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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 145 頁-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利證書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五、依各國法令規定募集發行及私募之基金受益憑證、認股權憑證及認購(售)權證。六、中央銀行定期存單及中央銀行儲蓄券。七、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八、國際性或區域性金融組織發行之債券。九、依信託業法…
-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七、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所發行之指數股票型基金。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條 …權委託投資業務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為推廣或招攬。五、辦理境外基金之募集、銷售及私募。六、內部稽核。七、法令遵循。八、主辦會計。九、辦理其他經核准之業務。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3-1條 …濟等專業領域之工作經驗六年以上,成績優良。四、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五、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擔任證券、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四年以上。六、有其他學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5條 …管機關核發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四、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五、信託業公會或其認可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者,並經同業公會委託機構舉辦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法規測驗合格。六…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5-1條 …從事證券、期貨或信託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四、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五、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擔任證券、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三年以上。六、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7條 …業務者,其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得兼任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或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他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符合下列條件者,其辦理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5條 …定。四、買賣該事業推介予投資人相同之有價證券。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境外基金,不在此限。五、為虛偽、欺罔、謾罵或其他顯著有違事實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六、與客戶有借貸款項、有價證券,或為借貸款項、有價證券之居間情事。七、保…
- 行政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管機關申請增設分公司(分社):一、業主權益超過其實收資本額或基金額。二、最近一年內未因財務業務缺失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處分,或無違反本辦法規定之情事,或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者。三、無其他事實顯示有礙健全經營業務之虞或未…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產資產信託契約終止處分信託財產所得現金分配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存續期間之縮短。二、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之記載,取得受益人全體書面同意所為之變更。三、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或不動產資產…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託機構名義登記,並於登記簿其他登記事項欄記明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信託財產。
-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3條 …行有利害關係人參與之交易,不包括:一、保險業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銷售機構,並由其所屬金融控股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擔任同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保管機構,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契約及銷售契約之契約當事人及約定事項無其他利害關係人參與…
-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幣五百萬元之交易。六、投資取得、處分利害關係人發行之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但不包括封閉式基金)或指數投資證券;且經理部門應逐筆彙整成交記…
-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6條 …二款之交易,屬保險業投資取得或處分利害關係人發行之指數股票型基金,超過每一基金已發行受益憑證總額百分之十者,超過部分應計入前條之交易限額。但保險業透過全委交易投資取得或處分利害關係人發行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在此限。本辦法…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受益證券,指信託業為募集共同信託基金所發行以表彰持有人所得享有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權之證券。本辦法所稱受益權,指受益人依受益證券或其他表彰受益權之證明文件所記載受益權單位數,得享有信託收益分配、信託財產受償或其他利…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條 信託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者,應依下列各款規定為之:一、以定型化信託契約條款與不特定多數人分別訂定共同信託基金契約,收受金錢並以發行受益證券或製發表彰受益權之證明文件等方式交付受益權。二、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4條 …約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條件者,得申請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於募集發行前應檢具下列書件函送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審查後,由同業公會併其審查意見轉報主管機關核准,其所發行之共同信託基金擬於證券…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共同信託基金得以外幣計價,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委託人申購、買回及應付相關費用,應以信託業所選定之外幣收付,其選定後,不得任意變更。其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部分,並應依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外幣計價共同信託基金信託財產之運…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共同信託基金已達核准之最高募集發行額度,有必要追加募集發行者,得檢具追加募集發行理由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共同信託基金之追加募集發行涉及外匯資金之匯出、匯入部分,並應依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7條 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本次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之下列重要內容:(一)名稱、目的、種類、計價幣別及募集額度。(二)運用方針、範圍(含地區)、限制、標的及比率。(三)基金風險等級,及足以承擔該基金風…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8條 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應向受益人交付公開說明書。前項公開說明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計畫書。二、共同信託基金契約之主要內容及本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三、信託業最近營運概況資料(含信託業…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9條 共同信託基金契約應以書面為之,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外,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基金之名稱、種類、計價幣別、風險等級,及足以承擔該基金風險之投資人風險承受等級。二、有特定運用標的者,該標的之內容及評價標準。三、受益人之權…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0條 信託業申請募集發行或追加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核准:一、業經主管機關禁止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二、曾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未滿六個月或自行取消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未滿三個月。三、…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1條 信託業經核准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後,有下列所定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核准:一、自核准之日起,逾第十二條所定期限未開始募集發行。二、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三、發生對受益人權益有重…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2條 信託業申請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經核准後,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核准函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始募集。但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3條 信託業應於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成立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日為基金成立日。信託業於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期間屆滿未募足最低募集金額致無法成立時,應於期間屆滿後十個營業日內,以書面通知受益人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4條 信託業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之行銷、訂約、資訊揭露及風險管理等應注意事項,由同業公會擬訂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應依前項應注意事項辦理之。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信託業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其人員之配置,應符合分工牽制原則。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6條 共同信託基金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人員,不得同時擔任其他職務。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每一共同信託基金應至少指定一名具有運用決定權人員,專責處理共同信託基金資產運用及管理之事務。對共同信託基金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人員,除應具備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所定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外,並應依其募集發行計畫之運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