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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17條 經達成介聘之教師,由新任教學校校長直接聘任;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者,十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介聘,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因前項教師未報到,致影響他校教師介聘者,各該介聘均失其效力,各教師仍留原…
  2.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5條 …教育之審議、監督及政策與資源協調等相關事項,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定期召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審議會)辦理。前項實驗教育審議會置委員九人至二十五人,由各該主管機關就熟悉實驗教育之下列人員聘(派)兼之,其中第…
  3.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18條 私立專科以上實驗教育學校應建立教學品質保證機制,得定期接受國內或國外專業評鑑機構之評鑑或認可;其教學品質保證機制、評鑑、認可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教學品質保證機制及獲得專業評鑑機構評鑑或認可之情形,應…
  4.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22條 …,各該主管機關應予獎勵;實驗成果有推廣價值者,各該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行公開發表會、學術研討會或教學觀摩會,以分享實驗經驗。
  5. 行政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3條 接管人應定期向主辦機關陳報受強制接管標的設施及營運之狀況。接管人發現民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即報請主辦機關採取適當措施或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終止投資契約:一、違反法令或章程之情事。二、違反投資契約或其他相關…
  6. 行政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第15條 …合第十條第一項所定之支出用途內使用並作成支出憑證,於教育部指定期間內辦理核銷付款。前項支出憑證之日期,得溯及至第三條第三項之計畫之起始日。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8條 學校應定期舉辦體育教學研究活動,並規定體育教師定期參加專業進修活動。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4條 …並包括水上運動項目。二、每學期至少舉辦各類運動競賽三次。三、定期舉辦體育育樂營,並酌辦體育表演會。四、辦理戶外教育及校外教學時,適度納入運動行程。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7條 …急處理。二、設置運動意外傷害急救器材及用品,並隨時補足。三、定期辦理運動傷害防護研習,並指導學生預防及處理運動傷害之發生。四、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第18條 學校應就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內容,定期檢討實施成效,研訂具體改進措施。各該主管機關應就各校體育實施情形,進行訪視或輔導。
  11. 行政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獲得獎勵者,由本部定期公開表揚。
  12.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1條 發行機構應定期檢討與修正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13.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4條 …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辦理退休者,僅得支領一次退休金。於第一項規定期間內不符合退休條件之聘任人員,得辦理資遣。
  14.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5條 …發給。聘任人員屆齡退休或應即退休之生效至遲日係於前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者,其加發之薪給總額慰助金依提前退休、資遣之月數,每提前一個月發給一個月之薪給總額慰助金。第一項所稱每延後一個月之期間,指自前條所定優惠退離期間起始日之…
  15.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條 …起申訴、再申訴。教師因學校或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再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學校或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前二項所定主管機關,於軍…
  16.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3條 申訴人不在受理申評會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在途期間。但有申訴代理人住居受理申評會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申訴相關行為者,不在此限。前項扣除在途期間,準用訴願扣除在途期間辦法之規定。
  17.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24條 …依第二十條規定停止評議者,自繼續評議之日起重行起算;於評議決定期間補具理由者,自收受最後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
  18.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4條 …者,應附記如不服評議決定,得按事件之性質,依相關法律規定於法定期限內,向該管機關提起訴訟。
  19. 行政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5條 民法物權編施行前,無時效性質之法定期間已屆滿者,其期間為屆滿。民法物權編施行前已進行之期間,依民法物權編所定之無時效性質之法定期間,於施行時尚未完成者,其已經過之期間與施行後之期間,合併計算。前項規定,於取得時效準用之。
  20. 行政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6條 前條規定,於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後所定無時效性質之法定期間準用之。但其法定期間不滿一年者,如在修正施行時尚未屆滿,其期間自修正施行之日起算。
  21. 行政仲裁法 第4條 …行提起訴訟時,法院應依他方聲請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命原告於一定期間內提付仲裁。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不在此限。原告逾前項期間未提付仲裁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其訴。第一項之訴訟,經法院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後,如仲裁成立,視…
  22. 行政仲裁法 第8條 …訓練之規定。仲裁人已向仲裁機構申請登記者,應參加仲裁機構每年定期舉辦之講習;未定期參加者,仲裁機構得註銷其登記。仲裁人之訓練及講習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
  23. 行政仲裁法 第11條 …人。應由仲裁機構選定仲裁人者,當事人得催告仲裁機構,於前項規定期間內選定之。
  24. 行政仲裁法 第12條 受前條第一項之催告,已逾規定期間而不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仲裁機構或法院為之選定。受前條第二項之催告,已逾規定期間而不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法院為之選定。
  25. 行政仲裁法 第13條 …項規定共推之主任仲裁人不受影響。受催告之當事人,已逾前項之規定期間,而不另行選定仲裁人者,催告人得聲請仲裁機構或法院為之選定。仲裁機構或法院選定之仲裁人,有第一項情形者,仲裁機構或法院得各自依聲請或職權另行選定。主任仲裁…
  26. 行政仲裁法 第39條 …或假處分之法院,應依相對人之聲請,命該保全程序之聲請人,於一定期間內提付仲裁。但當事人依法得提起訴訟時,法院亦得命其起訴。保全程序聲請人不於前項期間內提付仲裁或起訴者,法院得依相對人之聲請,撤銷假扣押或假處分之裁定。
  27. 行政仲裁法 第41條 …六款至第九款所列之原因,並經釋明,非因當事人之過失,不能於規定期間內主張撤銷之理由者,自當事人知悉撤銷之原因時起算。但自仲裁判斷書作成日起,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
  28. 行政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 第4條 …申請之方式或文件不備,其能補正者,原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內補正;不能補正或屆期不補正者,得逕行駁回之。
  29. 行政財團法人合併辦法 第6條 …。申請之方式或文件不備,其能補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內補正;不能補正或屆期不補正者,得逕行駁回之。財團法人申請合併許可為存續法人者,以存續法人為申請人,向主管機關辦理之;申請合併許可為新設法人者,以合併前之…
  30. 行政財團法人合併辦法 第8條 申請合併許可之財團法人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存續法人應向法院聲請變更登記;消滅法人應聲請解散登記;新設法人應聲請設立登記。前項情形,財團法人應自法院發給登記證書或法院公告後十五日內,將證書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