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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63條 私人或團體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依前項規定許可設立者,應自許可設立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有關法規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於登記完成後,始得接受補助,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對外募捐並專款專用。但…
  2.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68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符合設立庇護工場資格者,申請在公共場所設立庇護工場,或申請在國民住宅提供居住服務,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保留名額,優先核准。前項保留名額,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規劃興建時,應洽商直轄市…
  3.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69-1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輔導視覺功能障礙者設立以從事按摩為業務之勞動合作社。前項勞動合作社之社員全數為視覺功能障礙,並依法經營者,其營業稅稅率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課徵。
  4.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89條 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設立,或應辦理財團法人登記而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期限辦理者,處其負責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及公告其姓名,並令限期改善。於前項限期改善期間,不得增…
  5.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93條 …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一、業務經營方針與設立目的或捐助章程不符。二、違反原許可設立之標準。三、財產總額已無法達成目的事業或對於業務財務為不實之陳報。四、經主管機關評鑑為丙等或丁等。
  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條 …構):指以提供長照服務或長照需要之評估服務為目的,依本法規定設立之機構。六、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稱照管中心):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以提供長照需要之評估及連結服務為目的之機關(構)。七、長照服務體系(以下稱長照體系):指…
  7.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9條 …薪資、服務項目、爭議事件協調等相關事項;並得與第七條規定合併設立。
  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14條 …絡與輸送體系及人力發展計畫,並得於資源過剩區,限制長照機構之設立或擴充;於資源不足之地區,應獎助辦理健全長照服務體系有關事項。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服務計畫、長照服務網區與人力發展之規劃及推動,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
  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2條 …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第四款、第五款長照機構,應以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前項規定,於下列各款不適用之:一、公立長照機構。二、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且僅以提供學校作為教學、實習及研究用途為限。本法施行前,已依…
  1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3條 長照機構之設立、擴充、遷移,應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
  11.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4條 長照機構之申請要件、設立標準、負責人資格,與其設立、擴充、遷移之申請程序、審查基準及設立許可證明應記載內容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機構之設立及人員配置,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12.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5條 …業期滿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逾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逕予廢止其設立許可。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申請程序及審查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3.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6條 長照機構由政府機關(構)設立者,應於長照機構前冠以該政府機關(構)之名稱;由民間設立者,應冠以私立二字。長照機構應於其場所,以明顯字體依前項規定標示其名稱,並應加註機構類別及其服務內容。
  14.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8條 …、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與被廢止許可證明或已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長照機構相同之名稱。二、易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其他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
  15.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29條 …項為限:一、長照機構名稱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定應加註之事項、設立日期、許可證明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二、長照機構負責人之姓名、學歷及經歷。三、長照人員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或本法所定之證明文件字號。四、服務提供方…
  1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7條 長照機構應將其設立許可證明、收費、服務項目及主管機關所設之陳情管道等資訊,揭示於機構內明顯處所。
  17.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9-1條 主管機關對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設立而提供長照服務者,應派員進入該場所檢查。受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提供必要之文件、資料或其他協助。主管機關人員執行前項檢查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
  1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7條 …,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停業期滿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長照機構違反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情節重大者,得逕行廢止其設立許可。
  19.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7-1條 未依第二十三條規定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其負責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及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得按次處罰:一、提供長照服務。二、違反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查核…
  20.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8條 長照機構違反許可設立之標準時,應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
  21.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53條 …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停業期滿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長照機構經主管機關依前二項規定限期令其改善,未經主管機關查核確認改善完成前,不得增加服務對象;違反者,另處其負責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22.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59條 長照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一、因管理之明顯疏失,情節重大,致接受長照服務者傷亡。二、所屬之長照人員提供長照服務,違反本法規定,且情節重大,並可歸責於該機構。三、受停業處分而不停業。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情節…
  23.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63條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設立之榮譽國民之家,附設專為退除役官兵及併同安置眷屬提供長照服務之長照機構,除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有關許可、核定程序之規定不適用本法外,有關設立標準、業務負責人資格及長照人員訓練認證…
  2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條 …少年保護業務之規劃事項。八、中央或全國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設立、監督及輔導事項。九、其他全國性兒童及少年福利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2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9條 …保護業務之執行事項。五、直轄市、縣(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設立、監督及輔導事項。六、其他直轄市、縣(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2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2條 …定或改定受託人管理財產之全部或一部,或命監護人代理兒童及少年設立信託管理之。前項裁定確定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代為保管兒童及少年之財產。第一項之財產管理及信託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27.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6條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私人、團體申請設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辦理之。前項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申請、設立、收費項目、用途與基準、管理、設施設備、改制、人員資格與不適任之認定、通…
  28.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9條 依本法規定發給設立許可證書,免徵規費。
  2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1-1條 …顧服務中心之負責人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教育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設立許可。第一項第四款之認定,應由教育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少年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第一項第四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本法規定擔任兒童課後照…
  30.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2條 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者為限;其有對外勸募行為或享受租稅減免者,應於設立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未於前項期間辦理財團法人登記,而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核准延長一次,期間不…