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9條 除役期間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前,經營者應聘請監查機構擔任監查工作。前項監查機構之認可及監查工作之範圍,準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工作範圍及監查機構認可辦法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