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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18 頁- 行政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發給生活補貼或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已發給者,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後,應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一、不實申領。二、同一事實重複領取。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對。四、其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2條 …助,為政府辦理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利息補貼(以下簡稱利息補貼)。第一項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
- 行政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3條 依前條規定申請利息補貼者,經同意核貸後,由承貸金融機構代向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其補貼條件如下:一、貸款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二、每一貸款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重複領取。
- 行政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4條 貸款人於領取利息補貼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貸金融機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申請利息補貼,已撥補者,並向貸款人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一、所創事業變更負責人。二、創立之事業有停業、歇業之情形。
- 行政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5條 …及啟動金貸款本息連續達六個月者,承貸金融機構應即停止申請撥付補貼利息。已撥補者,應由承貸金融機構向貸款人追回返還之。前項情形於貸款人清償積欠本息且恢復正常繳息後,恢復補貼。貸款人逾期繳款連續未達六個月即予清償,並恢復正常…
- 行政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6條 利息補貼以新臺幣二百萬元貸款額度為限,貸款人貸款期間前三年之利息,由本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負擔年息超過百分之一點五時,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低於百分之一點五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前項利息補貼期間最長七年。
- 行政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9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獲本貸款利息補貼之貸款人,除補貼利率及積欠各該貸款本息連續達六個月之處理,依申請補助當時規定辦理外,其餘事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2條 …助,為政府辦理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利息補貼(以下簡稱利息補貼)。
-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3條 依前條規定申請利息補貼者,經同意核貸後,由承貸金融機構代向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其補貼條件如下:一、貸款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二、每一貸款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重複領取。
-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4條 貸款人於領取利息補貼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貸金融機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申請利息補貼,已撥補者,並向貸款人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一、所創事業變更負責人。二、創立之事業有停業、歇業之情形。
-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5條 …及啟動金貸款本息連續達六個月者,承貸金融機構應即停止申請撥付補貼利息。已撥補者,應由承貸金融機構向貸款人追回返還之。前項情形於貸款人清償積欠本息且恢復正常繳息後,恢復補貼。貸款人逾期繳款連續未達六個月即予清償,並恢復正常…
- 行政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6條 利息補貼以新臺幣二百萬元貸款額度為限,貸款人貸款期間前三年之利息,由本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負擔年息超過百分之一點五時,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低於百分之一點五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前項利息補貼期間最長七年。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3條 …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5-2條 …參採下列資料,就僱用安定措施啟動時機、辦理期間、被保險人薪資補貼期間、適用對象及其他相關事項提出諮詢意見:一、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情形。二、各行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三、實施減班休息事業單位家數及人數。四、失業率。五、…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6條 …機關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應公告啟動時機、辦理期間、被保險人薪資補貼期間、適用對象及其他相關事項。前項辦理期間,最長為十二個月。但中央主管機關於評估無辦理必要時,得於前項辦理期間屆滿前,公告終止。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9條 被保險人領取薪資補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於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經被保險人與雇主協商同意實施減班休息期間達三十日以上,並依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相關規定辦理。二、實施減班休息前,以現職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2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下列規定,發給被保險人薪資補貼:一、按被保險人於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個月至前三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發給。但被保險人於現職單位受僱未滿三個月者,依其於現職單位…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3條 薪資補貼於減班休息實施日起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下列規定計算發給被保險人薪資補貼之期間:一、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發給一個月。二、最末次申請之日數為二十日以上,未滿三十日者,發給一個月;十日以上,未滿二十日者,發給半個月。…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4條 被保險人申請薪資補貼,應檢附下列文件,於實施減班休息每滿三十日之次日起九十日內,向工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一、薪資補貼申請書。二、本人之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之影本。三、被保險人當次申請補貼期間之薪資清冊或證明…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5條 雇主與被保險人另為約定,致變更減班休息期間時,申請薪資補貼之雇主或被保險人,應於變更日之次日起七日內,通知工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6條 …主或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不予發給薪資補貼;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原核定之補貼後,應追還之:一、雇主與被保險人協商縮短減班休息期間,未依前條規定通知工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二、被保險人於請領薪…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17-1條 …工職業災害保險者,得依第九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領取薪資補貼,並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五條規定辦理。
- 行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5條 …青年共同創業,得提供創業諮詢輔導、創業研習課程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措施。
- 行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7條 前三條所定補助、利息補貼、津貼或獎助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廢止、經費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8條 …營規模之策劃及推動。六、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水旱田輪作、休耕補貼經費之核發與資料建檔推動與執行。七、稻作生產量調查、航測面積建檔與統計分析、污染農地停耕補助之督導。八、稻米與米製品產業經營及行銷輔導、稻米產銷策略聯盟計畫…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2條 …資之規劃、督導及輔導。九、農貸資金籌措、運用之輔導及利息差額補貼政策之研擬及督導。十、農業金融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之聯繫、協調及配合措施之策劃及督導。十一、農業金融機構與其他農業部門業務聯繫、配合之策劃及輔導。十二、其他有…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補助、利息補貼、津貼或獎助如下:一、職業訓練補助。二、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三、跨域就業補助。四、臨時工作津貼。五、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六、僱用獎助。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12條 貸款人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之最高貸款額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所營事業屬第十條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為新臺幣二百萬元。二、所營事業屬第十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者,為新臺幣五十萬元。貸款人貸款期間前二年之利息,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13條 …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利息補貼;已撥付者,由承貸金融機構代為通知貸款人繳回溢領之補貼利息,並返還中央主管機關:一、停業或歇業。二、變更負責人。貸款人所營事業於利息補貼期間停業,已依規定繳…
- 行政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14條 同一創業貸款案件,曾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或補助者,不得領取本辦法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