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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進儲自由港區之動物應施檢疫物及植物檢疫物,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及植物檢疫機關執行檢疫時,除應審查書面資料外,得依風險程度實施逐批或抽批臨場檢疫。
  2. 行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4條 …傳染病組,分三科辦事。五、新興傳染病整備組,分三科辦事。六、檢疫組,分二科辦事。七、疫情中心,分四科辦事。八、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分六科辦事。九、秘書室,分二科辦事。十、人事室,分二科辦事。十一、政風室。十二、主計室,分…
  3. 行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檢疫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檢疫政策之規劃及推動。二、境外防疫與國際旅遊醫學之規劃及推動。三、外籍人士健康管理政策之規劃及推動。四、檢疫之研究發展。五、其他有關檢疫事項。
  4. 行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18條 …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際港埠衛生安全小組之運作、入出境之檢疫及港區衛生之監測管理。二、預防接種之簽證與疫苗儲存處理、檢疫規費之徵收及檢疫憑證之簽發。三、各區傳染病之監測管理、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之運作及天然災害有關之防疫…
  5.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5條 …預防接種、傳染病預防、流行疫情監視、通報、調查、檢驗、處理、檢疫、演習、分級動員、訓練及儲備防疫藥品、器材、防護裝備等措施。(二)監督、指揮、輔導及考核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事項。(三)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
  6.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11條 對於傳染病病人、施予照顧之醫事人員、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非經前項之人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7.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36條 …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8.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53條 …得依指揮官之指示,指定或徵用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並得徵調相關人員協助防治工作;必要時,得協調國防部指定國軍醫院支援。對於因指定、徵用、徵調或接受隔離檢疫者所受之損失,給予相當之補償。前項指定、…
  9.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58條 主管機關對入、出國(境)之人員,得施行下列檢疫或措施,並得徵收費用:一、對前往疫區之人員提供檢疫資訊、防疫藥物、預防接種或提出警示等措施。二、命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詳實申報傳染病書表,並視需要提出健康證明或其他有關證件。三…
  10.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59條 …對入、出國(境)之人員、運輸工具及其所載物品,採行必要防疫、檢疫措施,並得徵收費用。二、依防疫需要,請運輸工具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或代理人,提供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文件,且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並應保持運輸工具之衛生。對…
  11.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60條 …四條規定處置。主管機關對於違反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有關申報、接受檢疫或輸入之物品,得不經檢疫,逕令其退運或銷毀,並不予補償。
  12.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70條 …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定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三、拒絕、規避或妨礙各級政府機關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所定之防疫措施。四、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檢體及其檢出病原體之保存規定者。有前項第一款情形,…
  13.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2條 …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
  14.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3條 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結束之日止之期間,得申請防疫補償。但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前項所定未違反隔離或…
  15.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5條 申請防疫補償,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於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一、受隔離或檢疫者:(一)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二)受雇人,由雇…
  16.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條 國際港埠之檢疫單位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內港埠之檢疫單位為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1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4條 檢疫單位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將傳染病病人及其接觸者之資料,傳送至居住地之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追蹤防治。
  1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5條 國際港埠經營管理機關(構)應會同檢疫單位組成工作小組或會報,協調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以確保該港埠具備下列能力:一、提供旅客適宜醫療服務。二、提供旅客安全衛生環境,包括飲水、食物、盥洗、廢棄物處理、室內空氣品質…
  19.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6條 檢疫單位得於港埠設檢疫站,並辦理下列事項:一、人員健康之監視。二、運輸工具之檢疫。三、港區及運輸工具病媒之監測。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20.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7條 國內、外流行疫情有傳入、出國(境)之虞時,檢疫單位得採行下列措施;必要時得商請各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協助,或會同為之:一、對人員、物品、郵包、行李、屍體、貨櫃、貨物與運輸工具,施行管制及防疫措施。二、督導運輸工具…
  21.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8條 運輸工具應接受檢疫。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供軍用。二、僅航行於國內港埠間。三、在二十四小時內無人員上下及貨物裝卸並開航出港。前項各款所列運輸工具在航行中發現有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或有其他防治需要時,仍應接受檢…
  22.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9條 …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應於抵港前七十二小時至四小時期間,由船長向檢疫單位通報下列事項:一、船舶名稱、呼號及航次。二、最後啟航地點、日期及時間。三、抵達前三十日內停泊之港口及啟航日期。四、預定抵達之日期及時間。五、船舶衛生證明…
  23.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0條 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應檢具下列資料,向檢疫單位完成進入港埠檢疫手續:一、船舶健康聲明書。二、航程表。三、船舶衛生證明書。四、其他檢疫必要之資料。下列船舶,得免檢具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資料:一、總噸位五百噸以下遊艇…
  24.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1條 船舶於駛離國際港埠前,應經檢疫單位許可,始得辦理出港及結關申報手續。檢疫單位依第九條通報內容,認為船舶無散播傳染病之虞時,得於許可入港時,一併許可其出港。
  2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2條 檢疫單位獲知新事證,認為船舶有散播傳染病之虞時,得廢止其入港及出港許可。
  26.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3條 …自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接受登船檢疫:一、抵達前三十日內船舶上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二、未依規定申請或未通過檢疫審查。三、未依規定懸掛防鼠盾,於港埠泊岸期間經勸導仍未改善…
  27.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4條 應於檢疫單位指定之地點接受登船檢疫之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檢疫單位許可者,得先行進港再接受登船檢疫:一、因氣候惡劣、登船困難或其他安全因素。二、船上人員傷病,須緊急送醫。三、機器故障,無法錨泊。
  28.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5條 …現有人員死亡、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或傳染病病人時,負責人應即向檢疫單位通報下列事項:一、航空器名稱。二、最後啟航地點、日期、時間及預定抵達之日期及時間。三、工作人員及旅客人數。四、傳染病病人或死亡個案之人數、姓名、症狀或死…
  29.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6條 接受登船(機)檢疫之運輸工具,船(機)長及其相關人員應配合下列事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一、依檢疫單位要求,於進港前對所載人員及物品施行必要之衛生措施。二、依檢疫單位指定之時間、地點及方式接受登船(機)檢疫。三、檢疫單…
  30.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17條 運輸工具有散播傳染病之虞時,應依檢疫單位指示,辦理下列事項:一、至指定之檢疫地點或後續適當處理之港埠接受檢疫。二、進行必要且切實之消毒、除污或病媒防治措施。前項運輸工具為船舶者,其因設備、能力或其他事由,致無法辦理前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