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76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26 頁
  1. 行政民防法 第6條 …役法服現役及接受軍事訓練者。二、編列為年度動員計畫要員之後備軍人。三、列入輔助軍事勤務隊之補充兵及後備軍人。四、列入勤務編組之替代役役男退役。
  2. 行政民防法 第16條 …役法服現役及接受軍事訓練者。二、編列為年度動員計畫要員之後備軍人者。三、列入輔助軍事勤務隊之補充兵及後備軍人者。四、身心障礙者。五、健康狀態不適參加編組者。六、依公務性質不適參加編組者。
  3. 行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50條 …,並命被處罰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後,附卷備查。被處罰人為現役軍人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通知當地憲兵隊及該軍人所屬機關、部隊。
  4.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4條 …單送達之日起生效。民防總隊或特種防護團應就編組人員內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及支援軍事勤務事項,主動與相關後備指揮部保持聯繫。選編之民防人員具有後備軍人或補充兵身分者,每年度應由編組機關(構)列冊送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5.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5條 民防人員異動,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後備軍人或補充兵身分之民防人員,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並由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役政單位)以後備軍人異動通報表,通報當地警察機關。二、未具後備軍人或補充兵身分之民防人員,…
  6. 行政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920924訂定) 第8條 …通知憲兵隊,事後依其管轄移辦。三、事故當事人或事故車輛一方為軍人或軍用車輛者,由警察機關與憲兵機關會同處理。但先行到達之機關人員應先予處理,事後依其管轄移辦。
  7.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35條 …主動協助災害防救。國防部得依前項災害防救需要,運用應召之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第四項有關申請國軍支援或國軍主動協助救災之程序、預置兵力及派遣、指揮調度、協調聯絡、教育訓練、救災出勤時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內…
  8. 行政護照條例 第35條 …、兵役、入出國日期、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通緝、保護管束及國軍人員等資料,各相關機關不得拒絕提供。
  9. 行政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第1條 國防部因軍事審判業務及處理軍人權益行政爭議事件需要,特設軍事法院。戰時得授權軍事法院,於戰區設臨時法庭。本準則所稱軍事法院分為下列三級:一、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二、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三、最高軍事法院。
  10. 行政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第2條 各級軍事法院之職掌事項及管轄,依軍事審判法及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規定。
  11. 行政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第5-1條 …地方軍事法院置國防法務官若干人,專任官兵權益保障會委員,掌理軍人復審及再申訴事件之審議。地方軍事法院得指定庭長兼任官兵權益保障會組長,監督並分配國防法務官審議復審及再申訴事件。
  12. 行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5條 …教唱、宣慰演出與對外藝文活動支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三、後備軍人教(點)召政治教育、政訓活動之規劃及督導。四、國軍楷模、模範團體選拔表揚之審查及執行。五、社會文教、學術團體參觀國軍戰力展示及訪問之協調。六、國軍心理作戰政…
  13. 行政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9條 …師審查及出國命令核布之執行。三、考績、考核、勳獎、留守業務、軍人禮節、內部管理與人事資訊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四、人員維持費計畫之管制、督導及執行。五、上級與本部重要會報、機要業務之協調、管制及處理。六、史政政策之規劃…
  14. 行政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第4條 人事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人事戰備之綜合規劃、督導及執行;後備部隊人事運用之指導與後備部隊人事編組、管理及召集訓練之協助。二、國軍員額管制、兵員補充、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之規劃及執行。三、軍官、士官、士兵(以下簡稱…
  15. 行政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9條 …師審查及出國命令核布之執行。三、考績、考核、勳獎、留守業務、軍人禮節、內部管理與人事資訊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四、人員維持費計畫之管制、督導及執行。五、上級與本部重要會報、機要業務之協調、管制及處理。六、史政政策之規劃…
  16. 行政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6條 …源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兵役政策及法令之擬訂;國軍服役、國軍人員入出國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執行。二、國軍任官、任職、待遇、人事勤務與聘雇人員政策及法令之擬訂。三、國軍撫卹、保險、留守業務政策及法令之擬訂;軍人與其家屬權益…
  17. 行政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7條 …執行。二、各級軍事法院、軍事法院檢察署之行政督導、軍事監所與軍人權益事件之管理及督導。三、軍法教育之規劃、督導與現役軍人、軍眷之輔導訴訟、法律服務、訴訟代理、國軍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軍中人權業務及官兵犯罪預防。四、軍法、軍…
  18. 行政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理。三、本部人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整理、登記、統計及保管。四、國軍人員人事法令之協調及執行。五、其他有關本部人員人事事項。
  19. 行政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辦法 第12條 被調查人為國軍人員時,安全調查資料應隨其職務移轉。其退(離)職時,安全調查資料移由權責機關依規定管理。
  20. 行政兵籍規則 第2條 …集、服役、教育、訓練、退伍、結訓、停役、停止訓練、除役、後備軍人管理等人事運用及處理之依據。本規則所稱兵籍資料,指兵籍表及人事法令規定之有關個人資料,應放置於個人兵籍資料袋內。
  21. 行政兵籍規則 第4條 …鎮、市、區)公所為兵籍管理機關,負責兵籍編立及管理。二、現役軍人:由國防部及各人事權責單位管理;其管理規定及權責劃分,由國防部定之。三、後備軍人:(一)將級後備軍官: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管理。(二)校尉級後備軍官、後備士官…
  22. 行政兵籍規則 第9條 後備軍人兵籍之管理機關對兵籍資料之管理,應區分軍官、士官及常備兵三類。
  23. 行政兵籍規則 第11條 後備軍人或補充兵有下列情形者,應辦理異動或變更,並訂正其兵籍表:一、戶籍遷徙。二、本人姓名、身分、專長、教育程度、家屬關係變更。三、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更正。四、刑事處分、感訓處分等紀錄變更。
  24. 行政兵籍規則 第12條 後備軍人依法轉役時,兵籍管理機關,除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辦理轉役外,有關兵籍異動事項,依下列規定處理:一、轉役後仍為後備軍人者,應訂正兵籍表。二、後備軍人轉服補充兵役者,除訂正兵籍表外,其兵籍資料,由縣市後備指揮部或…
  25. 行政兵籍規則 第15條 …依其上級機關核定命令或戶政機關之通知,登錄於兵籍表。二、現役軍人:由兵籍管理機關依其上級機關核定命令或死亡通報,登錄於兵籍表後,將其兵籍資料移轉後備軍人兵籍管理機關。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由兵籍管理機關依其上級機關命令或…
  26. 行政兵籍規則 第16條 本兵籍資料,依下列規定存管:一、志願役人員:由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永久保存。二、入伍後義務役人員:(一)禁役、免役、喪失國籍及現役期間死亡、失蹤、被俘或受傷致身心障礙經核卹有案者,由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永久保存。(二)前目以外人…
  27.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條 現役軍人之待遇,依本條例之規定。
  28.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2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現役軍人:指依兵役法或其他法律服現役之軍官、士官及士兵。二、本俸:指志願役現役軍人應領取之基本給與。三、薪額:指義務役現役軍人應領取之基本給與。四、加給:指本俸(薪額)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
  29.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3條 現役軍人之待遇,分本俸(薪額)、加給,均以月計之。服現役未滿整月者,按實際服役日數覈實計支待遇;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待遇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但死亡當月發給之待遇,不予追繳。
  30.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志願役現役軍人之俸級,區分如下:一、一級上將本俸為一級。二、二級上將本俸為一級。三、中將本俸分六級,少將本俸分十級。四、上校、中校及少校本俸各分十二級。五、上尉本俸分十二級,中尉及少尉本俸各分十級。六、一等士官長、二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