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5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3 / 22 頁
  1.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檢驗業務之監督管理由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
  2.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檢附其與進口國政府簽訂受託或被授權執行裝運前檢驗之契約報請貿易署備查。前項契約內容如有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貿易署備查。前二項契約內容如以外文為之,應檢附中文譯本。
  3.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八)季節影響。(九)授權費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費。(十)其他經貿易署認定之因素。三、運輸費用之查證,以出進口人契約所約定在我國境內運輸方式之價格為準。前項第一款之比價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採用之參考價格應具有合理之計價基礎…
  4.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2條 …均應以商業機密處理。前項商業機密處理程序由檢驗機構訂定並報請貿易署備查;變更時,亦同。
  5.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6條 檢驗機構與出口人得以協議方式解決爭議。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之日起,出口人如依前條規定向檢驗機構提出申訴後二日內未能解決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得依世界貿易組織裝運前檢驗協定之規定,提付獨立之審查程序進行爭…
  6.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7條 …後二日內未能解決爭議時,得於獲知爭議未能解決之日起十四日內向貿易署提出調解之書面申請,並應副知檢驗機構。貿易署應於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後二日內,成立調解小組處理爭議。
  7.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8條 貿易署應建立調解小組共同調解人名冊,由貿易署、進出口公會、公證公會推薦人選,並每二年更新一次。調解小組置共同調解人三人,由貿易署自共同調解人名冊遴選之。調解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貿易署派兼之,處理調解小組行政、文書事務。共…
  8.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貿易法第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9.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主管機關因業務之需要,得將輸出入及其他管理業務,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10.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6條 進口人申請核發國際進口證明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辦:一、國際進口證明書申請書全份。二、用途說明書。三、相關交易文件。四、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前項國際進口證明書與其申請書及用途說明書格…
  11.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7條 進口人申請簽署核發保證文件,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辦:一、保證文件乙式三份。二、用途說明書(應申報國內最終使用人)。三、相關交易文件。四、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前項第一款之保證文件格式,得…
  12.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2條 進口人申請核發抵達證明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辦:一、經海關核章確認進口之抵達證明書申請書全份。二、國際進口證明書或保證文件影本乙份。三、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前項抵達證明書及其申請書格…
  13.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5條 出口人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應先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請輸出許可證,其有效期限為六個月,並得申請分批輸出。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其有效期限為二年:一、輸往同屬於瓦聖那協議、飛彈技術管制協議、核子供應國集團…
  14.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5-1條 內部管控出口人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得向貿易署申請有效期限三年之輸出許可證,且得申請於許可證之目的地國別、買主、收貨人及最終使用者等欄位,填寫一個以上之特定目的地國別、特定買主、特定收貨人及特定最終使用者。內部管控出口人…
  15.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6條 …、相關交易文件。四、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內部管控出口人向貿易署申請有效期限三年之輸出許可證時,外國進口人或最終使用人與內部管控出口人屬同一公司,或係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關係,經貿易署同意者,得由總公司或控制公司出具最終…
  16.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7條 …際進口證明書之號碼或其他足資證明進口之文件。內部管控出口人向貿易署申請有效期限三年之輸出許可證時,得免附原出口國政府同意再出口文件及原進口證明文件,但出口人應逐筆保存該文件,供貿易署事後稽查。
  17.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8條 …為進口人,並為最終使用人。四、原貨復運回原出口人。五、其他經貿易署專案核准。前項第二款所列貨品,出口人應於核准期限內,檢附進口證明文件向原發證機關(構)辦理銷案。第一項第二款之展覽品如於展示期間內出售,出口人仍應補繳前二…
  18.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9條 …請輸出許可證者,不在此限。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之格式由貿易署定之。
  19.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0條 …之保證文件,或進口人或最終使用人出具之最終用途保證書,事先向貿易署或受委任或受委託之機關(構)申請許可。進儲我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自由貿易港區之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往管制地區者,貨主或其受託人應檢附出口國政府許可之文…
  20. 行政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用商品或服務之類別及名稱。八、優先權日及受理申請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展覽會優先權日及展覽會名稱。九、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十款至第十五款各款但書及第四項規定註冊之記載。十、商標註冊變更及更…
  21. 行政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十條主張優先權者,第一次申請之申請日、受理該申請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及申請案號。九、依本法第二十一條主張展覽會優先權者,第一次展出之日期及展覽會名稱。十、有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或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情形者,不專用或不屬…
  22. 行政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第一項所定之六個月,自在與中華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第一次申請日之次日起算至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申請日止。
  23.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貿易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4.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前項補助業務,主管機關得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
  25.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4條 …省(市)、縣(市)級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二、前款以外其他辦理貿易相關業務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但本辦法另有規定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不限辦理貿易相關業務者,不在此限。三、大專院校及學術機構。四…
  26.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5條 實施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部推廣貿易基金及貿易署年度預算支應。
  27.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7條 推廣貿易計畫係接受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委辦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貿易署為有效推廣貿易、妥善運用資源或政策需要,得依補助對象之專業能力、經費情況、以往辦理實績、經驗或績效及其他相關條件,擇定補助對象辦理之。接受…
  28.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8條 …之補助額度,不得超過其符合補助項目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九十。但經貿易署專案核准或本辦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受補助單位辦理參加國際展覽之計畫,應將五成以上補助款回饋予無欠繳推廣貿易服務費之參展廠商…
  29.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9條 補助對象向貿易署申請補助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申請書。二、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申請補助計畫書。三、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申請補助經費預算表。四、檢附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證明或章程影本。五、其他經貿易署指定之相關…
  30. 行政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10條 貿易署受理申請補助之案件,得邀請學者、專家等參與評審;必要時,並得邀請申請補助單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