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43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15 頁
  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5-2條 未申請檢疫而應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或前條規定處罰,其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予處罰。前項情節輕微之認定及減免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6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植物檢疫機關處罰之。
  3.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4條 …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出具之動物健康證明文件,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澎湖檢疫站(以下簡稱澎湖檢疫站)申請檢查。豬隻由指定肉品市場運入澎湖地區供屠宰者,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於起運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拍賣證明文件,傳真供…
  4.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8條 …澎湖縣動物防疫機關出具符合前條規定之動物健康證明文件,向澎湖檢疫站申請檢查。
  5.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9條 …施行充分之清潔及消毒,並由港口之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監督。澎湖檢疫站應將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之申請資料,通知港口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以進行前項運輸車、船消毒之監督工作。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未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時,由所在地動物…
  6.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10條 …於四十八小時內屠宰完畢。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屠宰者,由轄區動物檢疫機關監督於屠宰場內屠宰完畢,其所需費用,由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負擔。
  7.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11條 …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不得擅自起卸,並應於動物防疫人員或動物檢疫人員監督下為必要之處置。
  8.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13條 …人未依第四條或第八條規定填具申報書、申請書或檢附文件者,澎湖檢疫站得通知所有人或管理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依情節輕重逕予退運或通知領回;未領回者,逕予撲殺後銷燬,其所需費用,均由所有人或管理人負擔。
  9.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15條 經動物檢疫人員檢查判定為不合格之動物,得經所有人或管理人請求,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10.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1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第五條所稱相關資料及關係人,其範圍如下:一、相關資料:指植物檢疫證明書、提貨單、裝貨清單或其他單據。二、關係人:指報關或報驗代理人、運輸車、船、航空機長、職務代理人及其他實際管理之人員。
  1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實施。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防疫措施。植物檢疫機關得將下列事項委託相關機關(構)、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一、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檢查、查閱或查詢。二、本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檢疫處理、退運、銷燬或其他必…
  13.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七條所定輸入檢疫物之檢疫,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公告指定港、站為之。輸入檢疫物之臨場檢疫,應於海關指定之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特定區域實施。於前項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指…
  14.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港、站,指檢疫物抵達我國時之卸貨港、站或經植物檢疫機關核准之通關港、站。
  15.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執行輸入檢疫時,得依風險程度實施逐批或抽批檢疫。實施前項檢疫時,其檢疫結果判定應以整批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檢疫規定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1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輸入檢疫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連同檢疫費用,向植物檢疫機關提出:一、植物檢疫證明書。但經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公告免繳驗者,不在此限。二、提單。三、價格…
  1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植物檢疫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輸入檢疫物之檢疫時,得協調航政主管機關調閱航行日誌或其他有關文件。
  18.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輸出人或其代理人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申請輸出檢疫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連同檢疫費用,向植物檢疫機關提出:一、價格證明。二、植物檢疫機關指定之其他相關文件。
  19.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取得檢疫合格證明者,得應輸入國要求,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標識;其係郵遞或旅客所攜帶者,在規定數量以內,亦得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卡。
  20.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出前經檢疫不符合輸入國之規定者,由植物檢疫機關通知申請人限期領回;屆期不領回者,由植物檢疫機關處置。
  2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輸出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檢疫物,因不可歸責於植物檢疫機關之原因,於隔離期間死亡、受銷燬處理或其他因執行檢疫必要所致不能避免之毀損,植物檢疫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22.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在輸出國起運前,以印有編號之原始封條封妥。二、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或提貨單(B/L)應註明貨櫃及原始封條之號碼。三、更換原始封條者,以於途經之非疫區國家境內,或於運輸工具上更換為限。密閉式貨櫃有前項…
  24. 行政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運方式輸入調製動物飼料、含牛源成分之犬貓食品,應符合其輸入之檢疫條件及下列要件之一:(一)經高溫滅菌罐製(包括殺菌軟袋包裝)之產品。(二)產品為原廠密閉式包裝,經臨場檢疫確認未被開啟或破損,無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虞。二…
  25. 行政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26.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1條 …染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三第二項及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三第二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辦理檢疫。國外植物應施檢疫物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申請進儲自由港區者,應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之檢疫條件辦…
  28.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港區時,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定準則規定之文件,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國外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港區時,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
  29.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及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之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得免記載收貨人;該文件及植物檢疫證明書所載到達地為第三國家、地區者,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及植物檢疫機關於檢疫完成後影印留存,正本發還輸入人或其代理人;其有再輸往…
  30. 行政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6條 國外動物應施檢疫物及植物檢疫物經檢疫合格者,始得進儲自由港區;不合格者,動物應施檢疫物應依本條例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之二規定辦理,植物檢疫物應依本法第十八條、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