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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43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主管機關,應補助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並對辦理成效優良者予以獎勵。資賦優異學生具特殊表現者,各級主管機關應給予獎助。前二項之獎補助、方案之實施範圍、載明事項、辦理方式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自治法…
  2.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45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積極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教育,並運用學術、社教及民間等資源辦理,建立長期追蹤輔導機制。中央主管機關為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動前項資賦優異教育工作,應予以補助經費。
  3.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46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項目、工具及程序。前項鑑定基準、程序、期程、評量項目與工具等調整方式及…
  4.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49條 …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培育教保員之專科以上學校,於職前教育階段,開設特殊教育相關課程,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動。中央主管機關應將特殊教育相關課程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5.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0條 為鼓勵設有特殊教育系、所之大學校院設置特殊教育中心,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教學及輔導工作,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補助之。為辦理特殊教育各項實驗研究並提供教學實習,設有特殊教育系之大學校院,得附設特殊教育學校(班)。
  6.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1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主管機關,得商借公立學校或幼兒園教師組成任務編組性質、具專業自主性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及特殊教育輔導團,推動特殊教育。前項任務編組之組織、任務、運作與教師資格、遴選、商借、培訓、獎勵、年資採計及其…
  7.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2條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其內容、形式、提供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8.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每四年至少應辦理一次評鑑,與學校校務評鑑、幼兒園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併同辦理為原則。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之績效,中央主管機關每四年至少應辦理一次評鑑。…
  9.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4條 公立特殊教育學校之場地、設施與設備提供他人使用、委託經營、獎勵民間參與,與學生重補修、辦理招生、甄選、實習、實施推廣教育等所獲之收入及其相關支出,應設置專帳以代收代付方式執行,其賸餘款並得滾存作為改善學校基本設施或充實教…
  10.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及國民教育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1.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條 …合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依教育合作協議,由外國政府、機構或學校遴薦來臺就學之外國國民,其自始未曾在臺設有戶籍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第二項所定六年、八年,以擬入學當學期起始日期(二月一日或八月一日)…
  12.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4條 …,或再次申請來臺就學,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於完成申請就學學校學程後,申請碩士班以上學程,逕依各校規定辦理。二、外國學生申請來臺就讀學士班以下學程,在國內停留未滿一年,因故退學或喪失學籍,得重新申請來臺就學,並以一次為…
  13.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5條 大學及專科學校二年制(以下簡稱大專校院)實際招收入學之外國學生,其名額以本部核定該校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為原則,並應併入當學年度招生總名額報本部核定;申請招收外國學生名額超過前一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十者…
  14.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6條 …業年限、招生名額、申請資格、財力證明基準、學雜費收退費基準、學校獎助學金資訊及其他相關事項。大專校院辦理外國學生招生事務,除宣傳推廣及協助學生辦理來臺相關必要程序外,不得委由校外機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並應適時確認其…
  15.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7條 …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三)其他地區學歷:1.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歷同我國同級學校學歷。2.前二目以外之國外地區學歷,應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但設校或分校於大陸地區之外國學校學歷,應經大…
  16.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7-1條 …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如畢業後始發現者,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註銷其學位證書。
  17.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1條 大專校院、專科學校五年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外國學生註冊入學時,未逾該學年第一學期修業期間三分之一者,於當學期入學;已逾該學年第一學期修業期間三分之一者,於第二學期或下一學年註冊入學。但各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18.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2條 大學外國學生於我國大學畢業後,經學校核轉本部許可在我國實習者,其外國學生身分最長得延長至畢業後一年。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後,其於就學期間許可在臺初設戶籍登記、戶籍遷入登記、歸化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喪失外國學生身分,應予退學…
  19.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3條 大專校院在不影響正常教學情況下,得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招收外國交換學生;並得準用外國學生入學規定,酌收外國人士為選讀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各主管機關核准者,得招收外國學生來臺進行一年以下之短期研習。
  20.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4條 各級學校因國際學術合作計畫或其他特殊需求成立外國學生專班者,應依各級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相關規定,經該管主管機關核轉本部核定。
  21.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5條 本部為獎勵就讀大專校院優秀外國學生,得設置或補助學校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大專校院為鼓勵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得自行提撥經費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助學金。
  22.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7條 專科學校五年制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招收外國學生,除依第二十條規定辦理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之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外,應擬訂招收外國學生來臺就學有關計畫,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報該管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招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23.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8條 申請入學專科學校五年制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外國學生,除第二十條另有規定外,應於各校指定期間,檢附下列文件,逕向各校申請入學,經審查或甄試合格者,發給入學許可:一、入學申請表。二、學歷證明文件:(一)大陸地區學歷:應依大陸…
  24.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9條 …項規定者,每人以擔任一位外國學生之在臺監護人為限。但以校長、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或董事為監護人者,每人以擔任五位外國學生之在臺監護人為限。
  25.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0條 在臺已有合法居留身分,申請入學專科學校五年制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外國學生,應檢具下列文件,逕向學校申請,並經甄試核准後註冊入學:一、入學申請表。二、合法居留證件影本。三、學歷證明文件:(一)大陸地區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
  26.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0-1條 …因該國發生戰亂、重大災害或重大傳染疾病疫情等情事,致該地區之學校無法正常運作,得經我駐外機構、或其本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檢齊相關評估資料,經本部會同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機關認定後,其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以專…
  27.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1條 …就學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學生及具我國永久居留身分者,依就讀學校所定我國學生收費基準辦理。二、依教育合作協議入學者,依協議規定辦理。三、前二款以外之外國學生,依其就讀學校所定外國學生收費基準,並不得低於同級私立學校收費基…
  28.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3條 外國學生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學校或相關主管機關應即依規定處理。
  29.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4條 外國學生有休學、退學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等情事,學校應通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學校所在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並副知本部。
  30. 行政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25條 學校違反本辦法規定者,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學校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理者,各該主管機關並得視情形調整招收外國學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