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38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5 / 22 頁
  1. 行政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第16條 …垃圾焚化廠實績,該實績廠功能規定如下:一、設有污染防治、廢熱回收並產生電能或蒸汽。二、其爐床(體)單爐容量應在一百五十公噸/日以上,並不得少於計畫興建之垃圾焚化廠單爐容量之百分之六十。三、燃燒後之灰渣灼熱減量不得高於百分…
  2. 行政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第18條 …營運商應具有下列實績之一者:一、五年內具有垃圾焚化廠兼具廢熱回收鍋爐及發電設備,操作管理實績滿一年以上。二、五年內具有二座以上鍋爐設備及一座以上蒸汽渦輪發電機,鍋爐每座總傳熱面積為五百平方公尺以上,每座蒸汽渦輪發電機發電…
  3. 行政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第30條 …供之衛生掩埋場者,由主辦機關負責處置。興建營運公司應積極自行回收利用灰渣,其收入歸興建營運公司所有。
  4.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5.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現況與特性:包括再生資源特性、產出量、分布及用途。三、國內外回收再利用現況:包括國外回收再利用現況、國內回收再利用工廠資料及現行回收再利用方式與情形。四、技術可行性評析:包括再生利用技術說明及技術可行性評析。五、經濟可行…
  6.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資源再生利用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後,送本部提交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後,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公告。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經公告後,本部應依實際執行情形、經濟及技術可行性及回收再利用影響因子變…
  7. 行政環境用藥標示準則 第2條 …儲藏時應注意事項。十、中毒症狀、急救及解毒方法。十一、廢容器回收清理方式。十二、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十三、製造日期及批號。十四、產品有效期限。前項第十二款所稱廠商,指製造廠商或輸入廠商;輸入之環境用藥應加註原製造廠…
  8. 行政環境用藥標示準則 第7條 …使用及儲藏時應注意事項。四、中毒症狀、急救及解毒方法。廢容器回收清理方式之標示變更,依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規定辦理。前二項以外之其他標示變更,應於變更環境用藥許可證時併同為之。
  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條 …放於海洋。(六)貯留廢(污)水。(七)稀釋廢(污)水。(八)回收使用廢(污)水。(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措施。(十)排放及其他廢(污)水管理。(十一)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十二)工業區集污管理。(十三)設置自動監測(視)…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2條 廢(污)水回收使用、稀釋、受託處理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應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前,設置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共同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處理廢(污)水者,其廢(污)水之輸送方式,應以管線或溝渠為之。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1條 …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應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回收使用,並於回收使用前,設置採樣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產生之廢(污)水作為製程之用。二、產生之廢(污)水回收作為洗滌塔或其他污染防治設備之用,…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2條 前條回收使用後之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排放於地面水體。但回收使用作為沖洗作業環境內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之室內用水,應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前項回收使用之廢(污)水應避免與人體接觸影響健康。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3條 回收使用廢(污)水者,應於廢(污)水產生及處理後,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回收前,設置回收使用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廢(污)水回收使用者,應於回收使用前,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或貯留設施,貯存廢(污…
  1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3-1條 …(污)水(前)處理設施各單元間迴流、返送。三、設置淨化原廢水回收系統,淨化後循環至製程使用,其淨化系統與後續廢(污)水處理設施可獨立分割,且回收系統無廢(污)水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或土壤。前項第三款淨化原廢水後回收至製程之…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0條 …存等管線及處理單元。二、緊急應變之繞流管線。三、貯留、稀釋、回收使用之管線及貯槽單元。四、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五、污泥之收集、處理及貯存等管線及處理單元。主管機關查獲事業或…
  1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3條 …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之厭氧處理者,其厭氧處理設施之甲烷氣體回收處理方式及流量。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9條 畜牧業以外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廢(污)水回收使用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原廢(污)水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每月用水來源、用水量及廢(污)水產生量。三、回收…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90條 …,得免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辦理:一、原廢(污)水水質及水量、回收使用之水量、逕流廢水水質及水量、溫泉廢水分流處理水量。二、已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且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進行校正維護者之水量。三、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
  19. 行政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第6條 …或處理流程,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二、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三、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擴增及其他改變,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因天然災害、重大事故或不可…
  20.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6條 …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得核發輸入許可文件:一、曾輸入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過程中,發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事實。二、五年內曾遭查獲違法輸入一般事業廢棄物五次、有害混合五金廢料三次或其他有害廢棄物一次。三、二年內輸…
  21.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並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特設置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2.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公告指定業者(以下簡稱業者)依規定繳交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其他有關收入。
  23.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補助離島或偏遠地區回收廢物品及容器有關之運輸及管理支出。二、補助、獎勵及輔導社區、學校或團體執行廢物品及容器回收之清除及處理支出。三、補助及獎勵廢物品及容器之收集、貯存、轉運、分類及處理作業、建置或…
  24.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三人,由本部出任當然委員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或其指派人員兼任之;其餘二人,一人為副召集人,均由本部派員兼任…
  25. 行政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會為研商及推動各項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工作之執行,得設若干技術諮詢小組。前項諮詢小組委員,由本會召集人就業者代表、學者、專家遴聘之,並指定一人為小組召集人;均為無給職。
  26.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19條 …之家數,並說明其許可清除處理之數量。自行設置廢棄物焚化(資源回收)廠、掩埋場或其他處理設施處理廢棄物者,其對環境之影響應併入開發行為同時評估。開發單位應評估整地作業及取土與棄土運輸之負面影響,在整地土方之地形圖上標示挖填…
  27.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28條 …單位應評估設置節約能源措施、雨水截流儲存利用設施、污水處理水回收為中水道沖洗廁所及澆灌利用或其他中水道系統等之可能性。對於施工及營運期間所產生之大量廢棄物、廢氣、廢熱或廢(污)水,應評估其回收及再使用之可能性。
  28.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0條 …冷熱共生設備、區域供冷供熱系統、雨水貯留利用系統、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為中水道沖洗廁所及澆灌利用或其他中水道系統等各項節能省水措施之可行性。舊市區之更新,舊房舍與公共設施拆除所產生之廢棄物,須先詳細調查、規劃運輸路線…
  29.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1條 …環境保護對策。水肥處理廠之評估,亦準用辦理。廢棄物焚化(資源回收)廠及廢棄物處理場(廠)工程(含轉運站),應評估焚燒處理流程中以及儲存或掩埋或其他方式處理廢棄物產生臭味及滲出水之影響,其處理設施應妥善規劃。訂定廢棄物掩埋…
  30.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十、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之同意。十一、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管理及運作。十二、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廢棄物清理之協調及督導。十三、其他有關全國性廢棄物清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