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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8條 運輸工具有散播傳染病之虞時,檢疫單位得對運輸工具及載運之人員、物品進行隔離措施。前項運輸工具未經檢疫單位許可前,其載運之人員、物品應予留置,不得接觸其他人員及物品;其人員經遷移至陸上之隔離場所者,亦同。前項運輸工具為船舶…
  2.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9條 入、出國(境)人員,應依檢疫單位指示,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相關聯絡資訊。二、提供旅遊史、接觸史、疾病史、健康文件、預防接種證明書、相關傳染病書表或其他有關資訊。三、接受醫學檢查。四、接受疫苗接種或其他預防措施。五、接受…
  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1條 檢疫單位執行檢疫措施時,對接受醫學檢查、檢疫、隔離或其他措施之人員,應視需要提供其食物、飲水、衣服、住處、通訊工具、醫療服務或其他適當之協助。
  4.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2條 旅客於入國(境)時已接受相關之檢疫措施,經評估無直接危害公共衛生時,檢疫單位得准許其繼續國際旅行;必要時,並得委由運輸工具負責人通知該旅客預定抵達下一港埠之相關單位。
  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3條 …主管機關之要求,配合辦理下列事項:一、執行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檢疫措施。二、發放檢疫相關資料。三、轉知旅遊地區傳染病資訊及衛生教育宣導予旅客。四、接受旅遊傳染病相關教育訓練。五、審慎安排旅遊行程、飲食、住宿,避免旅客暴露受…
  6.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4條 …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無病媒及病源窩藪。二、執行各級主管機關所定檢疫事項。三、發放檢疫相關資料。四、衛生教育宣導。五、配合各級主管機關疫情調查防治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六、滯港船員、機組人員或旅客疑似傳染病就醫之通報,並於其就…
  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5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於因檢疫而蒐集之個人資料,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並加密處理。各級主管機關為評估及防治公共衛生危害,得處理及利用前項個人資料,並應以確保符合檢疫目的之方式為之。
  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6條 …應於入、出國(境)前,檢具死亡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死因之文件,向檢疫單位申請檢疫;其因罹患傳染病致死者,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骨灰、骨骸入、出國(境),得免予施行檢疫。
  9.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8條 …,應在有效期間內,並保持船舶衛生安全。前項證明書屆期前,應向檢疫單位申請核發新證,檢疫單位因故未能實施檢查者,得就其原證明書聲明予以展延;其展延之期間,以一個月為限。申請時證明書已逾期者,檢疫單位因故未能實施檢查時,得於…
  10.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29條 …應由船長實施消毒、除污或病媒防治等衛生管制措施,並於完成後向檢疫單位申請檢查:一、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二、經衛生檢查發現環境衛生不良或有病媒孳生。三、發現動物因不明原因死亡,且有散播傳染病之虞。四、駛進乾燥船塢前或解…
  11.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0條 船長實施前條衛生管制措施,必要時應依檢疫單位指示,騰空船舶或船艙。未完成前,船舶不得移動或使用,並禁止非工作人員接近。
  12.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1條 檢疫單位實施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檢查,其檢查時間及船舶應配合之事項,由檢疫單位定之。經排定實施檢查之船舶,船長應指派人員陪同檢查;因故無法在排定時間內接受檢查時,船長應事先通知檢疫單位;檢疫單位得因實際狀況…
  1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3條 檢疫單位為防範傳染病傳入、出國(境),得於港埠區域或運輸工具內,實施病媒調查及衛生管制措施,相關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4.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5條 國內港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疫單位應施行檢疫:一、對通報有人員感染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進港船舶及其載運之人員、物品。二、對運輸工具、物品或人員認有檢疫之必要。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疫事項。
  1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6條 國內港埠檢疫單位應辦理之檢疫事項如下:一、督導載運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之運輸工具負責人,實施消毒、除污或病媒防治等衛生管制措施。二、於港埠區域內,實施病媒調查及衛生管制措施。三、抽查自國(境)外進港運輸工具之衛生狀況及相關…
  16.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7條 …工具上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時,應即通報檢疫單位。前項運輸工具負責人應通報之事項,準用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規定。
  1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8條 檢疫單位工作人員執行檢疫職務時,應穿著制服或配戴識別證。
  1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9條 經研判為傳染病病人者,檢疫單位得移送至指定醫療機構接受診療或隔離治療。前項人員所需之運送費、掛號費、診療費及其他診療相關費用,由主管機關支應。
  19.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40條 檢疫單位因氣候惡劣、登上運輸工具困難或其他安全因素,致執行業務有困難時,得採行替代措施。
  20.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41條 過境旅客或滯港之船員、機組人員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且經檢疫單位評估有防疫、檢疫需要時,準用第十九條規定。
  21. 行政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檢疫費用,其項目如下:一、預防接種、瘧疾預防藥品費、阿米巴性痢疾藥品費。二、證照費:(一)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費。(二)船舶衛生管制或免予衛生管制證明書費。(三)屍體出國(境)准許證明書費。三、衛生檢疫費:船舶衛…
  22. 行政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第9條 船舶衛生檢疫費,按船舶入國(境)每次計算;其收費基準如下:一、審查檢疫費:以電子通訊審查檢疫,每艘新臺幣一千一百五十元;以航港單一窗口審查檢疫,每艘新臺幣一千零五十元。二、登船檢疫費:(一)一千噸位以下:每艘新臺幣一千四…
  23. 行政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第10條 船舶衛生檢疫費,平日應由船舶公司或其船務代理,於船舶出港前繳納;例假日及上班時間外進出港之船舶,得於翌日上班時間內繳納。但疾管署同意另定繳納日期或期限者,不在此限。
  24.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3條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接受隔離者、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
  25.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8條 於防疫期間,受隔離或檢疫而有違反隔離或檢疫命令或有違反之虞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得指示對其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為避免疫情擴散,對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亦同。前…
  26.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15條 …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27.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 第4條 …廠內飼養(in-house)動物之管制(1)外來物質之篩選與檢疫步驟(2)獸醫監督(3)採血過程4.製造用動物之飼養場所及其環境條件
  28.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之查驗登記 第4條 …轉殖動物,則須包含其製備原理及基因安定性)2外來物質的篩選與檢疫步驟3動物飼養之控管4獸醫監督5對於牛製品須註明其地區來源及地點6所使用免疫原之(1)免疫原性(2)特異性(3)純度(4)無菌性(5)安定性(6)免疫接種方…
  29.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 第4條 …年齡2動物的健康狀況,例如:無特定的病原菌3外來物質的篩選與檢疫過程4動物飼養之控管,例如:適當的動物隔離過程5獸醫監督及實驗室監視6動物預防接種的說明7對採收的組織及採用方法的說明8對於牛製品須註明其地區來源及地點(二…
  30. 行政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第2條 …質附件E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其包括純物質及其混合物。二、檢疫:指政府機關為避免引進、增加或散佈檢疫病蟲害所為之管制措施。三、裝運前處理:指為符合輸入國或輸出國之植物檢疫或衛生規定,在貨物裝運出口前二十一天內直接以燻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