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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17 頁-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申請訓練費用補助,應提出參訓申請(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經戶籍所在地或居住(通訊)地之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核准同意後參加。
-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5條 …二、補助總金額區分為下列二種:(一)領有榮譽國民證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二)未領有榮譽國民證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新臺幣八萬元。首次申請補助超過前項第二款所定補助總金額上限者,得予全額補助。
- 行政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一、非第二條所定志願役退除役軍人。二、申請時已具公務人員、教師身分。三、非第三條公告之職業訓練班。四、未依第四條規定申請核准參加。五、逾第五條所定補助金額或次數。六、逾第六條所定申請期限…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暨其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之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退除役官兵,係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所定之人員。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3條 …生產機構之代銷品,經由各主管機關、各公營生產機構,依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之規定,通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統一辦理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其尚未通知者,輔導會依據退除役官…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4條 …之各種事業或營業執照暨代銷品通知輔導會後,輔導會應隨時通告退除役官兵。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5條 退除役官兵申請列有管制之各種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各公營生產機構之代銷品,以一人一項為原則,但已經輔導會輔導安置之人員,不得申請。前項申請應依照規定手續,呈由輔導會核轉主管機關或公營生產機構核辦,其優先順序由輔導會依輔導就…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6條 …核轉發給之各種事業或特許營業執照暨核准承銷代銷品,一律限由退除役官兵自行經營,除因本人死亡得依繼承關係由其遺屬申請繼承辦理外,不得轉讓或代人申請或與第二條所定之以外人員合夥經營,如有違反得由輔導會通知各主管機關,或由各主…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申請管制限制之事業或營業執照暨承銷公營機構代銷品實施辦法 第7條 退除役官兵依本辦法請領各種事業或營業執照暨代銷品後,視為輔導就業。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2條 …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一所定之第一類、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3條 配合就業安置能量及退除役官兵就業需求,訂定就業安置優先順序如下:一、第一類退除役官兵。二、第二類第一級退除役官兵。三、第二類第二級退除役官兵。四、第二類第三級退除役官兵。五、第二類第四級退除役官兵。六、第二類第五級退除役…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5條 依本條例與其施行細則及其他有關辦法規定,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區分為創業就業、介紹就業及輔導自力經營。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6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應視國軍待退員額及退除役官兵之需求,配合安置能量,策訂安置就業計畫,決定安置對象與應具條件及安置作業方式。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7條 支領退休俸之退除役官兵申請安置於輔導會投資之事業機構就業者,應於安置時辦理自願停支退休俸,並俟離職後恢復支領,有關作業程序,由輔導會會同國防部訂定之。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0條 退除役官兵無工作能力、生活清苦或其本人死亡者,輔導會得依申請間接安置其配偶、子女就業。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1條 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或依前條間接安置退除役官兵之配偶、子女就業,得視需要先予以訓練。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3條 經就業安置之退除役官兵離職時,其就業單位應於七日內通知輔導會或榮民服務處,更正就業登錄資料。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4條 退除役官兵經就業安置,如無特殊原因,自行離職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輔導安置。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5條 輔導會對推動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有卓越貢獻者,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或表揚。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辦法 第16條 輔導會為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訓練,應按年度施政計畫編列公務預算或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編列附屬單位預算,據以執行。
-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4條 …告除應載明前項之事項外,申請處理或貯存設施建照執照者,應增列除役初步規劃;最終處置設施應增列封閉及監管規劃。申請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者,應再增列保安計畫及料帳管理計畫。申請興建之設施附屬或相鄰於…
-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6條 …貯存設施建造執照者,其財務保證說明應載明負擔設施興建、運轉及除役所需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申請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者,其財務保證說明應載明負擔設施興建、運轉、封閉及監管所需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經營者申請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除役計畫,送主管機關審查並繳交審查費。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核發除役許可前,檢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前條第一項除役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施概述、運轉歷史、曾發生之重大事件及其影響。二、設施系統、設備、組件與材料之放射性活度調查方法及初步評估結果。三、除役目標、時程、使用之設備、方法及安全作業程序。四、除役期間仍須…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7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前,操作核子反應器或用過燃料池之控制裝置者,應領有運轉人員執照;其人員執照管理及健康檢查,依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及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規定。經營者依除役機…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8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前,經營者應依運轉期間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及運轉技術規範執行。經營者得修正前項報告及規範,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執行。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9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前,經營者應聘請監查機構擔任監查工作。前項監查機構之認可及監查工作之範圍,準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工作範圍及監查機構認可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經營者應於除役期間,提出輻射安全、環境輻射監測、放射性氣液體排放報告、放射性廢棄物產生紀錄、設施廠址環境民眾劑量評估參數調查報告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報告。前項各種報告或紀錄提出之期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輻射安全、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