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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0 / 200 頁-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64條 各科室人員所擬稿件經判行後,發還繕校用印,應加蓋校對員、監印員名戳。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66條 監印人員應將每日用印文件件數登載簿冊,陳送書記官長核閱;未經判行之稿件不得用印。但經有權長官授權者,不在此限。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67條 發出文件應由文書科發文人員摘由、編號、註明年、月、日、時,登入總發文簿或總發文清單。但其屬密件者,不摘由。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70條 保存之卷宗,必須調閱時,應經科長或書記官長以上人員簽章,始得檢付。調取卷宗時,文書科管卷人員應予登錄;返還時亦同。
-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75條 …務科支出款項,均須取得正式單據;其有事實上不能取得者,由經收人員出具單據經主管人員蓋章證明。
- 考試考選部考選工作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部長兼任;委員十七至二十五人,由本部就左列人員遴聘之:一、學者專家。二、本部及有關機關副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前項第一款人員之任期為二年,遴聘得連任。第二款人員之任期隨其本職異動而更易。
- 考試考選部考選工作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提供意見。
- 考試考選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一人、秘書一人,由部長就部內高、中級職員兼任之。所需其他工作人員由本部員額內派充之。
- 考試考選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及受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家,得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 考試考選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一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由部長就下列人員遴聘之:一、勞動部代表一人。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代表一人。三、專家學者一人。四、勞工團體代表二人。五、性別平權相關團體代表二人。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代表一…
- 考試考選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所需工作人員,由本部同仁派兼之。
- 考試考選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本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考選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政策、法規、制度之諮詢、應考資格疑義案件、應考人減免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分階段或分試考試申請案件之審議,得設下列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二人,委員若干人,由本部就部內及有關職業主管機關簡任以上高級人員暨有關學者專家遴聘之。其資格準用典試法有關典試委員資格之規定,並報考試院備查。前項人員之任期為一年,得連任。有關職業主管機關簡任以上高級人員之任期,隨其本職…
- 考試心理測驗規則 第2條 …另就相關用人機關、請辦考試機關、職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務人員或專家或有關團體富有實務經驗者遴聘之。前項委員聘用之資格與程序,與典試委員同。
- 考試心理測驗規則 第5條 典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及辦理考試人員,其有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應考,或為應考人現任機關首長、直屬長官、學位論文指導教授者,應行迴避。
- 考試心理測驗規則 第6條 典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及辦理考試人員,應嚴守秘密。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 考試考選部受理妨害考試檢舉辦法 第1條 人民或團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第二十二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條、第二十條所列情事向本部檢舉者,依本辦法之規定。
- 考試考選業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精進國家考選業務之發展,達成政府掄才之施政目標,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八條第四項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設置考選業務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特訂定本辦法。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2條 …。前項所稱機關指請辦考試之中央機關、地方機關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中央職業主管機關。所稱學校指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所稱團體指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職業團體、社會團體,以及相關之教育機構或法人。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5條 …考選部部長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其餘委員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次長一人為主席。評估委員會須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為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評估委員會評估結果,由…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7條 …及保管。五、試題之繕印及分發。六、試場之洽借及布置。七、監場人員之選聘、監場工作之分配與執行。八、成績之登校、核算及統計。九、其他有關考試事項。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9條 …列表件函送考選部核備:一、工作預定進度表。二、試務處組長以上人員名冊。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0條 委託辦理考試時,考選部應指派人員指導受委託之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考試事務。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3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其辦理考試人員應嚴守秘密。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 考試國家考試分數轉換辦法 第7條 …項考試同一應試科目分數,遇有一年舉辦二次以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以各年應考人背景相當之同次考試為同項考試。考試舉行年數大於五年時,得以近五年計算有無顯著差異。五年中某年度該應試科目之平均數與歷年平均分數有顯著差異時…
- 考試國家考試報名及申請案件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2條 …、申請各種國家考試複查成績、閱覽試卷。三、申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及分階段或分試考試之減免;申請實務經歷及專業研習減免、實務經歷及專業研習紀錄審查等。
- 考試監場規則 第2條 …腦化測驗、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之場所。二、監場人員:指考試期間依本規則與試場規則之規定,監督與維護試場秩序之人員。三、試場主持考試人員:指於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現場指揮考試程序之口試委員、心理…
- 考試監場規則 第3條 …之性質、規模與應考人數設置考區、試區與試場,並配置適當之監場人員。監場人員得分設試區主任、監場主任、監場員、巡場主任。舉行電腦化測驗時,得以系統管理員與系統操作員為監場人員。監場人員應受試務處處長與試務處派駐各考區辦理考…
- 考試監場規則 第4條 …主任主持,試區主任因故不能主持時,得由試務處派員代理之。監場人員均應準時出席監場會議,不得遲到或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