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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4條 …規劃及執行。五、軍備整備分析及規劃報告之撰擬。六、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施政計畫之彙編、協調及管制。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業務之執行、協調及管制。八、國軍後勤策略及整體後勤支援體制之規劃。九、其他有關計畫評估事項。
  2.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5條 …(生產事業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之管理及督導。七、本局所屬機構有關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評價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薪資結構、總員額及薪點值之核議。八、國軍軍品規格、標準認證制度、品質保證檢驗、測試等政策、制…
  3.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7條 綜合事務處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史政、財產管理、後勤、政戰、監察及作戰演訓之督導。二、國軍軍備人員經歷管理政策之擬訂及督導。三、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人事業務、研究考核、法制及教育訓練之督導及執行。四、本局…
  4.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8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局及所屬機構、部隊主計人員任職管制。二、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
  5.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1條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之特權暨豁免,除條約另有規定者外,依本條例之規定。
  6.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駐華外國機構之設立,應經外交部核准,其人員應經外交部認定。
  7.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3條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依本條例享受之特權暨豁免,應基於互惠原則,以該外國亦畀予中華民國駐該外國之機構及人員同等之特權暨豁免者為限。但有特殊需要,經外交部特許享受第五條第六款、第七款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特權者不在此限。
  8.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4條 駐華外國機構基於互惠原則,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9.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5條 駐華外國機構得享受左列特權暨豁免:一、館舍不可侵犯,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入內。但遇火災或其他災害須迅速採取行動時,得推定已獲其同意。二、財產免於搜索、扣押、執行及徵收。三、檔案文件不可侵犯。四、豁免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
  10.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6條 駐華外國機構之人員得享受左列特權暨豁免:一、豁免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之民事及刑事管轄。二、職務上之所得、購取物品、第一次到達中華民國國境所攜帶之自用物品暨行李,其稅捐徵免比照駐華外交領事人員待遇辦理。三、其他經行政院於駐華外…
  11.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7條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依第五條及第六條得享受特權暨豁免之項目及範圍,由外交部核定;其變更亦同。
  12.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7-1條 世界貿易組織駐華機構暨其官員、該組織官員及各會員之代表,就執行與該組織職能有關事項應享受之特權暨豁免,準用第四條至第七條之規定。
  13. 行政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8條 駐華外國名譽代表機構及其人員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14. 行政國防部組織法 第8條 …揮部;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本部為執行軍隊指揮,將前項軍事機構及其所屬部隊編配參謀本部。
  15. 行政國防部組織法 第10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16. 行政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第4條 …事教育政策與制度之規劃、督導、核議及執行。八、參謀本部與所屬機構、部隊、受國防部委任辦理之學校權益保障案件之審議與相關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九、軍禮勤務之執行、三軍樂儀隊與示範樂隊之任務派遣、訓練及督導。十、其他有關人…
  17.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業者,係指在我國依法設立之公、民營法人機構,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本辦法投資類別以製造業、手工藝業、礦業、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運輸倉儲業、公用事業、公共設施興闢業、技術服務業、旅館業、營造業、金融服務…
  18.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4條 …金補助,以實付租金百分之三十為準;申請融資利息補助,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期間實付利息百分之五十為準,融資金額以經濟部核准或備查之投資金額為限。前項所列各項補助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外交部得視年度經費額度分年無息撥付,其投資補助總…
  19.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5條 …請機票款補助,申請之資格條件如下:一、申請業者為公、民營法人機構:實收資本額須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申請業者為經營境外公司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實收資本額須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並以申請當日之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匯率…
  20. 行政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2條 司令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構、部隊及人員;副司令襄助司令處理部務。
  21. 行政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7條 …本部有關行政法令、民事契約、法制問題之解答、諮詢與涉及國內外機構、團體有關協議書、契約書(不含國防採購事務)之審查及建議。九、國軍部隊聘任諮詢律師、對外訴訟之督導與本部法規會、訴願審議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委員之遴聘及派…
  22. 行政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8條 …規劃、蒐集、運用、支援及管理。八、國內外智庫、模式模擬與學術機構交流合作、國防智庫督考及分析評估能量提升。九、本部國際論壇活動、參與學術會議規劃及執行。十、其他有關整合評估事項。
  23.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5條 …院經費來源如下:一、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二、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四、營運及研發成果收入。五、其他收入。前項第一款之捐(補)助經費,以國防部年度國防預算總額百分之三為原則,…
  24. 行政兵籍規則 第4條 兵籍管理之權責機關、機構、部隊或學校(以下簡稱兵籍管理機關)如下:一、入伍前役男:以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為兵籍管理機關,負責兵籍編立及管理。二、現役軍人:由國防部及各人事權責單位管理;其管理規定及權責劃分,由國防部…
  25. 行政兵籍規則 第5條 …序編管,提前辦理徵兵處理者,亦同。志願服役者,由各軍事機關、機構、部隊或學校(以下統稱軍事單位)於其入營後繕造證明冊,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轉送鄉(鎮、市、區)公所編立兵籍。
  26.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8條 派駐駐外機構之現役軍人,其待遇之項目及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27.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第10條 …裁撤或併編單位,應由下達命令之長官指示結束及接收日期。凡裁撤機構因組織龐大,業務繁雜,其清理期限需超過三十日以上者,得呈報各司令部或國防部成立清理小組。
  28.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3條 …士官申請獲准入營,或士官、士兵退伍後再考入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畢(結)業,或曾任公務人員者,自任職(服役)之日起,其曾服役(務)年資予以併計,按第一款規定實施慰勞假。四、每年慰勞假日數應扣除同一年內已請畢超過當年度應給…
  29.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7條 …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軍官、士官捐贈骨髓,經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者,視實際需要給假。
  30.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8條 …得分次申請。請產假、流產假或陪產檢及陪產假者,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醫師或助產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