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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53 頁-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 第11條 …轉許可證明文件影本與其營運能力及二次廢棄物產量之預估、回運或處置規劃。前項運送計畫應載明之事項,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涉及大陸地區文書驗證者,準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 第15條 …書,並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予受讓人之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之設施證明文件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一、放射性廢棄物之種類、性質、數量、轉讓用途、核種活度及其包裝。二、轉讓契約之有效期限及預定轉讓期日。三、轉交方式。
- 行政輻射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3條 …運作安全管理規則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或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辦理。
- 行政臺灣省諮議會議事規則 第19條 本會開會時,主席為維持議場之秩序,得採取必要之措施或處置。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第6條 …時調查之證據及實施之搜索、扣押、逮捕、裁定等行為,應為必要之處置;其程序有欠缺並得補正者,應限期補正。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第71條 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承院長之命,處理院內一般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書記官、法官助理及其他人員。
- 司法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10條 …其注意改善、予以譴責、要求其以口頭或書面道歉,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前項第二款之情形及其內容,經會議決議,得公布之。未能作成第一項之處分者,審議案不成立。第一項及前項之審議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受審議大法官。
- 司法非訟事件法 第97條 登記處如認前條之異議為有理由時,應於三日內為適當之處置。如認為無理由時,應附具意見於三日內送交所屬法院。法院認異議為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命登記處為適當之處置。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駁回之。前項裁定,應附理由,並送達於登記處、…
- 司法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件應妥慎保管,如發現有滅失之危險時,地方法院院長應速為必要之處置,並陳報高等法院。
-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2條 民事執行處置法官或司法事務官、書記官及執達員,辦理執行事務。
-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00條 …知,債務人逾限不領取時,得拍賣之而提存其價金,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前二項規定,於前條之第三人適用之。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6條 …管機關。前項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評估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置。少年法院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就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責付少年予適當機關(構)、團體或個人等事項,建立相關機制。
-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7條 …或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情事時,執行者應即通知少年保護官為適當之處置。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57條 …條第三項停止強制住院事件。三、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緊急處置事件。四、其他法律所定應由法院裁定之停止安置、住院事件。
-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62條 …得依聲請以裁定先為保護嚴重病人本人生命、身體、健康之一定緊急處置。對於前項緊急處置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 司法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 第19條 …第十七條規定接受查核者,本院得視違反情節輕重,為糾正或解任之處置。
- 考試考試院處務規程 第6條 …第二組。四、第三組。五、編纂室。六、資訊室。七、機要室。秘書處置處長一人承長官之命,主管該處事務;副處長一人,襄助處長處理事務。各組置組長一人,由參事兼任,承長官之命,主管該組事務。各室置主任一人,由院長指定人員兼任之,…
- 考試監場規則 第15條 …場規則之規定,應予以扣考、扣分或不予計分者,監場人員應為下列處置:一、即時制止其違規行為,並扣留或移除違規物品。二、製作違規書面紀錄,並由違規應考人簽名確認。其拒絕簽名者,應記明其事由。三、保全相關違規證據。必要時,得扣…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20條 …受託機構,於評定基準日至契約到期日之期間,發生受要求改善或應處置情事者,承保機關得酌減委託經營額度或取消其原取得之續約資格。第二項所稱同一受託機構,包括下列機構:一、與該受託機構有從屬關係之公司。二、得由該受託機構控制之…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29條 …有損及準備金本金或收益之虞時,承保機關應即要求改善或為必要之處置,並得收回部分或全部委託或保管資產。前項收回之資產,由承保機關自行運用或委託其他受託機構、移轉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繼續經營。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 第36-1條 …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停止原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之執行者,承辦單位應儘速提送審查會審議,並簽報主任委員核定。申請停止執行經許可者,應即函知申請人及相關機關,並提委員會議報告;未經許可者,應於保障事件決定書…
- 監察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第3條 …逾限未經聲復所為之逕行決定案件。二、免除損害賠償責任或糾正之處置事項。三、審計法規及各種章則暨書表格式之建議訂定、修正或審計有關法令之請求解釋事項。四、審計處室辦事細則之訂定、修正事項。五、其他重要審計案件及處長、室主任…
- 監察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 第3條 …逾限未經聲復所為之逕行決定案件。二、免除損害賠償責任或糾正之處置事項。三、審計處室再審查之覆核案件。四、審計法規之訂定、修正及重要解釋事項。五、審計之各種章則及書表格式之訂定、修正事項。六、本部處務規程及所屬機關辦事細則…
-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43條 …,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代表一般提案及人民請願案件專案處理小組設置辦法 第10條 …案、臨時動議、提議及人民請願案件之決定,認為未為適當之改善或處置,或有明顯違法、失職、不當,或有損害本會代表及人民權益之虞時,得經決議函請監察院或司法單位等調查處理。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3條 秘書處置處長一人,副處長一至三人,均簡任。承秘書長之命,副秘書長之指導,處理處務。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4條 秘書處置秘書七至九人,簡任。承秘書長之命,副秘書長、處長之督導,辦理機要文件及交辦事項。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第6條 秘書處置組長(主任)五人,簡任,掌理各組(室)事務;副組長(副主任)五至十人,簡任或荐任,協助組長(主任)處理各組(室)事務;專門委員六至九人,編纂二人,均簡任;科長十至十三人,專員十至十四人,均薦任;速記員一至四人,薦…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3條 本處置秘書、招待、警衛三處,各置處長一人,副處長一人至三人,並因事實需要,設秘書長辦公室,業務檢查室,各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承秘書長之命,副秘書長之指導,處理各該處室事務。
-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4條 本處置秘書若干人,承秘書長之命,副秘書長,處長之督導,辦理機要文件,並分掌大會及各種審查紀錄,另置專門委員若干人,承長官之命辦理專門事務,必要時得聘顧問若干人,備秘書長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