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2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3 / 18 頁
  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63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軍官、士官之留職停薪、復職權責規定如下:一、上將及中、少將重要軍職:由國防部各所屬單位、直屬單位或各司令部檢討建議,報由國防部審查後,呈報總統核定。二、中、少將一般軍職:由國防部各所屬單位、直屬單位或各…
  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64條 …等,得不加限制。二、戰時調職、離職、復職等權責,除戰時校尉級軍官及士官之復職,由戰區最高指揮官核定報備外,其餘依照平時規定辦理。
  3.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68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所定軍官、士官就職規定如下:一、調職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內向新職單位完成報到手續。二、本島軍官、士官調往外島單位任職時,應不待繼任人選發布,先行前往就任新職。各單位主官對於調職或分配人員,有督促其速赴新職單位就…
  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72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所定軍官、士官離職規定如下:一、調職令或分配令在所需移交期限前到達服務單位者,必須依照生效日期離職。二、調職令或分配令到達服務單位距生效日期已不足下列期限,或已逾生效日期者,則以本人奉到調職、離職或分配之日…
  5.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77條 …軍戰鬥官科少將,戰鬥勤務及技術(一般)勤務官科中將以下之常備軍官及志願役預備軍官。二、陸海空軍常備士官及志願役預備士官。
  6.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78條 軍官、士官經歷管理權責,規定如下:一、國防部為陸海空軍經歷管理政策單位,掌理三軍經歷管理政策,並督導實施之。二、各司令部為各該司令部經歷管理策劃單位,秉承國防部之指導,策訂各該司令部之經歷管理政策,並督導實施之。三、各官…
  7.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79條 軍官、士官經歷管理目標區分如下:一、戰鬥及戰鬥勤務官科軍官,歷練至戰鬥部隊將級指揮官職務,並完成戰略教育;技術(一般)勤務官科軍官,歷練至將級幕僚或教育主官或主管職務,並完成戰略教育,或國內外大學校院相關系科碩士以上學位…
  8.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0條 軍官之經歷管理,以實職訓練為主,使輪任各類職務,以增進其實際工作經驗,以學校訓練為輔,使接受各階層教育,俾學術與職階並進,並以考核、考績成果適時檢討,以區分通才或專業發展途徑。
  9.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1條 初任之軍官,應依其官科分配至基層部隊、艦艇、廠、庫服務,以奠定其官科之軍事基礎,戰鬥官科者五至七年,戰鬥勤務官科者三年至五年,技術(一般)勤務官科者一年至三年,並得由經歷管理單位依需要伸縮之。國防大學中正理工學院及國防醫…
  10.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2條 歷練通才之軍官,以指揮職為中心,使輪任指揮、幕僚或教育等不同職務,以培育各級指參人才。各級指揮職受職缺限制不足歷練時,得以高階副職歷練之。軍事與政戰軍官,得依需要交互歷練,以培育為通才軍官。歷練專業發展之軍官,以專業職務…
  1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3條 各官科、職類軍官之經歷管理指導計畫,由各官科、職類經歷管理計畫單位負責策訂,以為本官科、職類軍官經歷發展之準據,其區分如下:一、基本培育:戰鬥官科自少尉至中校,戰鬥勤務官科自少尉至少校,技術(一般)勤務官科自少尉至上尉,…
  1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4條 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各由官科或人事權責單位負責策訂,以為軍官個人調任及調訓之準據;其原則如下:一、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應依官科指導計畫,經歷鑑定成果,並考慮未來發展需要,適宜律定之。二、經歷管理指導,旨在管制經歷…
  13.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5條 計畫調任,依經歷管理指導計畫調任,嚴格管制軍官各種職務任期,適時輪調,其原則如下:一、調任計畫由人事權責單位,依據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適宜策訂之。二、列入計畫調任之人員,應依據其考績考核及資績計算成果排定優先順序,建立候…
  1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6條 …單位指導各級單位實施之。二、不定期調任:由各人事權責單位依據軍官個人經歷管理計畫之所定,隨時檢討實施之。
  15.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7條 計畫調訓,依經歷管理指導計畫調訓,管制所有軍官選送或報考各種校院,接受各種教育,增進其學術能力,其原則如下:一、調訓計畫由人事權責單位依據其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適宜策訂之。二、列入計畫調訓人員,應依據其考績考核及資績鑑定…
  16.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8條 各官科、職類軍官,每年由人事權責單位實施定期經歷鑑定,以檢討計畫調任與調訓成果,作為經歷管理計畫單位策訂通才與專業發展計畫之準據,其經歷鑑定因素如下:一、思想與品德。二、學歷與經歷。三、考績與考核。四、優良與不良紀錄。五…
  17.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9條 通才發展之軍官,經過經歷鑑定後,具有下列因素者,應循專業途徑發展:一、學經歷發展已成定型。二、個人志趣才能傾向專業發展。三、已逾正常經歷管理發展年齡。四、體格已不適經歷調任。五、資績居後。六、其他因素。
  18.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條例第一條第一項所定現役中將以下軍官、士官,指現正在營志願服役之軍官、士官。大專畢業學生考選為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由常備兵選訓之預備士官,均不辦理考績,於退伍時綜合辦理一次考核。前項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於服役期滿繼續留…
  20.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前項所定辦理另予考績之考績項目、考績績等、獎金標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表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核評鑑表,均適用年終考績之規定。軍官、士官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致連續任職未達六個月,不予辦理考績:一…
  2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定考績項目,應詳列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表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核評鑑表內,考績官須按時記載考評。
  2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之各項考評結果,並得依需要指定人員預為評審,作為審定之參考。軍官考績完成審核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所屬單位,應送各該司令部備查;國防部其他機關(構)及直屬單位,應送國防部備查。士官考績完…
  23. 行政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第3條 …;將身心障礙狀態,依軍人身心障礙等級區分標準表,詳細註記於國軍官兵傷病檢定證明書,並將資料送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核定身心障礙等級。
  24.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軍人,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
  25.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15條 …生能力之子女者,得放棄依第十三條規定請領年撫金,改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之規定,支領退休俸之半數。軍人具有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情形者,其遺族依前項規定擇領一次撫卹金時,另加發依第十一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扣除第三款標準計算而…
  26.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20條 本條例所稱服役年資,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所定退伍除役給與規定辦理。軍人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一日退休撫卹新制(以下簡稱退撫新制)施行前服役,於施行後死亡者,前後服役年資合併計算,並…
  27.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24條 義務役軍官、士官、士兵撫卹金給付之基數,按志願役同階級人員之標準計算。但本俸未達志願役上士二級標準者,按上士二級之標準計算。前項人員無須自繳基金費用,其於服現役期間傷亡者,所需撫卹經費,由所屬機關編列預算支付之。志願役士…
  28.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35條 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於停役期間,因病或意外發生死亡事故者,得依本條例辦理撫卹。
  29.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37條 …屬機關得視年度經費,及當事人生活狀況,發給照護金:一、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自因病停役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其停役之原因經檢定為身心障礙或死亡。二、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發生病傷死亡事故。三、國軍各軍事學校軍費…
  30.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9條 軍人之懲罰依其身分,區分如下:一、軍官懲罰:撤職、降階、記過、申誡、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薪、罰款及檢束。二、士官懲罰:撤職、降階、記過、申誡、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薪、罰款、悔過、檢束及罰勤。三、士兵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