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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6 / 165 頁-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移請職務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適當之處分時,該職務監督權人應將後續處理情形函知法官評鑑委員會。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司法院於法院法官職缺無適當人員志願前往時,得不經本人同意,調派同級法院候補法官、試署法官至該法院任職或辦理審判事務,其期間不得逾二年;期滿回任原法院,原法院已無職缺者,由司法院依其志願調任鄰近法院。前項調派期間之津貼補助…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請本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所定行政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為適當之處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檢察官有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各款所列情事之一時,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行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本法第八十九條…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院所定法官調派津貼補助辦法之規定。法務部於檢察署檢察官職缺無適當人員志願前往時,得不經本人同意,調派同級檢察署候補、試署檢察官至該檢察署任職,其期間不得逾二年,期滿回任原檢察署,原檢察署已無職缺者,由法務部依其志願調任鄰…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7條 言詞辯論應於公開法庭行之,並應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造成個人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秘密重大損害之虞者,得不予公開或播送。憲法法庭之旁聽、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67條 …於判決主文確認相關機關之權限;亦得視案件情形,另於主文為其他適當之諭知。
-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4條 …或法官為利訴訟程序進行,得視法庭空間大小及審判需要,於法庭內適當位置,指定或酌增席位。依法得於審判程序中陪同當事人、關係人或被害人者,其席位以設於被陪同人旁為原則。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於少年保護法庭、家事溝通法庭及家事參…
-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5條 …揮,執行法庭勤務,不另設席。法警於開庭時站立法庭審判活動區之適當位置,維護法庭秩序及人員安全。
-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9條 …牌,木質,置於桌面。其他席位,以塑膠類板片標示,粘著於座椅等適當位置。法官席桌面設置法槌,供法官使用。其使用要點,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10條 錄音、錄影及其他電子化設備,應加固定,設於法庭內適當位置,其附屬線路之鋪設,應力求整潔。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9條 …生態之虞者,指有下列情事之一:一、發現設計有重大缺陷,且未經適當評估解決。二、興建施工作業與安全分析報告承諾有重大差異,且影響安全功能。三、品質保證方案之執行有嚴重缺陷,對工程品質產生重大影響。四、發生重大意外事件,對興…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發現設計有重大缺陷或涉及第八條第二款至第六款之事項,且未經適當評估解決。二、設施現場作業與安全分析報告承諾有重大差異,且影響安全功能。三、品質保證方案之執行有嚴重缺陷,對設施現場施工品質或運轉安全產生重大影響。四、發生…
- 司法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 第15條 …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合意選任通譯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準用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後段、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2條 結婚儀式應於公證處或民間之公證人事務所之禮堂或其他適當處所公開舉行,公證處禮堂之佈置應喜氣、溫馨,並揭示其進行程序(附式六)。結婚儀式,除公證人預先聲明係舉行集團結婚儀式或經當事人同意者外,不得合併舉行。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5條 …書原本、正本、繕本或影本,於必要時,得以行文、親自前往或其他適當方式向作成名義之機關或公務員查證。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4條 …標準之規定;其有超過之虞者,雇主應改善其工作條件或對其工作為適當之調整。雇主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應定期實施從事輻射作業之防護及預防輻射意外事故所必要之教育訓練,並保存紀錄。輻射工作人員對於前項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第一…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6條 …檢查;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應實施定期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為適當之處理。輻射工作人員因一次意外曝露或緊急曝露所接受之劑量超過五十毫西弗以上時,雇主應即予以包括特別健康檢查、劑量評估、放射性污染清除、必要治療及其他適當措施…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8條 …協助病人接受輻射醫療者,其有遭受曝露之虞時,應事前告知及施以適當之輻射防護。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應選定適當場所,設置輻射監測設施及採樣,從事環境輻射監測,並公開監測結果。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44-2條 …訴者,法院得徵求原被選定人之同意,或由被選定人聲請經法院認為適當時,公告曉示其他共同利益人,得於一定期間內以書狀表明其原因事實、證據及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併案請求。其請求之人,視為已依第四十一條為選定。其他有共同利益之人…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82條 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或遲誤期日或期間,或因其他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而致訴訟延滯者,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擔全部或一部。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14-1條 …用致生計有重大影響者,得聲請該法院以裁定減輕或免除之。但顯不適當者,不在此限。前項聲請,應於前條第一項裁定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38條 …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機關應保存二個月。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57條 期日應為之行為,於法院內為之。但在法院內不能為或為之而不適當者,不在此限。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95-1條 …法,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業務秘密,經當事人聲請,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不公開審判;其經兩造合意不公開審判者,亦同。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96條 …防禦方法,除別有規定外,應依訴訟進行之程度,於言詞辯論終結前適當時期提出之。當事人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逾時始行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有礙訴訟之終結者,法院得駁回之。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意旨不明瞭,經命其敘明而不為必要之…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199條 審判長應注意令當事人就訴訟關係之事實及法律為適當完全之辯論。審判長應向當事人發問或曉諭,令其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聲明證據或為其他必要之聲明及陳述;其所聲明或陳述有不明瞭或不完足者,應令其敘明或補充之。陪席法官告明審判長…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211-1條 …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法院認為適當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審理之。前項情形,法院應徵詢當事人之意見。第一項情形,其期日通知書記載之應到處所為該設備所在處所。依第一項進行程序之筆錄及其他文…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214條 …言詞辯論時所為之聲明或陳述記載於書狀,當場提出,經審判長認為適當者,得命法院書記官以該書狀附於筆錄,並於筆錄內記載其事由。
- 司法民事訴訟法 第240-4條 …仍適用第五百十九條規定。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有理由時,應另為適當之處分;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一項之異議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前項裁定,應敘明理由,並送達於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