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三章 業務人員之規範 第15條 信託業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其人員之配置,應符合分工牽制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