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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26條 …之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後,即屬完成公告。公開收購人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依本辦法辦理公告時,應由受委任機構依前項規定方式辦理。
  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編製財務預測,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前項所稱之財務預測為合併財務預測。但公開發行公司無子公司者,應編製個別財務預測。
  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3條 公開發行公司規劃及編製財務預測,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建立完整書面預算制度,按月編製現金、生產、銷售、成本及資本預算,以為編製財務預測之參考。二、本誠信原則建立合理適當之假設,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適當揭露有關資訊。三、…
  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5條 公開發行公司得依下列方式之一公開財務預測:一、簡式財務預測:依第二章規定公開重要項目之預測資訊。二、完整式財務預測:依第三章規定以基本財務報表完整格式公開之預測資訊。
  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6條 公開發行公司未依本準則所定方式,而於新聞、雜誌、廣播、電視、網路、其他傳播媒體,或於業績發表會、記者會或其他場所發布營業收入或獲利之預測性資訊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得請公司依第三章規定公開完整式財務預測。
  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7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第五條公開財務預測者,應於公開之即日起算二日內申報。公開發行公司因有第六條規定情事而須公開財務預測者,應於編製通知到達之即日起算十日內公告申報。
  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8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本準則規定公開財務預測者,得於公司網站公告,並應同時以電子檔案方式傳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9條 公開發行公司編製財務預測,應提供營業收入、營業毛利、營業費用、營業利益、稅前淨利、綜合損益、每股盈餘及取得或處分重大資產等預測資訊及會計政策與財務報告一致性之說明;各項目之金額得以單一數字或區間估計表達,且須說明其基本假…
  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13條 公開發行公司編製財務預測應參照歷史性基本財務報表之完整格式,按單一金額表達,並將最近二年度財務報表與本年度財務預測併列。公開發行公司編製更新(正)財務預測時,應將最近二年度財務報表、更新(正)前財務預測與更新(正)後財務…
  10.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17條 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之公告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一、財務預測編製原因及編製完成日期。二、董事會通過日期。三、如有會計師核閱者,其核閱報告之意見類型,若會計師係出具非標準式之核閱報告,尚須包括其說明段及結論段。四…
  1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21條 …現財務預測有錯誤,可能誤導使用者之判斷時,應更正財務預測。公開發行公司編製財務預測,對於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編製時可合理規劃之事項,於財務預測發布後之增刪或修正,視為基本假設發生錯誤處理。但已於申報最近期財務報告時適時更新財…
  1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26條 股票未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自編製中華民國一百零四會計年度財務預測之日起,適用本準則。但得自願自編製一百零二會計年度財務預測之日起,適用本準則。未依前項規定辦理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1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於召開董事會決議併購事項前,應依本法及本辦法規定設置併購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特別委員會)。前項規定特別委員會之職權,於公開發行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設有審計委員會者,由審計委員會行之;其辦理之審議事項,依證券交易法…
  1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第3條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特別委員會,應訂定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其內容應至少記載下列事項:一、特別委員會之成員組成及人數。二、特別委員會之職權事項。三、特別委員會之議事規則。四、特別委員會行使職權時,公司應提供之資源。前項組織規程…
  1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第4條 特別委員會成員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公開發行公司設有獨立董事者,應由獨立董事組成;無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未符合第二項資格或獨立董事人數不足之部分,由董事會遴選之成員組成。特別委員會成員之資格,應符合公開發行…
  1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分別行使表決權作業及遵行事項辦法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股東會,股東係為他人持有股份,並主張分別行使表決權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但信託業依信託業法第二十條之一規定得分別行使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1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公司債券、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受益憑證(以下簡稱證券)之簽證,由依法得擔任債券或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以下簡稱簽證銀行)為之。前項證券,未印製表示其權利之實體證券者,免辦理簽證。
  1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第5條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視為已公開發行之證券及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因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之證券,未經依本規則簽證者,應由公司補辦之。未經補辦者,不得委託買賣或供交割之標的。公司補辦前項簽證,應通知各股東並公告之。
  1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其實收資本額分為下列級距,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各不得少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下列成數。但依第二款至第八款計算之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所持有股份總額低於前一款最高股份總額者,應按前一款之最高…
  20.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第3條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所持有之記名股票,以股東名簿之記載或送存證券集中保管之證明為準。但其已轉讓,而受讓人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應予扣除。政府或法人為股東,自行或由其代表人當選董事或監察人者,其持有股份總額應以政府或法人…
  2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第4條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選舉之全體董事或監察人,選任當時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足第二條所定之成數時,應由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或監察人補足之。
  2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第5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在任期中轉讓股份或部分解任,致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持有股份總額低於第二條所定之成數時,除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應補足之。公司於每月十五日以前,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彙總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
  2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第6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股權變動登記,並檢查有關書表帳冊。主管機關為前項之查核時,公司應依主管機關之通知,轉知其董事或監察人將所持有之記名股票持往公司辦公處所或其指定處所接受檢查;其董事或監察人不得…
  2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一、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
  2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3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於執行業務範圍內應保持其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應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一、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二、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
  2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4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得逾三家。金融控股公司或上市上櫃投資控股公司之獨立董事兼任該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公開發行子公司獨立董事,兼任超過一家者,其超過之家數計入前項兼任家數。
  2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5條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載明於章程,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公開發行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獨立董事應選…
  2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7條 …股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公開發行公司,其獨立董事得由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之,不適用第五條之規定,餘仍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9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本法設置獨立董事者,得自現任董事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本辦法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發布時,獨立董事係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有第六…
  30. 行政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業務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第3條 簽證上市、上櫃公司、興櫃股票公司或四家以上公開發行公司之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業務責任保險,保險期間內每一賠償請求案件保險金額及累計保險金額均不得低於下列三款之最高者:一、新臺幣三千萬元。二、每位股東新臺幣三百萬元。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