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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之國家或地區之訊息,並適時發布,提供有意移民者參考。移民業務機構代辦國民計劃移居發生戰亂、瘟疫或排斥我國國民之國家或地區者,應事先勸告當事人。
  2.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本法第五十三條所稱民間團體,指財團法人、移民團體或移民業務機構。民間團體辦理集體移民,應先與移居國進行協商,並由主管機關協調外交部代表政府與移居國政府簽署集體移民協定。主管機關得會同外交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僑務委…
  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選、訓練及移居後之輔導、協助、照護等事宜,主管機關得委託有關機構或團體辦理。
  4.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移民署得選定適當之人、機關或機構為鑑定。
  5.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作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其授權代表機構製作或經其公證、認證或驗證者,應經外交部複驗。二、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三、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於香港…
  6. 行政緊急救護辦法 第5條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7. 行政緊急救護辦法 第6條 …救護人員先行填具救護紀錄表,運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先行救治,並向當地警察機關查明身分後,依前項規定辦理。
  8. 行政緊急救護辦法 第16條 …狀況。二、有急救事故發生之虞之對象物,其位置及構造。三、醫療機構等之位置及其他必要之事項。四、其他經消防主管機關認為必要之事項。
  9.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爆竹煙火專業機構,指爆竹煙火認可專業機構及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
  10.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爆竹煙火認可專業機構,指辦理一般爆竹煙火型式認可、個別認可、型式認可證書與認可標示之核發、抽樣檢驗及購樣檢驗等業務(以下簡稱認可業務)之專業機構。其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政府機關(構)、大專校院或登記財產總額在新臺幣一千萬…
  11.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4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爆竹煙火認可專業機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證明文件。三、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四、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五、檢驗作業計畫:(一)組織架構、權責劃分及相互…
  12.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5條 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指辦理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及複訓等業務(以下簡稱訓練業務)之專業機構。前項專業機構應為登記財產總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財團法人或大專校院。
  13.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6條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三、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14.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7條 申請認可爆竹煙火專業機構之案件,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證書,並公告之;不合規定者,應敘明理由不予認可。前項認可之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應重新申請認可。
  15.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8條 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證書應記載之事項如下:一、專業機構名稱。二、代表人。三、有效期限。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前項認可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時,應於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6.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9條 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應於辦理訓練開始前二個月,檢附下列書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為之:一、訓練業務計畫書:(一)辦理訓練之課程計畫及時數。(二)辦理訓練人員名冊及工作分配表。(三)聘請之講師人員名冊、學、經歷…
  17.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1條 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應於辦理訓練終結後三個月內,檢附下列書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一、訓練業務執行報告書。二、訓練收支決算書。
  18.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2條 受委託之爆竹煙火認可專業機構應備置相關檢驗報告簿冊,並至少保存五年。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應備置相關訓練執行成果簿冊,並至少保存五年。
  19.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檢查爆竹煙火專業機構之業務,必要時並得令其報告,爆竹煙火專業機構不得拒絕。
  20.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4條 受委託之爆竹煙火認可專業機構聘用、資遣、解聘專責檢驗人員者,應於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1.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5條 申請並獲認可之爆竹煙火專業機構,其申請事項或檢附文件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認可。
  22.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6條 爆竹煙火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一、違反法令之行為。二、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三、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之秘密。四、辦理認可或訓練業務有不實之情事。五、所辦理之認可或訓練業務與經認可實施計畫書內…
  23.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7條 除前條第六款及第七款外,經撤銷或廢止認可之爆竹煙火專業機構,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可。
  24.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8條 申請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應繳交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八百元;申請核發、換發、補發認可證書,應繳交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
  25.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4條 …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人口販運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安置保護及安置機構之監督、輔導。五、人口販運被害人就業服務、就業促進與保障、勞動權益、職場安全及其他相關權益之規劃、執行。六、人口販運案件資料之統計。七、其他與人口販運防制有…
  26.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9條 …員、醫事人員、民政人員、戶政人員、教育人員、觀光業、移民業務機構從業人員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或其他執行人口販運防制業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發現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應立即通報當地司法警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接獲通報後,…
  27.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12條 …者,司法警察應即通知轄區衛生主管機關,並協助護送其至當地醫療機構接受診療及指定傳染病之篩檢。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經篩檢無傳染之虞者,由司法警察機關協助依本法或其他相關法律提供安置保護。
  28.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28條 …民間團體,聯繫被害人原籍國(地)之政府機關、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非政府組織或其家屬,協助將其安全送返原籍國(地)。前項被害人有返回原籍國(地)意願者,司法警察機關或安置保護之民間團體應通知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應儘速偵查、…
  29.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辦法 第4條 …機關除採書面審查外,得於七日內會同當地工業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實地勘查。
  30.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級機關及其所屬之實(試)驗、研究、文教、醫療及特種基金管理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