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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9 / 145 頁-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三年十一月二日起,於每月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就業基金專戶繳納當月之代金。
-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董事會職權如下:一、基金之籌措、管理及運用。二、董事長之推選及解聘。三、評議委員會評議委員之遴選。四、業務規則之訂定或修改。五、內部組織之訂定及管理。六、工作計畫之研訂及推動。七、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定。八、捐助章程變更之…
-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設定負擔。五、申請貸款。六、超過一定金額以上之採購支出。七、基金保管運用方式之變更。前項第一款章程變更,如有民法第六十二條或第六十三條之情事,本會得聲請法院為必要處分。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六款事由應報經本會核可後,始…
-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下:一、捐助之財產。二、自金融服務業收取之年費及服務費。三、基金之孳息及運用收益。四、補助收入。五、其他受贈之收入。
- 行政原住民個人或團體經營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溫泉取用費每年提撥百分之六十及本會編列預算支應之。
- 行政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8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基金,全部或一部係由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捐助或捐贈者,應由該公法人以書面推薦代表予本會遴聘擔任該財團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前項本會遴聘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各依每次改選當時公法人所捐助或捐贈基金合計數占…
-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情勢變更:指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業務因政策變更,無須繼續辦理。(二)業務移撥地方政府,無須繼續辦理。(三)因其他原因,致業務無繼續辦理之必要。二、執行績效不彰:指中央政府…
-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3條 作業基金之淨值為負數者,應加強財務控管,並由主管機關提出改善計畫,進行專案輔導改善。
-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4條 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之基金餘額為負數,或不含短期債務之可用資金不足者,應加強財務控管;如無新增適足財源,其支出不得超出年度預算總額,並由主管機關提出改善計畫,進行專案輔導改善。
-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5條 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因情勢變更,或執行績效不彰,或基金設置之目的業已完成,或設立之期限屆滿時,主管機關應報請行政院核准後辦理裁撤事宜。必要時,行政院得逕行要求主管機關辦理裁撤事宜。
-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管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第17條 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其年度預算國庫撥款占基金總收入(來源)達百分之五十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於依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之控管機制運作期間,執行中央各機關補助款及編列或撥付分擔款,依該控管機制及…
- 行政預算法 第4條 稱基金者,謂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基金分左列二類︰一、普通基金︰歲入之供一般用途者,為普通基金。二、特種基金︰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為特種基金,其種類如左︰(一)供營業循環運用者,為營業基金。(二)依…
- 行政預算法 第17條 …歲出之應編入部分,彙整編成之。總預算、單位預算中,除屬於特種基金之預算外,均為普通基金預算。
- 行政預算法 第18條 …預算︰一、在公務機關,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預算。二、在特種基金,應於總預算中編列全部歲入、歲出之基金之預算。
- 行政預算法 第19條 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 行政預算法 第20條 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內,依機關別或基金別所編之各預算,為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行政預算法 第21條 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
- 行政預算法 第41條 …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 行政預算法 第49條 …;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
- 行政預算法 第50條 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
- 行政預算法 第62-1條 …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
- 行政預算法 第85條 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預算之擬編,依左列規定辦理︰一、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事業計畫總綱及預算編製辦法,擬訂其主管範圍內之事業計畫,並分別指示所屬各事業擬訂業務計畫;根據業務計畫,擬編預算。…
- 行政預算法 第86條 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營業基金為盈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之由庫撥補額與資本由庫增撥或收回額;在其他特種基金,為由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辦理以前年度依法定程序所提列之公積轉帳增資時,以立法院通過之當年度…
- 行政預算法 第87條 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應依其業務情形及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編造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前項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應報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執行,並轉送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
- 行政預算法 第88條 …資產之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仍應補辦預算。每筆數額營業基金三億元以上,其他基金一億元以上者,應送立法院備查;但依第五十四條辦理及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公務機關因其業務附帶有事業或營業行為之作業者,該項預算之…
- 行政預算法 第89條 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由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但其作業賸餘或公積撥充基金額,不在此限,其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除信託基金依其所定條件外,凡為餘絀及成本計算者,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
-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3條 …營於逕行轉為民營公司型態時,其從業人員得依本辦法認購本會安置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與民間投資人合組之民營公司之股權。
-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5條 …股數,由本會考量從業人員人數、該民營公司之發行股份總數,及本基金與民間投資人之合資協議內容後核定之。但認購之總股數不得超過該民營公司設立時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本會所屬事業機構應於轉為民營型態前,考量年資、職等、考績…
- 行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9條 從業人員依本辦法認購之股票,應由本基金提撥,但得徵求民間股東同意後,雙方依協議內容共同提撥。從業人員自願放棄認股之部分,由本基金與民間股東按提撥比例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