訓班係指對外公開招生,訓練收費之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22.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設立駕訓班或分班由負責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如附件一),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轉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籌設。設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宗旨。二、班名。三、班址及班舍位置略圖。四、擬設訓練班別、訓練課程、訓練期限、全期上課…
  23.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公路監理機關受理駕訓班之籌設案件,應先就所送書表、文件等書面審核,經審核各證明文件原本或謄本相符者原本即先行發還,如有不符或欠缺者,應補正後,函請各有關機關審查並會勘。前項會勘之項目及機關如下:一、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單…
  24.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前條會勘合格者,由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籌設。但申請涉及用地變更者,於核准籌設後,應依法辦妥變更。
  25.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經核准籌設後,負責人應於一年內籌設完成並檢具下列表件,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立案:一、擬聘教職員履歷冊及相關證明文件。二、班舍及教練場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興建完成證明文件。三、教學及管理設備目錄。四、教練車清冊及車輛來源…
  26.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之駕訓班,有下列變動事項時,應檢具有關文件(如附件二)報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審查勘驗合格後核轉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一、負責人、班主任、副主任、講師、教練之增置或變更。但講師及教練之變更,由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審核合格後,逕行准…
  27.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9條 駕訓班經核准立案,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發給立案證書後,始得對外招生。駕訓班應將立案證書懸掛於辦公室明顯之處所。
  28.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預定表、每期辦理情形及結業學員名冊,依下列規定期限,報請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核定:一、年度訓練計畫,內容應載明招生人數、開、結訓日期、各班上課時數、訓練期限、收費項目及金額等,於年度開始一個月前陳報;有變更者,應於一星期前陳…
  29.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內未開班招生訓練或因故停止招生逾一年以上者,原核准立案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立案證書。
  30.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其班舍建築物、停車場與教練場分離或間隔兩地設置者,僅限於同一公路監理機關管轄區域之同「直轄市」、縣(市)同一或相鄰鄉(鎮、市、區)設置乙處。第三項分離或間隔兩地設置之班舍建築物及停車場不得兼作術科訓練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