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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 33 頁-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第28條 申訴事件之文書,應就每一事件編訂卷宗。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第29條 申訴會委員、執行秘書、工作人員、諮詢委員及學者、專家因經辦、參與申訴事件,知悉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應保守秘密。
- 行政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第30條 審議判斷書,採用郵務送達者,應使用申訴郵務送達證書。申訴文書之送達,除前項規定外,準用行政程序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2條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依本法第八十五條之一規定處理機關及廠商之履約爭議調解(以下簡稱調解)事件,依本辦法之規定收費。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4條 申請調解者,應繳納調解費。其未繳納者,由申訴會通知限期補繳;屆期未繳納者,其申請不予受理。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5條 …元以上者,新臺幣一百萬元。前項調解標的之金額以外幣計算者,按申訴會收件日前一交易日臺灣銀行外匯小額交易收盤買入匯率折算之。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8條 應屬履約爭議事件,申請人誤提起申訴,而經申請人申請改行調解程序者,依本辦法之規定重新計算其調解費,與原繳審議費相抵後,多退少補。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12條 鑑定費及其他必要之費用,由申訴會通知當事人繳納。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13條 申訴會囑託鑑定時,應由該受託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於鑑定前提出總費用額之請求,由調解委員視調解事件之繁簡酌定之。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2條 調解事件屬中央機關之履約爭議者,應向主管機關所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申請;其屬地方機關之履約爭議者,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設申訴會申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未設申訴會而委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向主管機關…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3條 申請人誤向非管轄之申訴會申請調解者,該申訴會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申訴會辦理,並副知申請人及他造當事人。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5條 申訴會對於調解事件之文書,應就每一事件編訂卷宗。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6條 …文繕具,其附有外文資料者,應就調解有關之部分備具中文譯本。但申訴會得視需要通知其檢具其他部分之中文譯本。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9條 他造當事人應自收受調解申請書副本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申訴會陳述意見,並同時繕具副本送達於申請人。調解過程中,任一造當事人向申訴會提出之文書,應同時繕具副本送達於他造。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0條 申請調解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提申訴會委員會議為不受理之決議。但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酌定相當期間命其補正:一、當事人不適格。二、已提起仲裁、申(聲)請調解或民事訴訟。但其程序已依法合意停止者,不在此限。三、曾經法定機關調…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1條 調解事件經審查無前條各款應不受理之情形者,由申訴會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至三人為調解委員,進行調解程序,並應速定調解期日,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到場。前項調解之進行,申訴會得按事件需要,指定諮詢委員若干人,以備諮詢。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2條 調解程序於申訴會行之;必要時,亦得於其他適當處所行之。前項調解,以不公開為原則。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3條 申訴會於調解時,得囑託具專門知識經驗之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鑑定,並得邀請學者或專家諮詢、通知相關人士說明或請當事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前項鑑定人員及諮詢學者、專家之迴避,準用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十三條關於申訴會…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8條 …酌當事人提出之所有資料後,本於第十六條酌擬平允之解決辦法,以申訴會名義提出書面調解建議,並酌定相當期間命當事人為同意與否之意思表示。機關不同意調解建議者,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後,於前項指定期間內以書面向申訴會及廠商說明理…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19條 …知書或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載明調解經過,並檢具相關卷證文件,提申訴會委員會議審議。調解成立書、調解方案通知書及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應於申訴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正本送達於當事人及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20-1條 調解程序,得經當事人向申訴會以書面陳明合意停止,並以一次為限。當事人於調解會議期日當場以言詞向調解委員陳明合意停止者,應記明於會議紀錄。合意停止調解程序之任一造當事人,均得以書面向申訴會申請續行調解程序。當事人自陳明合意…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21條 調解之申請經撤回者,視為未申請調解。前項撤回,申訴會應通知他造當事人。
- 行政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22條 申訴會委員、執行秘書、工作人員、諮詢委員及學者、專家,因經辦、參與調解事件,知悉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之事項,應保守秘密。
- 行政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第6條 …者,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不得為前條之核准:一、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二、廠商申請調解、提付仲裁或提起訴訟。三、經採購稽核小組或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承辦採購單位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時,有前項各款情…
-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任免、介派、晉任、遷調、進修訓練、考核、紀律、獎懲、陳情、申訴、訴願(訟)、資遣、退撫與人事資料管理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督導。八、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薪資待遇、保險與服裝製補等後勤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九、學生事務及特殊…
-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19條 …三、法規疑義之研議及闡釋。四、訴願案件之審議。五、中央級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六、其他有關法制、訴願及教師申訴事項。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30條 …定明確之審查程序與方式、審查與合格基準、迴避原則、疑義處理及申訴救濟等規定;學校得考量編制內專任、編制外專案及兼任教師之差異,將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成績合格基準分別明定。二、建立符合專業審查之外審程序與方式、審查與合格…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40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將審查過程及審查意見,提供教師申訴受理機關及其他救濟機關。二、將評定為不及格之審查意見,提供予送審人。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49條 學校對經教師申訴受理機關或其他救濟機關要求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仍不辦理者,經同一教師申訴受理機關或救濟機關再判定違法者,得由高一級之教評會自案件應重行辦理階段,依規定續行辦理;校級教評會未依相關送審法令辦理者,本部應令其…
- 行政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第5條 …實施計畫內容應包括評鑑項目、基準(指標)、程序、結果、申復、申訴與評鑑委員資格、講習、倫理、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五、辦理評鑑說明會,針對評鑑計畫之實施,向受評鑑學校詳細說明。六、於當次所有專科學校評鑑結束後四個月內完成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