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法規: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植物防疫檢疫法母法 第22條 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取得檢疫合格證明者,得應輸入國要求,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標識;其係郵遞或旅客所攜帶者,在規定數量以內,亦得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