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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2 / 200 頁-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6條 醫倫會除審查前條各款事項外,並應審查下列事項:一、待移植者為捐贈者之配偶,是否符合本條例第八條第四項規定。二、待移植者如為同意捐贈之決定者,是否符合本條例第八條之一規定。三、有無任何金錢或對價之交易行為。四、對捐贈者之心…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7條 …委員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委員應訂有任期,連聘得連任。醫倫會召開審查會議,由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醫倫會召開審查會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出席委員應包含醫…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8條 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迴避,不得參加審查:一、參與死亡判定、施行器官摘取或移植手術之醫師。二、與捐贈者或待移植者有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三、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四、其他經醫倫會決議…
- 行政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10條 醫倫會應製作會議紀錄,與審查案件之文件、資料一併保存至會議召開後至少七年,供中央主管機關或委託之專責機構隨時調閱。
- 行政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 第5條 …療儀器,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取得許可證明後,始得設置:一、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及符合附表規定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二、管理醫師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三、儀器之圖樣及說明書。四、醫療器材輸入或製…
- 行政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危險性醫療儀器設置許可之審查,得邀集專家或委託專業團體為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限制同一醫療區或醫療次區內危險性醫療儀器之設置數。
-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9-4條 …相關機關(構)或團體辦理者,該機關(構)或團體於完成申請案件審查後,應將審查結果送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物理治療師法 第58條 …物理治療業務滿三年,並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者,得應物理治療師特種考試。本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從事物理治療業務滿三年,並具高中、高職畢業資格,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者,得應物理治療生特種考試。…
- 行政醫事檢驗師法 第60條 …醫療機構從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醫事檢驗生業務,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者,得應醫事檢驗生特種考試。前項特種考試,以本法施行後五年內舉辦五次為限。依第一項規定,經審查認可得應醫事檢驗生特種考試者,在未取得醫事檢驗生資格前,於…
- 行政施行器官摘取移植手術核定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第二條至第四條申請後,應依申請者不同,審查其資格是否與附表一至附表三資格相符,並將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者。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應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辦理審查認定及採認。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5條 申請認可辦理前二條繼續教育課程與積分審查認定及採認之各該類醫事人員團體,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為全國性之醫事人員學會、各該類醫事人員相關學會或公會。二、設立滿三年。三、會員中各該類醫事人員全國執業人數,應達下列各目比率或人…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申請之審查,得至該醫事人員團體實地訪查作業情形。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7條 經認可得辦理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認定及繼續教育課程與積分採認業務之醫事人員團體,應依核定之計畫書,辦理醫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與收費;並適時查核採認之課程,確實依其申請之課程內容實施。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8條 …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一、未依規定或計畫書審查醫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情節重大。二、未依計畫書收費項目及金額收費,致生超收費用或擅立項目收費。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之查核。四、不符合第十五…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22條 …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申請認可為各該類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認定及繼續教育課程與積分採認之醫事人員團體者,免依第十五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認可。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依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所採認之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
- 行政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醫學院指定之醫院擔任專任主治醫師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專案審查,就其領有之國外專科醫師證書科別,抵減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臨床實作訓練之科別及週數或時數。但得抵減之週數或時數,不得逾該科別三分之二。前項審查,應由中央主管機…
- 行政醫療法 第14條 …設立分院者,亦同。前項醫院設立或擴充之許可,其申請人之資格、審查程序及基準、限制條件、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醫療法 第78條 …公正人士或民間團體代表,且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人員會同審查通過。審查人員並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人體試驗計畫內容變更時,應依前三項規定經審查及核准或同意後,始得施行。
- 行政醫療法 第79-1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前二條有關人體試驗之申請程序、審查作業基準及利益迴避原則、資訊揭露、監督管理、查核、其他告知內容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醫療法 第90條 …(市)主管機關應依該計畫,就轄區內醫療機構之設立或擴充,予以審查。但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院之設立或擴充,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對於醫療設施過賸區域,主管機關得限制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之設立或擴充。
- 行政醫療法 第93條 …療機構購置及使用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審查及評估。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為推動醫療技術升級發展研究計畫,而其投資金額逾一定門檻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依第三十條及…
- 行政醫療法 第105條 …七十八條第三項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七十九條之一授權所定辦法有關審查作業基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中止該項人體試驗或第七十八條第三項所定之審查。違反第七十九條、第七十九條之二、第八十條…
- 行政醫師懲戒辦法 第9條 醫師懲戒委員會受理懲戒事件,應由委員二人先行審查,並作成審查意見,提醫師懲戒委員會會議審議。
- 行政醫師懲戒辦法 第23條 …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出席費及差旅費。
-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共同處理機構之正常營運及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之管理,並應審查及簽署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申報之相關文件。
-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署得設審查小組,審查有關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設立及營運許可事項。
-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署得委託特定機關(構)辦理審查、訓練、輔導、評鑑及表揚績優共同清除、處理機構及工作人員等事項。
-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22條 …或接任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本署備查。三、除前二款規定外,其他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許可證登載事項變更時,應於變更前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本署申請辦理變更;本署得視其變更內容,必要時予以重新審查;經審查核准後始得變更。
- 行政醫事放射師法 第19條 …十一日前已執業或自行開業,其場所輻射安全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合格准予登記之醫事放射師或醫事放射士。前項第一款執行業務年資之採計,以領有醫事放射師或醫事放射士證書並依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者為限。但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