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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第8條 …立專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將本津貼逕匯入該專戶。
  2.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第10條 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申領津貼,或領取後發生違反法令規定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其領取全部或部分之津貼;已撥付者,應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限期繳還。
  3.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第11條 經審核發給本津貼者,申請人未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請領資格或死亡時,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依規定辦理,並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本津貼。申請人死亡者,應發給之津貼未及…
  4.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第12條 同時符合領取本津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之資格者,僅得擇一領取;具申請其他政府津貼資格者,其領取本津貼之資格及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集直轄市、縣(…
  5.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第13條 本津貼所需之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6.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2條 請領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以下簡稱本津貼)之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二、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三、失能程度經…
  7.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3條 請領本津貼之照顧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年滿十六歲,未滿六十五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二、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8.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請領本津貼應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一、照顧者及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二、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三、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前項第二款…
  9.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本津貼時,除應依規定審核相關文件外,應派評估人員實地評估受照顧者生活自理能力及需專人照顧之必要性。經審核受照顧者及照顧者符合第二條及第三條規定者,每月發給照顧者本津貼新臺幣五千元。
  10.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6條 同一受照顧者受數人照顧時,以照顧者一人請領本津貼為限。同一照顧者照顧數人時,亦同。
  11.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7條 領取本津貼者,其受照顧者不得重複申請居家服務、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及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12.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將領取本津貼之照顧者納入照顧服務之督導對象。二、於領取本津貼之照顧者接受相關教育訓練期間,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臨時或短期喘息照顧服務。三、指派督導人員評量照顧品質,並每三個月…
  13.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9條 領取本津貼者應實際照顧受照顧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照顧者每年至少派員查核一次。
  14.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停止發給本津貼,並得對受照顧者提供相關照顧服務:一、受照顧者未符合第二條規定。二、照顧者未符合第三條規定。三、照顧者服務知能不符照顧品質,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輔導仍未改…
  15.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11條 本津貼所需之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16. 行政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季終了次月十日前,將該季領取本津貼之相關統計資料登入內政公務統計報表網際網路報送系統。
  17.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
  18.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4條 …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兒童托育津貼者,前項特殊境遇家庭,應每年申請認定之。申請人之孫子女領取本條例所定扶助,以符合第一項第五款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為…
  19.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7條 …款或第六款規定,並有十五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得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生活津貼之核發標準,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一次。初次申請子女生活津貼者,得隨時提出。但有延長補助情形者,應於會計…
  20.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10條 …立托教機構;如子女或孫子女進入私立托教機構時,得申請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申請兒童托育津貼,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申請延長補助者,應…
  21.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12-1條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及兒童托育津貼,以依民事保護令取得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有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者為限。
  22.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13-1條 依本條例請領各項津貼或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依本條例請領各項津貼或補助者,得檢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戶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
  23. 行政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 第6條 …勵金,不得超過其薪資總額(含基本工資、本俸及工作補助費、勤務津貼或主管加給)百分之三十。獎勵金應包括三節慰問金(品)、個人獎勵金、廢棄物稽查獎勵金及廢機動車輛查報(含張貼、移置)獎勵金、獎勵品及其他獎勵方式所支付之費用。…
  24. 行政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第14條 …視事業不得將本條之捐贈作為獎金、紅利、薪資、加班費、福利金、津貼、退休金、資遣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人事費用。七、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不得規避、拒絕提供第十五條規定之資料。八、其他為達維護媒體專業自主,追求優質傳播文化,提升經…
  25. 行政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9條 科技人才於支援軍事勤務期間,應給予津貼;其給付標準,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26. 行政科技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第7條 …薪金及按計件、計時、計日、計月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其支給基準如下:一、董事長、執行長或該等職務之人:在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訂定薪資支給基準。二、專任顧問或研究…
  27.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於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事業人員,指每月支領之單一薪給,不包括津貼、加給及獎金;於未實施用人費率事業人員,指每月支領之薪給及加給。
  28. 行政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8條 …資、薪金及按計件、計時、計日、計月,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前條薪資支給基準上限如下:一、董事長及秘書長:不得逾中央部會特任首長之待遇。但董事長因羅致不易或需具備特殊專長,由財團法人…
  29. 行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25條 …。已依前四項規定參加就業保險者,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在我國境內有符合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受扶養眷屬者,得依該條第一項規定加給給付或津貼。已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參加就業保險,而經內政部移民署…
  30.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32條 …慰助金(不含預告工資)之計支基準,為每月支領之單一薪給(不含津貼、加給及獎金)。曾依法令辦理退休、資遣或離職,並支領加發給與之人員,不再適用第一項加發慰助金之規定。專案精簡人員於資遣、退休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再任退撫法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